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回白发朋友的信

(2006-11-24 07:42:06)
分类: 答博友问

(回白发年轻老头的信)

朋友:
你的匿名虽有自嘲,但在下却不敢直呼。
我从来不主张以国界划清浊;以专业圈子划,也只能是别有用心的摸黑和堕落者的借口。君不见,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即便身在青楼,而买艺不卖身者也大有人在。俗云,“狗走天边吃屎”,我主张,做婊子也是正当职业,但不可与影视艺术混同一谈,更不能与之划等号,尽管影视艺术界也有败类。这事好有一比,虽然同是人体器官,嘴负责吃饭、肛门专司排泄,因此,肛门永远不会懂得饮食的艺术。
我高兴有你等同道朋友。愿常交流


乃枫于2006年感恩节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