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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edia.yaolan.com/jsp/babyhome/babys/151129/PhotoImg/1/photo_1167569764828.jpg喜欢《红颜》,仅仅因为其妖娆的曲调。“妖娆”一词用在一个男性歌者身上似乎有悖文理;但一年多前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脑子里的的确确就只有这两个字。我喜欢翻来覆去地听一首早就熟悉的旧曲,因为每一次重复,都能使昨日重现。看来我是个怀旧的女子,而据说怀旧的人是成不了大事的。
听胡彦斌的那个时候,日子过得很悠然;悠然到甚至有小小的伤悲,得以在胸中荡漾起伏。那是我向往中的状态。如同一个人独自上路,有确切的目标,但却并不急着赶路。偶尔坐下来,找一个僻静却不凄凉的去处。给自己泡一杯香茶,仅仅因为喜欢而专心地阅读一本对过日子并无用处的书。我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悠然地活着更幸福的事了。幸福的人,因此而面带温婉的微笑,目光清澈而悲天悯人。那时就是我的天堂。可惜,我在人间的日子居多。在人间的女子,是行走如风,目光如炬而张牙舞爪的。所幸,不在天堂,还有《红颜》相伴且歌且舞。
听着《红颜》,我埋头在一堆考试卷子里。乔迁的鞭炮已经炸响。邻居阿姨告诉我说,搬家的那天千万不能睡午觉;夜里上床睡下之后,也不能一觉睡到大天亮。要睡一会儿之后再起床干点活儿,吃点东西,然后再睡。如此这般,这新房子才能变成你的家;只有在自己的家里,才能“睡了再睡”。
老实说我并不迷信。信奉,是因为喜欢。因为我喜欢这个关于家的讲究,搬家的那个夜里,我就如此这般地折腾了。第一次在这个房子里睡觉,我开着灯,因为怕自己醒不来而“一睡不起”;睡了再起身“干活”,我选择的是上网。寂静的冬夜,月朗星稀,四野无人。我凌波微步踏雪无痕,徜徉在新欢旧爱们的家园,没留一点痕迹:亲爱的,我来过你却毫无知觉。。。。。。这是谁的诗句?似曾相识燕归来;凌晨时分,又拿出一袋吊瓜子。老罗锅关于酒囊饭袋吃货的鄙视,我单方面宣布无效;继续,吃;满足口福,难道不是尘世间最大的满足?http://img.imoxiu.com/timg/106/d/d2/d24a34cc.jpg
此刻,我的当务之急是要把两个班的考试卷子消灭了。我的身后是堆成小山的衣服杂物。一件一件将经年积攒的衣服悬挂到衣柜里,我惊恐地发现我已经鲸吞了四分之三的大衣橱。我的2007,还是没有学会收纳。每天,我清早起床,深夜无眠。越夜越精神,越夜越美丽。同时追赶几只兔子的结果,是疲劳成灾。。。
饮者说,早点把新家的PP得瑟上来,你不得瑟那就不是你;猫眼说,当地主婆的感觉好吧?累死活该;梅少说,我很想你,因为我把面条和胖子都摁倒了。。。其实,得瑟不是我的错。因为,我得瑟就有人骂;我不得瑟,也有人惦记和牵挂;这,也许就是红尘人间。其实,得瑟的涵义就是张扬;张扬,是现代人生的一种积极的品质;而品质是寂寞的,品质也是关乎距离与感触的。所以,今天,我偏不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