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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住房救济

(2006-12-28 11:36:06)
分类: 千年家居·非房产

一个有温情的社会,有义务对那些不太成功的人提供帮助,如果不能帮他们过上正常的生活,至少也要帮他们维持最低的需求。这话是新加坡前资政李光耀说的,相信宋朝人还没有听说过。然而宋朝人却那样做过。

北宋初年的几个皇帝,如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真宗赵恒,在他们统辖下的各路各州都设过义仓,每逢灾荒之年,就开仓放粮或者搭棚散粥(见《宋史·志第一百三十一》,以下未注明出处者,均引于此)。这些措施对饿肚子的人来说当然是帮助,帮他们维持了一种最低需求:吃。

到了仁宗即位那年(1041年),京师闹瘟疫,大伙看病要花钱,埋葬亲人要花钱,大批租房居住的商贩和军户交不起房租了。这时仁宗说话了:“这阵子楼店务不要收房租。”一道圣旨,帮众人维持了另一种最低需求:住。

帮人们过上正常的生活,叫做保障;帮人们维持最低的需求,则叫救济。宋仁宗免收房租的政策固然谈不上住房保障,却是真正的住房救济。继仁宗之后,英宗又下诏各州各县:以后每逢灾年,除开仓放粮外,公房房租一律蠲免。

免收房租只能是暂时的救济措施,从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到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宋朝政府又重修东、西福田院,增设南、北福田院,命工部大建住房,但凡逃荒入京的流民、赤贫破家的市民、无人奉养的老人等,尽可能安置进福田院,每年所需费用约五百万左右,全由中央财政承担。北宋末年,权臣蔡京当国,又下令各州县设置居养院、安济坊和漏泽园,其中安济坊用于慈善医疗,漏泽园用于安葬无人认领的尸体,居养院则用于住房救济:让遭了天灾的居民和无家可归的乞丐居住。这个措施一直延续到南宋中叶。

概括起来,宋朝的住房救济包括三种。一是像宋仁宗、宋英宗那样,对租住公房的市民减免房租;二是由政府建房,免费安置流民和赤贫户,如神宗所设福田院和蔡京所设居养院都有这个功能;再就是廉租房。例如仁宗庆历末年(1048年),枢密副使富弼出知青州,当年黄河决口,约五十万人无家可归,富弼命辖下各县出资修建简易房,以低租形式供人们居住(见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再如仁宗至和三年(1056年),龙图阁直学士蔡襄出知泉州,在泉州万安渡造屋数百间,低租出赁给船户,那也是典型的廉租房(见方勺《泊宅编》)。

 

几点说明:

1.宋仁宗蠲免房租的时间甚短,前后仅持续了十天,这是因为楼店务不收房租,宫廷财政就要赤字——宋朝公房租金是宫廷开支的重要补充。

2.安济坊不是蔡京的首创,但确实是蔡京推而广之的。可惜没有科学的配套措施,地方官纷纷贪污中央拨款,致使安济坊形同虚设。

3.富弼出知青州那年,黄河决口于山东聊城,南北分流,河水改道,形成今天的昌湖风景区。前年老李到豫鲁交界的台前县,曾绕道去玩过,那时候正做策划,还不知道富弼是谁。

4.蔡襄即蔡君谟,北宋名相,与苏轼等并称“宋四家”,写得一手好字,楷书号称当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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