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千年家居·非房产 |
遥想当年,末代皇帝溥仪被冯玉祥的大兵从紫禁城里赶出来之后,在日本人的保护下逃到天津,在天津的日租界做起了寓公。民国所谓“寓公”,其实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房客。溥仪这个房客很有钱,他租了一所大house,名叫“张园”,是前清军官张彪的别墅,光花园就占地20亩——现在你走遍全中国,恐怕也找不到这么大的宅院了,这不光是钱不钱的问题,还有政策管着,政策不允许你浪费那么多地皮。
为了租房,溥仪每月要交200块大洋的房租。那时候是民国十五年,银元很值钱,不逢灾年的话,一块大洋能在天津卫买40斤米,一个卖力气的码头工人要是每天早上都吃煎饼馃子,一个月也吃不了两块大洋。像骆驼祥子那样的人力车夫满大街拉活儿,刨去交给车行的份儿钱和被交警罚去的违章款,每月收入最高不可能超过10块大洋。当学徒的小工在工地上累一天,每5个人才能领到一块大洋的工资,也就是说每人每月最多只能赚到6块大洋。所以从物价上讲,200块大洋大约相当于现在两万块钱,如果从收入角度分析,200块大洋至少相当于10万元。相当于两万也好,相当于10万也罢,溥仪每月所交的房租都是一笔巨款。
有的朋友会说:“光花园就有20亩耶,那么大的房子,一个月才200块大洋,一点儿也不贵嘛!”请您明鉴,民国时期占地几十亩的大宅子有的是,房租却往往很便宜,比如说英国公使馆在北京租房,占地近40亩的淳亲王府,每月房租才125块大洋,而且前三年装修期间免收租金。溥仪租的房子一不在首都北京,二没有淳亲王府大,房租凭什么比淳亲王府还要高呢?
真正的原因是:那所房子位于租界,租界享有治外法权,无论是北洋军阀还是南方的革命军都不敢进去捣蛋,是惟一有安全保证的地方。所以租界里的房子是民国房地产市场上的稀缺资源,稀缺资源当然要贵一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