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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C(Aurora·海棠开后)交往始末(修订版)
江晓原
修订版前言
2008年3月14日,C(陈曙)首先将她的个人情感隐私公开到网上,并对我进行极为恶毒的指责和咒骂,我不得不写此文作出说明。此文于2008年3月16日贴上我的博客,C见后在电话中哭求我将此文撤下,我为息事宁人答应在我下一次更新博客时撤下。我通常每4天更新一次博客,3月20日,我在更新博客时如约将此文撤下。但是此后C仍然纠缠不休,不断散布种种污蔑诽谤之辞,进而对我的朋友刘兵教授、韩建民教授、田松博士以及和我有工作联系的某些女士等等都进行毫无根据的诽谤和攻击,她的这些诽谤和攻击混淆了视听,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产生了严重误解。为此我决定将此文修订补充后重新公布。
我不是一个喜欢谈论自己私生活的人,但现在我不得不写这篇文章。因为C在网上对我的指控实在太离谱了,我在反复思考之后,最终决定写这篇文章。主要是陈述事实和期间我的感受。
和C的交往始于一年多前,也困扰了我一年多——尽管我们总共只见过三次面。
2006年冬(附注1),我和刘兵教授主编的《我们的科学文化》丛书正式启动,在一家文化公司的总裁办公室里,我首次遇到C。当时总裁把将要参加丛书编辑工作的美术编辑、文字编辑和具体负责此事的副总编一起叫来见面,C是文字编辑。大家寒暄了几分钟,美编和文编等便离去了,我和总裁则继续讨论丛书的有关事宜。
不料当天黄昏,我就在家里接到C的电话,她在电话中表示:她爱我。我大出意外,立刻告诉她我是有家室的人,她怎么能爱。我更奇怪的是,我们只见面几分钟,她的爱从何而起?她说她在N市看过我的电视节目,就爱上了我。我告诉她这未免荒唐。
但我当时没有对此事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这只是如今思想解放的小美眉一时好奇冲动,只要我好言相劝就可以解决。
不久她问我愿不愿意她当我的责编,既然这本来就是公司的安排,我本来就无权干预,出于礼貌,我自然告诉她很乐意她当责编。
此后C就借工作的关系经常给我打电话,但因为她总是有着某些工作上的理由,我当时还没有反感。
C多次要求和我见面,我一再拖延,但在她的反复要求下,后来还是在一家咖啡厅的散座(而不是她所臆造的所谓“包厢”)和她见了一次面,那次见面时我竭力劝她放弃这种荒谬的爱情,好好嫁人,过自己的生活。而这种虚幻的爱情,除了在精神空虚时聊解岑寂,对她毫无意义。当时,她表示愿意听从我的劝告,这使我放心不少,认为我们的工作关系还可以正常继续下去——毕竟我也不便向公司要求改换责编(以什么理由呢?),况且作为责编她还是相当尽心的。此后为了核对清样我们又见过一次面,那时关系还是友好的。
随着丛书第一册的编辑工作接近完成,C的电话不再能够找到工作上的借口,我发现她实际上并不听劝,这使我开始采取躲避的方法——不回她的短信,不接她的电话。
在丛书第一册即将出版时,C被文化公司辞退,我不知道是何原因,也从未向任何人打听过。C则将此事说成是她的上司对她的迫害。被辞退后她回到N市。
这时C开始出现一些令我反感的行为,例如:
如果我不回她的短信,她就会连续发许许多多短信——其中往往同一条反复发送。
如果我不接她的电话,她就会连续拨打许许多多次——有时可以持续约一小时。
她开始怀疑我和别的女子“好上了”,所以冷落她。这种怀疑可以落到任何她偶然知道和我有工作联系的女子身上——甚至包括她文化公司的同事。她甚至指责我“感情不专一”。但是她向一个有妇之夫要求爱情,又怎么能要求他感情专一呢?况且她又有什么权力干预我和别的女性的正常交往呢?
她反复向我逼问:你喜欢我吗?我和某编辑谁漂亮?
在这里评价C是否漂亮当然是不合适的——确实有些人认为她漂亮。但无论如何,C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但是我起先一直避免回答她的上述问题,怕令她伤心,但她反复逼问,终于令我很烦,就告诉她我不喜欢她。
这样的结果当然使她大为伤心。她将此事想象成她的“情敌”对她的伤害(尽管事实上她没有任何“情敌”),所以无端怀疑别的与我有正常工作联系的女性。当我向她指出,她这种怀疑有损无辜女士的清誉,她又勃然大怒,将我的话理解为替她的“情敌”遮掩。
至于她和某编辑谁漂亮的问题,我除了指斥她无聊,当然拒绝回答。
C有过多次反复——想告别这段虚幻感情,又想再次争取我的爱。处在前一状态时她就在短信中对我反复大骂,或者发充满文学色彩的告别短信;处在后一状态时,她就反复发极其热烈的求爱短信。忽而怨毒横生,忽而柔情似水。
这时她的短信和电话都已经成为令我极度反感的东西,我想尽办法要逃避它们。有一阶段,我发现如果给她回一两个温情的短信,她会安静几天,但是很快发现这其实不啻饮鸩止渴,因为温情的短信又使她重燃希望,又会继续纠缠。
因为她的短信和电话已经对我构成极大的骚扰,我甚至考虑过向N市警方报警,而且已经询问了有关事宜,但是终究担心这样对她伤害太大,没有实施。
我多次让她不要再给我打电话,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就在电话中对她说,她的这些电话和短信已经“迹近性骚扰”,这句话使她非常恼怒。
事情进一步的发展出现在2008年春天。2月份,她反复向我提出,她有事要到上海来,要求和我见面,我断然拒绝。这使得她一下子由爱转恨,开始在短信中反复对我进行恶毒的咒骂和威胁——那些语句后来大家都曾在她的博客上看到过(后来她删除了其中特别不成体统的部分内容)。
这时她开始想象自己受到了严重伤害——她坚持认为我已经将她的故事告诉了她假想中的诸“情敌”,而且大家正在嘲笑她。而事实上,到写此文之前,我从未将她的故事扩散。她还认为,我颇以被她爱上为荣,所以一定会到处去告诉别人。而事实上,没有人会以被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异性爱上为荣,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她长期关注我的博客,以前她在我博客上发的大量的贴,都是对我文章的赞美,其中颇多溢美之词,大家早就见过许多(这些帖至今仍在我博客上)。到3月14日晚上,她开始到我的博客上发指桑骂槐的贴,这些帖招来了网友的评论,有些评论显然使她受到了伤害,她终于失去理智,开始在博客上公开破口大骂。我因为出差在即,关闭了我博客的评论区。C遂改为在她自己的博客上对我进行辱骂和指控。
C对我的指控,迄今为止有如下几项:
一、C指控说,她之所以爱上我,是我“挑逗”她的结果,这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产生误解,甚至表现出义愤。她将我们交往中的某些细节(许多细节是她想象出来的,比如咖啡厅的“包厢”之类)解读为挑逗,但是在这件事中,如果真有“挑逗”的话,只能是她——谁都知道,向一个男性表示自己爱他,这难道不是最明显、最直接的挑逗吗?在她向我求爱之前,我和她只见面几分钟,而且是在多人公共场合,我当然不可能挑逗她;她说是因为看电视而爱上我,难道我还能在电视上挑逗观众?
二、C指控说,如果我及时拒绝她,她就不会在这个感情中越陷越深。这一指控也得到了一些网友的同情。但事实是,在她向我求爱后的第一分钟,我就明确拒绝了她,此后并且反复重申此意。问题是她完全不听我的劝告,继续单方面强行爱上来。
三、C指控说,我“玩弄了她纯洁的感情”。请问,主动向一个明明知道他有家室的男人求爱,这是什么“纯洁”的感情?
四、近来C反复进行一项新的指控,说我或我“指使”的人,在网上对她进行污辱。而事实是,我从来没有发过任何一个污辱人的帖,我也不可能“指使”任何人去对她进行污辱。但是C的逻辑是:网上任何不赞成她立场的帖,都是我或我“指使”的人所发。我当然没有办法证明我没有发事实上未曾发过的帖,也没有办法证明我没有“指使”过什么人。本着“谁指控谁举证”的原则,C如要对我进行这样的指控,她就有义务举出证据来。
现在她经常凭空指控,将缺省署名为“新浪网友”的帖假想为我,然后破口大骂,这只能使人怀疑:她事实上完全知道这些帖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止一次向她声明过这一点),但是故意将这些帖硬算在我头上,其实是为了得到继续纠缠我的借口。当年我在电话中要她别再继续纠缠时,她曾说过“我不会纠缠太久了,因为我已经弹尽粮绝”之语,所谓“弹尽粮绝”,就是找不到纠缠的借口了。现在她发明了这个办法,可以使借口取之不尽。
自从C挑起这场风波之后,网上确实出现过一些带有污辱色彩的帖,但这些帖事实上完全是因为C在网上自曝隐私而招致的。这一点网友都能明白,可是C似乎至今不明白。
而许多署名“新浪网友”的支持C的帖,已经有网友指出,实际上是C自己发的,目的是造成她“得道多助”的假象。
那么,在这件事上,我有没有错误?
虽然从总体上说我是无辜的,但我也有错误。
一、我最初以为我可以通过好言相劝让C和我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但事实证明我错了。毕竟我不是心理医生。
二、我在拒绝C时,可能有些语句是过于粗暴了,比如“性骚扰”这样的说法(尽管我确实有这样的感觉)。毕竟我没有应付这些事情的经验。
我虽然不喜欢C,但从来没有想去伤害她(直到现在仍然如此)。是她失去理智,将她的单方面情感公开到网上,这不仅首先使她自己深受伤害,而且逼得我不得不写这篇我极其不愿意写的文章。
如果C能够自己从这段感情漩涡中走出来,当然最好。否则的话,希望她身边的朋友或家人帮助她,劝她去看心理医生,及早寻求治疗(附注2)。
我不想对此事说得太多。
我保存着和C往来的全部电子邮件(除了广告邮件和自动回复邮件,我一直保存着与所有人往来的所有电子邮件),仅仅这些电子邮件就足以证明我上面所说的事实——其实这些事实基本上已经被网友们差不多都还原出来了。更何况还有她给我发的无数短信。
当然,没有绝对的必要,我绝不会公布这些。
但是,直到现在,C还不时打电话到我家来,对我和家人进行骚扰,已经严重妨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家人已经和我商议好,如果C继续进行骚扰和诽谤谩骂,到忍无可忍之际,我们将不得不诉诸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我不希望她再受到更大的伤害。毕竟她前面的路还长,还可以有美好的生活。
在生活中,大家都不容易,各自珍重吧。
附注1:
在此文的最初版本中,我将启动的日子误记为“2007年初”,C见此文后宣称“全是谎言”,但是她举出的唯一例证就是我记错了启动的日子,我又查了2006年的所有往来邮件,证明丛书确实是从2006年冬就启动了,但除此之外我没看出本文有什么错误之处。
C经常生活在她想象的世界中,构造出许许多多对话、细节和因果关系,并且坚信它们是真实的。这肯定给她带来了困惑。
另外,人对往事的细节记忆是很容易出错的——都是当年亲自参加过遵义会议的人,回忆开会的日期,还言人人殊呢。所以相对能够帮助我们记忆的,应该是文字档案。
附注2:
我感觉,C确实曾经努力想摆脱这段感情漩涡,这从她发给我的大量短信中可以看出来。但是她为何至今摆脱不了(直到现在,她仍然天天到我博客上来,发种种相互矛盾的帖,时而破口大骂,时而嘻皮笑脸,时而殷勤讨好),一个重要原因是她实在自视太高,达到严重自恋的程度——这可以从她的博客上明显看出。因此,她在心理上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如此优秀而美丽的她,主动向一个男人求爱,居然会被拒绝。由于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使得她反反复复痴缠不已,因为她希望能够最终得到她想要的爱,这样才可避免她自我估价的崩溃。
我认为,C确实应该寻求心理治疗。
我和C的故事,很多人会感到难以置信。确实,遇到C这样的女性,发生这样的故事,在日常生活中都是概率极小的事件。但是,本文所述确实是事实。
2008年5月1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