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到了。
前两天,我去北京电台新闻台参与了一个谈话节目,主题是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从工作实际出发,我谈的主要内容是提防虚假医疗广告。这两年,工商部门对虚假广告年年打、月月打、天天打,但情况未见好转,相反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我出差时到过很多省会及以下城市,发现当地电视台几乎无一不在连篇累牍地播放违法违规的医疗、药品广告,奈何工商部门就是不敢去查——即使敢于查,也只是查处做广告的医院,对电视台几乎是没人敢动——电视台强大的话语权与极强的报复心理的确对工商执法造成了难以承受的压力!但是,由于节目是直播,由于我的“工商”身分,我无法就此展开深入分析,只能泛泛而谈“媒体应该加强自律”,只能从平日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到和采访中遇到的一些违法医疗广告案例入手,谈及提防虚假医疗广告的问题。
比如,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的几名承包人大做虚假广告,其施行的手术给二十多人造成了九级伤残,因此这几人也被法院一审判刑,罪名是虚假医疗广告罪。又比如,现在有许多网站违规在售药,宣称能一劳永逸治疗失眠、抑郁症,我正在就此进入深入采访……在节目中,我只能谈这些。虽然无法去挖虚假医疗广告的根儿,但对听众来说,或许也有一点点提示作用。
45分钟的节目很快就结束了,临走时,人家送我两瓶上好的牛栏山酒。记得原来在北京电视台“首都经济报道”做节目时,他们给了几百元劳务费。看来,电台的经济实力是无法与电视台比的。电视台已经风光了几十年,给电台造成了较大的压力。当然,这是题外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