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千年家居·非房产 |
350年前,黄宗羲在浙江余姚买房置地的时候,斯宾诺莎刚刚租下阿姆斯特丹郊外一个阁楼。160年前,魏源在江苏高邮买房置地的时候,叔本华正租居在法兰克福好希望街17号。黄、魏二人是炎黄子孙,斯宾诺莎和叔本华是老外,前者誓死追求自有房产,不给自己弄一套房子决不罢休,后者似乎有房住就成,并不在乎那套房子的产权是否归在自己名下。
我还记得,斯宾诺莎从24岁开始租房,此后二十多年一直追随同一个房东,人家搬家他也跟着搬家。1677年,斯宾诺莎死于肺病,死前把手稿锁了起来,钥匙则交给房东保管,想必始终没能混上自己的房子。叔本华大概也一样,1860年,此人在法兰克福好希望街16号去世,对此好多传记上是这样描述的:“ 房东太太喊他吃饭,发现他仍坐在桌子旁边,却永远地睡着了。”可见也是做了一辈子无房人士。
我没瞧过叔本华和斯宾诺莎的存折,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因为没有攒够买房的钱,才租房过一生的。不过即便钱没攒够,也不妨碍买房不是?他们完全可以申请按揭。如果首付都没攒够,那就去掏父母的腰包,把他们榨干榨净,不信挤不出钱来。如果父母也是穷光蛋,还可以找亲戚朋友借呢。这些招儿已经是绝大多数购房者使滥了的,虽然不新鲜,却很实用,相信能帮两位哲学家解决房子的问题。
有朋友说:倘若叔本华和斯宾诺莎过于理性,生怕将来还不上,连找朋友借钱都不敢呢?也无妨,他们干脆别借钱,直接借房。借房这招儿也是我们炎黄子孙使过的,930年前,苏东坡在开封为大儿子办喜事,没有新房,就借了同事范景仁一别墅,两年后才归还。别骂老苏脸皮厚,咱们中国人的老规矩,没有新房不能结婚,当时苏家买不起房,借来的别墅虽然只能住得一时,总比租个小单间作洞房有面子多了。
租来的房子不适合结婚,也不适合去死,叔本华和斯宾诺莎死在租屋里,在中国人看来是很丢人的事儿。中国有句古话叫“狐死首丘”,丘就是坟墓,一般视为狐狸的自有房产,连狐狸死时,脑袋都要对准自己的窝,人不死在自己的房子里,岂非连畜牲都不如?所以哪怕为了死,我们也必须买套房,钱不够就贷款,贷不来就借钱,不想借钱就学苏东坡,他借一处别墅结婚,咱借一套房子等死。
南宋末年,浙江有位杨与疾先生,没钱买房,租住在县城西门的城楼上。后来年纪大了,听说一位姓周的朋友刚建好一套房,就找到那位朋友,说:“愿假君宅以死。”后来人家借给他了,后来他死了。我猜他死得很幸福。
几点说明:
1.黄宗羲、魏源买房,分别见于二人年谱,斯宾诺莎和叔本华租房,见于一本很畅销的书,书名叫《伟大的思想》;
2.苏东坡借房给儿子结婚,见于《北宋文人年谱》,杨与疾借房等死,见于《南村辍耕录》第五卷;
3.在清代志怪小说中,有许多狐狸租房的故事,《聊斋志异》众所周知,不必说它,《夜雨秋灯续录》里则这样说:狐死不仅首丘,而且尽可能要死在自己的家乡。比如山西某狐狸,跑到安徽租房,临死又携家带口回到山西了。您当然明白,这其实不是狐狸的偏好,而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