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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的艺术

(2006-06-20 22:02:07)
喝酒的艺术
斯 雄
 
(附记:博客久不更新,很不过意。日前曾博有《副市长“生活腐化堕落”?》稿,不料竟遭莫名其妙删除;他日再遇此类事,敝人将效重庆新华日报手法,以“开天窗”应对,承我党白区工作之传统也。今暂以10年前旧文一篇临时救急,但愿还能博人一乐!哈哈)
 
    “革命小酒天天醉”,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可是,因为高兴,因为工作需要,因为礼貌,有时喝点儿酒又必不可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但是,有时是不能喝,有时是不想喝,而酒又敬过来了,这就有些麻烦。

    喝酒,尤其是敬酒确实是门艺术,讲究繁多,这是事实。但是很多敬酒实际上成了劝酒,成了灌酒,让人免为其难。对待这种敬酒,可得有两手才行。

    有时坐上酒桌,就像是上了战场,尤其是喝应酬酒,说不定哪桌就是鸿门宴,紧张和害怕都是于事无补的。

    喝应酬酒,首要的是显得坦诚和坚决,说什么都跟真的似的。因此,一坐上酒桌,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宣布不能(或不会)喝酒。找什么理由都可以,但最主要的是得坚决,并坚持下去,因为一旦你开了口子,再想守住“阵地”就很难了。

    如果主人已经备了酒,客人在酒桌上滴酒不沾往往不太可能,且不礼貌。既然最终不得不开口子,那也只好豁出去了。

    一般来说,主人是不希望自己的客人喝高了的,所以分清“敌”、“友”很重要。对主人,一般都可以放心,只要紧紧依靠他,最终他是不会让客人难堪的;如果主人善饮,那就陪主人好好喝,尽量和主人把感情拉近一点。等到不能喝了,就明确告诉主人不喝了;如果主人不善饮,就和他保持一致,主人如何就如何。对其他人只要客气寒暄一下就行了。

    在酒桌上,角色把握很重要。如果你是主宾,主人对你又很尊重,你就可以完全掌握场上的主动权,去号召那些想喝酒的人随意喝、主动喝,甚至可在征得主人同意的情况下,让大家全都随意。

    酒桌上,耐不住寂寞的人总是有的。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活跃了酒桌上的气氛,又往往很难缠,弄不好还会让人下不来台,这些角色往往由主人请来的那些陪客充当。

    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千万不要陷进劝酒的游戏里去,如划拳、数数、老虎杠子之类的东西,可以明确告诉他“不会”,也学不会,免得上当。

    这一来,劝酒的就只有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了。他的话无非是给你讲些道理宽你的心,让你放松警惕;或找些理由让你觉得应该喝;或从你的话中找些破绽,罚你的酒。

    因此,在这种时候,尽量少和劝酒的人解释,少开口。当他给你讲这个那个的时候,你不要去看他,目光最好是散射的,似乎看着什么,又什么都没看;似乎在听他讲,可实际什么也没听进去,等他说得差不多了,你就反过来劝他喝了,自己仅表示一下,然后自顾自坐下夹菜,或主动和旁边的人聊天,抬头给敬酒的人一声“谢谢”就不再理他了。让他觉出你的客气,而他又没法造次,乖乖地离开。

    有些劝酒的常常会不依不饶地缠着,甚至不怀好意。这时,你最好观察一下主人的神情,如果你估计主人会帮你,那你就求助于主人,让主人来解救你。主人只要为你发话了,劝酒的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如果你感觉主人可能和劝酒的人是穿一条裤子的,不大可能帮你说话,那你就来硬的,和劝酒人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而且尽量引诱他说一点过分的话、做一点过分的动作,然后你及时地猛拍桌子,扔下酒杯,唬着脸转身愤然离席——既然他不给你面子,你也就不必顾忌不给他面子。

    这个时候,你肯定成了酒场注意的中心,很多人肯定都愣住了,主人也会很尴尬。没关系,你走你的就是了,着急的是主人,很快就会有人追过来拉你的。即使暂时没人反应过来拉你,也没关系,快走到门口的时候,你猛然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一眼酒桌上的人,接着就露出灿烂的微笑,让人一眼就能明白:哦,这家伙在做戏,并没真的生气——当然,这个“戏”的分寸一定要把握好,适可而止,过或不及都会失去应有的效果。

    看到你停下脚步,露出微笑,酒桌上虚惊一场的人自然会受宠若惊、满脸陪罪地把你请回来,于是欢乐祥和的气氛又重回酒桌,再举杯可就文明多了。

    本来眼看要伤和气的酒桌,经这样一折腾,变得有些戏剧性,反而更有味道了,弄不好满桌的人还会对你一脸的敬畏和崇拜。

    喝酒本来是很有情调的事。我的一位酒友的一首流传很广的诗是这样说的:“不愿富来不愿有,只愿大海变成酒,闲来躺在沙滩上,一个浪头一口酒。”不仅有情调,气魄也好大!

    可是,大多数喝酒的场合往往没有那么轻松和浪漫,因为酒桌上的恶习太多,弄得人不醉起码也会很累。

    在酒桌上斗智斗勇,不论从时间还是从精力上讲,都是多大的浪费呀!
                                                       1996年3月15日
                                            (选自散文集《平等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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