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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为何闹,红包咋上交?

(2006-07-14 16:44:42)
“医闹”为何闹,红包咋上交?
斯 雄
 
(附记:本文写就后出现在我的时评专栏时,已经不像是我的东西了,只好把原稿贴在这里;东方不亮,西方还是亮的,除非没了太阳。哈哈)
 
医疗卫生系统现在已经成了新闻的“富矿”,几乎隔一段时间就能冒出点闻所未闻的新闻,而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发布的新闻中,常常是新闻之中有新闻。

这不,新京报7月11日报道,“昨日上午,在卫生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就近期媒体报道的‘医闹’行为表态,称‘医闹’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而卫生部将坚决打击这种违法的行为”。

何为“医闹”?发言人作了清晰界定:“现在在医疗机构里面经常活动的群体,他们不是倒号,而是找一些发生医疗纠纷和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人,他们借这个名义,到医院通过闹事获得经济好处。所以,媒体把他们叫‘医闹’,就是闹事。”

“医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也是谋取不正当经济收益的手段”,确实应该打击。如果仅仅这样界定和表态,当然无可厚非。作为卫生主管部门,面对“医闹”,要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利益,可以理解,但是,一味地指责“医闹”,甚至指责媒体“不管谁和医院闹纠纷和闹事,都义无反顾地站在医院的对立面。如果媒体丑化医疗机构,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和损失”,恐怕有失公允。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医闹”为什么会出现?主要还是因为医患纠纷增多,如果经常能够得到圆满解决,也就没事了;问题是医患纠纷,特别是医疗事故现在经常得不到合理解决,而且吃亏的往往总是作为弱势的患者,吃了亏又投诉无门、无能为力。“医闹”因此应时而出,乘虚而入,找到了患者的“弱点”,根据医院里面出现的一些医患纠纷组织人员进行“医闹”;作为陷入纠纷的患者,无疑感觉找到了“救命稻草”,真要能把官司打赢,出让点利益,也是迫不得已——“医闹”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牟利的非法行当,显然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

 
通过闹事,能获取经济好处,甚至“有的地方医院为了息事宁人,不是很有原则地进行赔偿”,这不能统统归结为无理取闹,医院也不会都是仅仅为了“息事宁人”,决定性的因素还是有理无理——事实上,没有“医闹”之前,患者也有“闹”的,也并不全部都是“无理取闹”。

 
至少到目前为止,医患纠纷特别是医疗事故的鉴定处理,基本都由医疗卫生部门主导,绝对的强势,纠纷和事故的处理,常常让患者感觉不到公正和正义,应该是有目共睹的。准确地说,“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和损失”的根本原因,既不是“医闹”,更不是媒体。靠指责“医闹”和媒体,以及“与公安等部门就加强医院的秩序做了进一步的沟通……提醒医疗机构,如果出现了这样来闹事的行为,要坚决给予回击,不要给他们成功的可能”等等,可能一时见效,但绝对不是长久解决的根本之计。
发布会上的另一则新闻,背后也有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日前北京等地公布的‘医生交红包专项账户’表态称,卫生部赞同这种设立账户治理商业贿赂的方式。同时,正在研究下一步资金如何运用的专项管理办法。”

 
据发言人称,“各地为了治理医药商业贿赂都采取了很多办法,其中之一就是专项账户的设立。卫生部认为,通过这个账户,使一些曾经接受企业贿赂的医务人员主动把自己收受的钱财上交,这使医务人员提高认识,本身也是对医务人员的纠正。同时,也能够促进行业内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实,这样的做法,已不新鲜了。早几年前,地方的一些纪检部门就曾纷纷设立“廉政账户”,目的和卫生部目前提倡的一样,使曾经接受贿赂的人主动上交收受的钱财,提高认识,促进自查自纠。从过去的实践来看,这样的做法,不仅没有达到自查自纠的目的,反而为一些东窗事发、要设法逃避责任的受贿者提供了便利。因为不成功,这样的做法和宣传早已偃旗息鼓,即使个别地方如宁波还保留着,也都已作低调处理了。如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无异于东施效颦。

 
多从本行业自身找点原因,首先做到严于律己,动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严厉惩治医疗行业内部的不正之风,让患者看到行业内部自身的正气,可能才是解决“医闹”最有效和最根本的办法。

 
社会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微词,实在太多了,除了上面提到的“医闹”、医生收红包,还有医院的号贩子等等,群众反映已相当强烈;至于看病贵、看病难,就更不用说了。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出面解释、职责的时候不少,但至今还真没见拿出什么实质性的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解决办法来,这才是最让人担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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