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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门上挂手巾

(2007-07-31 18:00:01)
分类: 旧闻新读·非历史

温州乐清市,以前叫乐清县,近海有一村子,村子里有个风俗:男人娶媳妇,甭管兄弟几个,习惯共娶一妻。比方说,某家兄弟三人,都到了结婚年龄,请媒婆介绍一对象,老大看过老二看,老二看过老三看,如果全票通过,就插定,下彩礼,捡个好日子迎娶新娘。新娘迎娶到家,却有三个丈夫,怎么过生活呢?一般来说,老大会抢先一步,在门上挂一手巾,表示他和新娘正在里面亲热,闲人免进。第二天晚上,换老二在门上挂手巾,表示今晚轮到他了,哥哥弟弟靠边站。不用说,第三天晚上挂手巾的肯定是老三。当然也不一定全按年龄排序,有可能老三眼疾手快,第一个挂上了手巾,然后才是两位哥哥。新婚头三天过完,三男一女开始在一块儿过日子,每天夜里,仍旧老规矩,谁先挂手巾,谁就陪老婆睡。有朋友说了:要是都抢着挂手巾,兄弟仨岂不打起来?别担心,在挂手巾这个问题上,他们总是你谦我让,彼此尊重,颇有入则孝、出则弟的儒家风度,所以永远打不起来,所以他们是和睦的大家庭。又因为这个村子总是靠挂手巾来安排夫妻生活,所以村名叫作“手巾岙”。

明朝弘治四年,有位领导到温州视察工作,发现了手巾岙以及手巾岙的风俗,不禁又惊奇又气愤:天底下竟有这样不要脸的!当即在村口贴一告示:从今天起,不许几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成亲。可是不起作用,在那位领导驻村插队的日子里,村民们既没移风也没易俗,照旧共娶一妻。领导只好挨门挨户做家访,告诉待嫁的姑娘们,同时嫁给两个以上的男人有多么可耻,姑娘们却说:一个男人养得起我嘛?差点儿把领导气蒙,于是上奏朝廷,从皇帝那儿请来特旨,要把共娶一妻的男人流放到澎湖,把愿嫁多男的女人流放到辽阳。这么一来,手巾岙的小百姓才知道害怕,不得不和手巾说拜拜了。

一妻多夫这种行为,在明朝不被主流道德允许,在今天也被文明社会排斥,那位领导试图把不道德的风俗改造掉,堪称大快人心。但是假如咱们扔掉成见,又会发现那领导有些吃饱了撑的,因为人家一妻多夫出于自愿,双方又都是具备独立自主能力的成年人,而且不管他们一妻几夫,都没对旁人构成威胁,何况那样做并不违法——明朝《户婚律》禁止同姓通婚和旁系血亲通婚,却没说禁止一妻多夫,这也是那位领导试图惩罚手巾岙村民的时候,必须申请皇帝特旨的原因。

持文化相对主义的朋友,会认为所有的道德都没有好坏之分,不管是支持乱伦的古埃及道德体系,还是支持杀父的南美印第安人道德体系,也不管是支持一夫多妻的儒家道德体系,还是支持一妻多夫的手巾岙道德体系,都是当时当地的好东西,旁人没权利也没必要干涉。我还没有激进到那一步,但我觉得在评判别人是否道德之前,有必要先问一下自己,究竟是出于成见,还是出于偏好,抑或是正义感,或者维护法律尊严的精神。很多时候只消这么一考虑,就会发现自己未必对,别人未必错,我们和别人可能都在往门上挂手巾,只是谁更先入为主而已。

 

几点说明:

1.手巾岙一事,参见《菽园杂记》卷11,那位领导姓陆名容,就是《菽园杂记》的作者;

2.对于同胞兄弟共娶一妻,陆容评价说:“盖岛夷之俗,自前代以来,因袭久矣。”这话未必对,因为手巾岙不属海岛,即使是“夷”,也不是“岛夷”,另外,没有史料能表明宋、元两代的乐清曾流行一妻多夫;

3.在我看来,手巾岙之所以流行一妻多夫,可能是因为贫困,也可能是因为男多女少,还可能是为了逃避赋税,更有可能曾经贫困、曾经女多男少、曾经有过共娶一妻的风俗,后来出于惯性,延续了下来——很多风俗都是这样,你现在看它不合理,但它曾经是合理的;

4.文中还提到同姓不婚,这是从西周到清末一直通行的道德或法律,唐代以前是道德,从唐代开始上升为法律。唐律规定,“同姓通婚者,杖一百,徒一年”。此后《宋刑统》、《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中,都有类似的条文。经过了五胡乱华,大规模的改姓和杂交已成为普遍,这些条文肯定不合理了,但它曾经合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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