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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会穿墙术

(2011-06-18 10:16:31)
分类: 千年家居·非房产

上大学时为了打工方便,我在都市村庄租房住。就我个人所见,但凡都市村庄的房子,那质量都不敢恭维:地基很浅,墙体很薄,刷墙的涂料就跟头皮屑似的容易脱落,楼道里的灯又是声控灯,得高喊一声才能照明。夜里十点我从打工的地方回去,对着黑魆魆的楼梯口咳嗽,灯不亮;喊一声,还不亮;猛跺一脚,楼上簌簌落下尘土,房东在屋里叫起来:“当心楼塌!”我拼命回答:“晓得啦!”这下灯亮了。后来我在怀里揣一面铜锣,夜里上楼猛敲一声,哐,底层的灯亮了;再敲一声,哐,二层的灯也亮了。这样敲锣很不雅观,但可以避免把嗓子喊破。

都市村庄的建筑质量如此之差,住起来肯定既不安全也不舒适,不过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从发展的角度看——比起民国时代的贫民窟来,咱们的都市村庄简直就是天堂了。

话说民国中后期,农村普遍破产,城市畸形繁荣,成千上万的农民涌进城市找饭吃,他们进城之后,不管是当建筑工人,还是进厂做工,或者是去拉黄包车,收入都很低,所以买房是奢望,租房也困难。譬如在民国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吧,楼梯旁边一个七八平米的小小亭子间,月租竟然涨到9块大洋以上,而当时全上海黄包车夫的平均月收入才刚刚达到9块大洋,你让他租房,他只有去喝西北风。租不起怎么办?只能住贫民窟。

那时候,南京下关、上海闸北、广州东郊青菜岗、重庆解放碑后、杭州甘露寺前、青岛台西镇海滩、汉口府西二号路……都涌现出一眼望不到边的贫民窟。像今天上海市天目中路以北、大统路以西,早先有一块占地九十亩的垃圾场,当时从苏北到沪谋生的农民从家乡运来毛竹、芦席和篾片,把毛竹烤弯,插在地上,搭出一个半拱形的架子,上面盖上芦席,周围捆上茅草,向阳的一面割出门来,地上铺块烂棉絮,就是一家人的住所。这种简易窝棚俗称“滚地龙”,高度仅到成年男子的腰部,进进出出必须深弯腰,夜里回去瞧不见入口,一不小心就会穿墙而入,跟学了穿墙术似的。

据说有个住“滚地龙”的民工跟人有仇,晚上正靠着茅草墙吃饭呢,突然被一把长刀扎了个透心凉,原来他的仇人站在墙外给他来了一刀,如果您不了解当时贫民窟的建筑结构,肯定会以为这是武侠小说里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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