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建房不是搭积木

(2006-01-27 09:57:22)
分类: 地产评论

于凌罡先生又出现了。据媒体报道,此君注册了一家名叫“蓝城”的公司,正在以9800/平米的价格招募出资人,以共同竞拍北京工体北路4号宗地,以实现还利于民的合作建房初衷。

继上一次失败后,于凌罡先生不屈不挠的精神令人赞赏。大概这就是“卫士”的性格,更何况这卫士要保卫的是普通老百姓的利益。

不过从首次要交付的45万元人民币来看,这些人好象不太能理解为人均收入1000美元的普通老百姓,不过也罢,至少反对开发商暴利的理由看上去还是成立的。

问开发商有没有暴利,就象问小煤窑主、采矿主有没有暴利一样,没有任何意义。看看福布斯中国富人排行榜开发商所占的权重到频频发生的矿难,从中自然会得出一些结论。稍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暴利产生的根源是制度化的因素,而非市场化的因素。在没有垄断,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是不可能产生暴利的。家电业、餐饮业有暴利吗?于先生反暴利是对的,但好象方向反错了。

发展商是游戏的成员,不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从土地的出让价格、方式,资金的价格、信贷政策,城市发展的战略与规划等,或者说,凡涉及房地产开发最核心的要素价格、要素供应方式、要素结构等都是政府制定的,即游戏规则是由政府制定并控制的。于凌罡先生也得按此规则去拿地、融资、建房,如果开发商是因为这个环节产生暴利的话,那是不是可以说,于凌罡先生也有赢取暴利的基础?

于凌罡先生说,暴利是因为发展商定价太高,工体附近的房子卖到一万多,我们自主建房最后的交付价格不会超过一万,集资建房者将从中受益。

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让开发商依据“良心”定价,根本就是反市场经济逻辑的。商人不赚钱,经济发展的动力哪里来,国家的税收何处取?至于能赚多少,只跟市场有关,跟具体项目有关,跟产品品质有关,跟发展商定价有何关?价格是不可能被“臆想”出来的,房子也一样。“暴利说”从本质上就是一个“伪问题”。

在以氏族与家庭为经济单位的原始社会格局中,最初就是各建各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专业分工出现,生产与消费逐渐分离,出现了市场,这是读小学时就应该掌握的常识;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专业分工,这一不言自明的道理,于先生偏偏想颠覆它,作为个人爱好,倒也罢了;偏偏有一些媒体,也加入到这一场既无知识、又无责任感的游戏中,令人悲哀。

因为开发商比你于先生专业,所以售价比你高。于先生如果不想搭积木的话,恐怕也得聘请专业团队来进行规划设计、工程管理与成本控制,这个专业团队与开发商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将面对众多业主,如果一人一票的话,还真不知道谁说了算。

土地成本省不了、建安成本省不了、资金成本省不了,管理费用可能还要上升,于先生能省的只有营销费用了,在住宅项目中,营销费用只占销售收入的2%左右,不知于先生宣称的大幅降低成本的说法由何而来?

制定行业的准入制度,进行行业的资质管理是政府为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所应履行的重要职责。令人不解的是,在个人集资建房的喧嚣声中,有关政府部门却保持了沉默,还有说法是正在制定相关鼓励规则。在一个倡导科学发展观的社会中,有关部门的行为不能不令人质疑。

潘石屹先生说个人集资建房成功的机率为零,这话说对了一半。如果于凌罡们能把见媒体的时间转换成上清华学习房地产开发管理,能把反“暴利”的誓言变成学习如何控制产品成本的行动,能以对城市负责的精神,对自己确乏常识的语言与行为产生羞耻感的时候,建房成功与否不敢说,至少基础有了。

本文截稿的的时候,传来消息说工体4号院竞拍时,于凌罡先生根本没到现场,看来,于先生要想成为开发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写到此,耳边响起一首歌:“那只是一场游戏一梦。”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