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钞员开枪打死储户,女售票员掐死女孩案民事赔偿部分开庭,这是我最近看报后不能忘怀的两件事。有人说:这个社会怎么拉?我也在想,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
悲剧延伸到几个家庭:被打死的储户计程32岁,报上有他四岁的女儿说的话,爸爸去天堂了。开枪的运钞员之妻也哭倒在死者妻子面前;被掐死的女孩只有14岁,是74岁清华退休教授唯一的孩子,41岁的女售票员朱玉琴已经被判处死缓,她怕影响自己孩子的前途,几次要求脱离关系,现在又面临300万的索赔……
看看这两个案件的过程,都是口角所引起。矛盾双方本不相识,更没有深仇大恨,却因为一点琐事冲突,升级到出人命的地步。如果有一方,有一点理性,都可能控制住事态的恶化。死者是无辜的,但在某种程度上,又有些导火索的作用:
第一件事,在银行运钞员已经荷枪实弹、禁止人们通过警戒线之时,如果对他们的言行不满,完全可以通过事后的投诉来解决,如果因为禁行,导致经济损失,也可以要求银行赔偿。但是强行通过,那真是在冒生命危险了。所以到现在那个开枪的人(他不是与储户发生争执的人,有可能把死者当成了抢劫者),还没有被逮捕,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第二件事,有些典型的祸从口出了。在售票员要求女孩的母亲补足票款时,如果认为她多收了钱,乘客完全可以提出批评建议,或者向公交公司投诉,结果却是女孩说出:什么玩意、王八……然后售票员就和女孩厮打起来。
当前社会,各方关系并非完全和谐顺畅。一些运钞员、售票员素质的确不高,但是并不一定导致严重的命案,没有谁是天生的杀人犯。如果大家多一些理解、宽容,如果火气太大的人,遇见了能够熄火而不是点火的人,悲剧就可以避免。
法律只能在事后对犯罪予以惩处,而沟通可以把罪恶消除在萌芽状态。还是以前说过的话:如果你不能引人向善,至少也不要激惹出他人心中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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