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外媒体关于“中国留学生可以从自费留学转为公费留学”的报道引起国内留学行业广泛关注。但是,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这种提法并不确切。《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明文规定,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这意味着在国外完成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计划继续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中国留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然而,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依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申请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其同意后再正式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3年计划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18000名。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00人。同时,优先资助《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据了解,有资格申请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中国留学生,应该是即将或已经开始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申请人已经是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生,并即将硕士毕业的毕业生,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必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者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出具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者获得学费的资助证明。
由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成功申请成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后必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之后,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学成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事实上,国家有关部门对于自费留学的博士生一直非常关注。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周岁以下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未曾获得该奖学金或未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未取得过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与申请。截至2012年,共有2907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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