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有相聚(二)---浓情上海滩

标签:
上海聚会唐小冲未村为什么来上海上海杂谈 |
七日下午。是上海聚法定报到的时辰。
打通混混电话的时候,我和菲尔、静二正在逛街。说是逛街,其实就是吃得太撑,顺道在商厦散散步而已。这是上海,逛街的环境干净清幽,冷气开得不高不低刚刚好;又正处于上班季,人不多,整个商厦仿佛就为我们三个开的。拉两个未村的女子逛街,这个,绝对不是计划书里的既定安排,但是,在我心里,它一直有,一直有。女人与女人之间的相处,绝对不能少了逛街这一项,这跟男人喜欢聚在一起把酒向青天一样的道理。四月的某一天,我和风中美丽曾经在淮海路上做蜻蜓点水式地一逛;但打那之后,每每经过灯火阑珊的橱窗,我总会指着某件衫子或者短裙:喏,那是美丽的。。。
那一瞬,便会有个瘦瘦长长的影子,在眼前慢慢清晰起来,动起来,活起来。清高的人崇尚的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是相望于江湖的浪漫;而我不。我始终相信,人活着的时候不会太久;所以,如果我喜欢,有你即是风景;如果我深爱,一定要全心相付。
混混的航班应该是下午三点到达。但是接通电话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时分。而那个时刻我和两个女人还在浦东的八佰伴乱窜。先行到达的男将林有才、古渡闲人和静二的博士老公正在酒店呼呼大睡。他们的这一呼当然是为了晚上杀人而预先充电。所以,我们才刚一流露出一道逛街的苗头,古渡闲人便连忙拉了林有才,一迭声地表示:开车很辛苦,补觉,补觉而逃之夭夭。。。。。
其实,混混是想要一个仪式的,一个男男女女在机场捧着鲜花专程迎候他的仪式。其实,混混不是个虚荣的人,但是他想要这个仪式却一定也是千真万确的。所以,当我们的专车和驾驶员林有才、小闲们都在静静地睡觉,而混混却打着出租风尘仆仆赶到酒店的时候,他的心里一定是烈焰腾腾怒火万丈了。当然,视金钱如粪土的混混绝对不是心疼打的的那几个钱。混混知道,在上海这个庞大的城市如果如愿给他一个想要的仪式意味着什么。所以,通情达理的混混只得讨厌上海,只得横眉立目地在嘴上挂着那句:破上海,破老冲。
上海,就跟它的标志建筑东方明珠一样,精致、尖锐,不可一世;所以,内心燃烧着熊熊征服欲的男人如小混,怎么可能会喜欢上海呢?我还记得1998年,那个风寒料峭的春节。那时,东方明珠脚下还看得见大片新鲜的泥土。从东方明珠上参观下来,我就是在那新鲜的泥土上给幼小的宝宝把尿的;我还记得当我说出“我要来上海”时宝爹惊诧的目光。四目交织,良久。终于,宝爹把目光投向了远处铅灰的天空,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但是,他到底是懂得的。两年之后,我真的来了。
除了喜欢,我实在找不到第二个来上海的理由。因为在我的家乡武汉,我是什么都不缺的人。或许是因为母亲的关系,或许是读多了张爱玲王安忆和程乃珊。几乎每年总有一个时期,我会毫无由头地呆在上海。1998年,就是我拽着宝爹和妹妹、妹夫来上海过春节的。其实,多数女人都是喜欢上海的。比如未村的女人菲尔。我相信,女人是天生崇尚平和与自由的动物;像鱼儿一样,在一片博大与丰富的水域自由游曳,是多数女人的理想。所以,变换城市关乎内心的需要。而人生的幸福,真的不仅仅与物质生活相关。但是,男人与女人不同。他们天生是具有征服欲的动物。因为凭白提高了征服的难度系数,上海,这个中国最现代的大都会,就会使一切不甘平庸的人感觉痛苦。任何尚未成功的人都会因为上海的庞大而感觉到自身的渺小而无奈,所以,混混不喜欢上海,林子哥不喜欢上海,小闲也不喜欢上海。
但是,我在上海。迄今为止,还没有别的哪座城市能吸引我离开这个地方。
因为我在这里,所以我喜欢你来。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和动机,你们,终归是来了。就在我身边,我们呼吸在同一片天空之下;你就在我伸手可及的地方豪情干云,或扭捏作态。我没想到,因为这一群高低远近各不同的人,我竟然也可以笑靥如花。不管混混如何在第一轮被杀而冤指我,不管静二如何迷糊到总蛋水准,不管我的早餐指令如何永远只有炉子一人应答,我始终是满心欢喜。我这个绝对唯物的不称职的盟主,在情感字典里,我大概永远是更喜欢相濡以沫胜于举案齐眉的人;我认同的是与其被你想望千年,不如在你肩头痛哭一晚的现实主义。。。
所以,你来了,你在这里。真好。你是远道而来的炉子哥,你是盟主永远忠诚的后盾。你是林子哥,你喜怒不形于色,做了警察却总是被我一把揪出来干掉;是否从此你得相信一物降一物,那是科学。你是林有才,在我这里你是未村永远的NO。1。你是古渡闲人,你少年持重虚怀若谷;有你在,盟主永远不担心会群龙无首。你是混混,其实你粗中有细,亦庄亦谐;因为有你不止歇地闹腾、生事,我们这个群体才一直保有生机。你是汗胖,你是未村最肥沃的田地;既能种庄稼,也能肥鲜花;所以,聚会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忘记邀请你来。你是静二,虽为巾帼不逊须眉;你跟男人一样,你也可以是一座山、是一面海,是一扇墙,因为你令人信赖而心生温暖。你是菲尔,你就像那一缕佛过我腮边的清风,那么美好,轻柔;你懂得我的每一根线,每一寸纱,你是我做警察不愿意验证、做杀手不舍得杀掉的女子。你是钩子,烈酒一般芬芳怡人,你是小饮怡性多饮伤身的性情中人;你的爱那么深,你的恨那么真。你是妞妞,你就像那挂在天上的一轮明月;即便被熟视无睹,却也不吝挥洒那一片淡淡银辉。你是木木,你就跟你的名字一样,清香,本真,天然;还记得吗?当混混说即使下刀子你都得来的时候你咯咯直笑,你说:不下刀子我还是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坚信你准能来。你是依然,在虚拟的文字和空间里,你给我的印象有点强悍;可真实的你,不过是个有点柔弱有点臭美有点小作的小女子。我不是能一见如故、考虑周全的人,但是,相信我,让我们慢慢做朋友。。。。。
大江东去浪淘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