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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的三大悲哀:“动机”之悲

(2006-03-26 23:49:32)

下午,午睡起来,仍然想写,博客就是一魔……

写吧,生命不息,涂鸦不止:

 

《护友好汉高晓松的三大悲哀:“动机”之悲!》

 

●退一步说话,就算高晓松在操作的层面上,完全能够恶意的利用法律去“砍”人,“咱就是要玩时髦的杀人不见血的损招,你又咋地,拌得弯咱的法宝吗?咱就是要‘教训教训’那个小家伙,帮哥儿们出一口气!咱弄出法律这一绝招来,就是田伯光的“飞沙走石十三式刀法”,刀快难敌,你丫白痴,傻X,没见过吧,还装什么革命?”(部分设计语)

 

这就是高晓松的第三大悲哀,动机之悲哀!

为什么?我们可以从徐博客那里知道,韩寒与晓松同时都是她的朋友!

诸位试想想,高晓松这人,这么多年都没有对朋友的朋友提起过那挡子“引用”的事,却突然有一天他陡然变脸,“霍”地抽出暗藏的“法律”菜刀来,愣是朝朋友的朋友(可能是没有利益关系的朋友)的头上毫不留情的砍下去,原因是为了直接的(可能是利益的)朋友!

每个人身边都有朋友,噫,众人自己在各自的心中想一想,像这样的高人,他如果就暗藏在您的身边,您会做出什么样的反映?

 

也许,高老弟觉得很冤,说自己没有与韩白之争的任何人有利益关系。可是,这样一来,你就更危险了,因为既然不干卿底事,为什么不私下找个律师收拾那小子,您面都可以不必出,因为又不用你去对簿公堂,你难道想像“老米”那样在法庭上直接参加辩论吗?可你毕竟只会唱歌,又不是律师或政治家,就算你有那样的才能,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吧,因为您要唱歌,要找生活呀。既然没有与朋友和朋友的朋友有任何利益瓜葛,你那么卖劲的去做什么?还人情债?不是(料想你不会承认自己的低劣表现)!主持正义?也不是(挥舞法律的菜刀去主持正义?别丢人现眼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

那么,别人对您的动机,就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你深谋远虑的在为自己的歌曲抄作!这年头,要好卖,就要炒作,这点我明白,大家也明白。但是,正正经经的抄,诚恳一点吧,老大,不要将世人都当做阿斗,不要把你的歌迷都当成冤大头,耍来玩去,呼风唤雨,牛呢?

 

高人就是不同,你聪明的动机,不让人感到悲哀,那才怪呢!

我为高人悲。

20060326下午)

 

(注:本人并没有搞笑的才能,所以专门说“悲”,以免再被纳入“笑林”!)

文章引用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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