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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应按用量来征收

(2010-11-03 10:45:46)
标签:

车船税

使用税

车辆购置税

汽车排量

征收

杂谈

分类: 文化与社会

    本来对车船税加倍增收的问题没太用心,现在看人大代表都出来说话了,作为被代表的人民也得说两句:按照汽车排量大小征税不合理,不公平,应该按照一辆车年行驶公里多少来征税,参照象电价、水价阶梯收费的方式,私家车超过一定使用标准的,比如年行驶在1万公里以内的,不加税,超出的加倍征收

  

    车船税征收的目的是什么?促进节能减排吧,那么是不是应该引导大家出行多选择公交,少开私家车,开车少的,是不是应该少征税,哪怕它是4,0排量,反之,即使它是1,0排量,动辄就开车,天天在路上跑,也应该多征收。因为车船税应该是使用税,而不是保有税,后者在买车的时候已经交过了--车辆购置税。

   

    我家现有两辆车,一个旧车1,6的赛欧,一个是去年买的2,5的天籁,旧车很少使用,就是在每周新车限行那天才动用,一年也跑不了几百公里。本人上班多数时间是乘坐公交车的,象我这样有车不用的人很多,他们或者因为单位没地方停车,或者因为开车不如骑车、地铁快,还有走路上班为健身的,无论哪种原因,这些车主都为节能减排做出了贡献,凭什么让他们跟那些天天在路上跑的人同等税赋呢?

 

    还有,公车为什么不征税,它们使用频率更高、排放污染更多,如果不交使用税,那是最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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