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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让百官常回家看看

(2013-01-04 16:15:46)
标签:

文化

分类: 旧闻新读·非历史

老话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事实上在古代法律上惩罚的不孝是如下6种行为:诟詈双亲、别籍异财、奉养有缺、居丧嫁娶、匿丧不举和诈称亲亡。从隋唐到明朝法官只要判一个人“不孝”具体罪名一定逃不脱以上6种。可是到了清朝乾隆即位以后法定的不孝行为又多了第7种——忘亲。什么是“忘亲”《大清律例》写得分明:“游荡他乡、远离父母、不知归养者均属忘亲不孝之人。”换句话说你必须常回家看看。

如果不常回家看看会受到什么惩罚呢这要看情况看你是平民还是官员。如果是平民拒绝回家探望父母一经父母“首告到官”政府就会像通缉罪犯一样通缉你逮住之后“拘送归家”——把你捆起来强行遣返因通缉和遣返产生的所有费用譬如公差的来回路费都由你来出。这还不算完以后政府征用差役会优先“考虑”你而减免钱粮的时候却没有你的份儿。这里有一个前提:得由你的父母亲自去告然后官府才会受理亲戚邻居检举揭发的不算。

但要是官员“忘亲”结果可就不同了。乾隆四十八年原籍北京的官员明住被派到陕西当知县。明住赴任时带了老婆和小老婆把81岁的老母亲独自一人留在家里。在陕西工作一年逢寒食假期、冬至假期、端午假期、中秋假期明住宁可出外旅游也不回北京探望母亲。乾隆听说后龙颜震怒传旨给吏部:撤销明住在陕西的职务让他立马回京侍候母亲并且10年之内不许任何人保举他做官。

为了让官员们有条件常回家看看也不得不常回家看看乾隆修改了一些制度。比如无论京官还是地方官只要“历俸三年以上”每年都可以在正常假期之外再“归家定省”一次而且“归家定省”的时候可以照拿工资。乾隆规定凡父母其中一人在70岁以上且是独生子的官员只要不是大学士、军机大臣、各部尚书等高官最好“开缺归家”也就是保留你的职位先让别人替你干着你回家侍候父母亲等到父母都去世了你再出来接着做官。如果父母其中一人在80岁以上而且自己又是独生子则强迫你回家守着父母直到他们去世。

总而言之乾隆维护孝道的动机和个别举措还是不错的。但乾隆采取的是逼迫的方式逼着官员们都常回家看看把天伦变成了政治把亲情变成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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