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市民因买不起房而自杀
(2011-07-30 14:30:11)分类: 千年家居·非房产 |
南方都市报专栏,这期的标题原为《自杀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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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们身家过亿豪宅如云,老百姓可就惨了——城市人口一天天在暴涨,房价和房租也是一天天在暴涨,除了首都北京,任何一个大城市都出现了住房难。
民国市民买房的很少,那时候就跟北宋一样,城市居民以租房为主流。像云南昆明,住房自有率只有32.4%,换句话说,67.6%的市民是在租人家的房子。上海闸北的住房自有率只有25%,而在热闹的法租界,1922年统计的住房自有率只有8%。最可怕的是广州,1928年广州市土地局搞普查,全市80万常住人口,只有两万人住的是自家房子,住房自有率低到了2.5%。
按说买房也好,租房也好,房子都是一样的房子,只要住得舒适,只要房东略通人性,不至于今天涨房租明天要小费(民国上海房东流行收取“扫地费”、“开门费”和“节礼”),把房客撵得鸡飞狗跳无处安身,只要丈母娘通情达理,不强求做女婿的非买一套房子,那么在我看来,租房跟买房就没有区别。所以民国时住房住房自有率虽低,未见得民国市民就不幸福。
然而很多人连租房都租不起。河南郑州那么落后的城市,普通民房每间月租不过一两块大洋,还是有大批房客因为欠租扫地出门,跑到金水河两岸搭起席棚,冬天挨冻,夏天挨蚊子咬,阴雨天潮得床腿长蘑菇。上海就更不用说了,1928年上海市社会局发布的公告里说:“本市人口稠密,房租昂贵,贫民温饱难继,更无余力以谋居处之安适,故大多居于草棚之内,天寒地冻,常罹火灾,流离载道,惨不忍睹。”连一贯吹嘘政绩粉饰太平的官方都这么说,实情之惨可想而知。
那个年月,因为无处安身而投江自杀的上海居民比比皆是,以至于公安局不得不在每天晚上八点出动警察到黄浦江边巡逻,“凡遇有形迹可疑,神色沮丧者,详加盘问”。市政府还在“历年投浦较多之岸沿,树立自杀警告牌,警醒世人”,警告牌上写着八个字:“死不得的,快回头去!”这样的牌子在徐家汇、曹家渡、宝山路口、大统路口、豫园、小东门、中华路与肇嘉路交叉口都有,您要不信,可以问问那些年过九十的老上海。
我本人可不是老上海,今年也不到九十岁,自杀警告牌只在史料里读过,没有亲眼见到。想象起来,它应该像现在强拆民宅的官员打的横幅:“拆迁为民,自焚可耻。”请教一下诸位,这横幅算不算新时代的自杀警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