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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自己“送”自己

(2007-09-13 17:35:21)
标签:

生活记录

国美电器

购物

误导

知情权

分类: 生活与法
                           在国美买DVD  
   
     客厅里的DVD不好用了,老公说,总是用那个带硬盘刻录的机器看盘,有些浪费。那就再买一个。
    8月21号晚上,去国美电器。导购小姐推荐万利达一款,纠错能力极强,又可以接数字电视,898元。
--“优惠一点,把零头去了吧”我知道电器卖场价格有商量。
--“这样,我给您优惠50元,再多送一年保修怎样”。
    OK,老公跟她去交款。我坐下来等,翻看桌边一个“延保计划”(保修可以延长),是需要单独购买的,导购送的保修可能就是这个了。
   
    老公回来,我看发票还是898元,附带一个76元的“延保计划”。怎么回事?用优惠我的现金去购买一年保修, 这哪是送啊?劝购时承诺两项优惠,付款时就合二为一,这不是明显的误导吗?
    听见这边在理论,主管过来询问,导购解释:
--“弄错了,不知道800元以上的产品延保计划需要76元,还以为26元就可以呢……”
--“你们内部的规定,跟我们没有关系,现在的结果是消费者没有得到承诺的优惠,这样做就是一种误导。”
   主管去解决,将76元现金退回,延保计划退了,感觉没有必要。买过好几个DVD了,四、五年都不带修的。
   
   等主管期间,导购说“我再送您一根好线,价值四百多呢”
   又“送”?不那么相信了。
  
   大家也注意,购物时要搞清那些所谓的赠送,别让人家忽悠成自己送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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