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接到一个大学女生电话,说自己银行卡上莫名其妙多出一万块钱,不知该怎么处理。在排除亲朋好友汇款、理财产品分红之后,她问我是否会有人转帐错误?
“据我的经验一般不会,我曾经试着往自己的账号转钱,但是名字写的我妹名字,钱就转不过去。那还有什么可能呢?也许银行系统出了问题?或者就是在系统出问题的情况下,别人的钱转到了你的账户下”。
我建议:“如果你想钱花得坦然,就去一趟银行,弄清这笔钱的来路,否则就先别动它了,小心不当得利!”
下午我去光大银行办事,问了一下柜台,女职员说“到银行也不一定能查清,要是我,就把这钱花了,在我自己卡上的钱,为什么不能花?”“但是那并不是你的钱啊!”,这年轻人法律意识够淡薄的!
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合同上的根据而取得利益并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虽然这个女大学生没有实施任何取得利益的行为,反而有可能是受到损失一方的疏忽大意所导致,但是因为你获得的这一万块钱没有法律依据(比如劳动报酬、资本利得、赠与继承),而且一定有人受到了损失,那就应当返还给受损人。如果花了这笔钱,将来受损方向你请求债权,你就得返还不当得利之债,那时就被动了。所以在没有弄清来路之前,这笔意外之财不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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