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两天博客出问题,请人帮忙发,不写不舒服!
(2011-05-20 1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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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看不懂北青报上这一篇--《辽宁高院回应小贩刺死城管获死刑》。用了好几个“没有证据证明”,“不能认定”。
没法证明夏俊峰身上身上的伤是在何处形成?那你就证明它不是被城管殴打的呀!
没法证明夏俊峰进行的是正当防卫?那就疑罪从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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