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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央视《中国法治报道》:深圳一个15岁少女怀孕5个月,自己和家人一直都不知道。现在只有到“少女意外怀孕救助中心”去做人流。少女自己讲,是和一个男同学的亲密行为所致。医生介绍,少女身心发育都还不成熟,人流对身体是有害的。
现代社会,15岁甚至更低龄的少女怀孕,并不罕见。这里有很多的社会问题:社会的开放,孩子的早熟,许多城市随意可以开房间的场所,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滞后等等,我这里只想说说孩子的母亲。无论如何,你毕竟是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在法律上是她的监护人啊。女儿几个月不来月经,还出现过呕吐,怎么就没有引起警觉呢?无论有多少社会影响,最终受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孩子。
现在的父母很难当,面对孩子的早熟,以及各种各样的社会冲击,成人的观念也需要改变。在性的问题上,禁锢孩子肯定是不行的,那样可能会导致孩子强烈的反感甚至出走。唯一可以做的是疏导:让他们了解性知识,告诉他们男孩、女孩在一起,可能产生的后果。对于已经在小学高年级以上的女儿,母亲可以这样说:如果有男孩喜欢你,你也喜欢他,可以相互交往,最好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果两个人要有亲密的接触,那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必要的时候,你可以来找妈妈,妈妈会帮助你……在你这样说过之后,孩子不会惧怕你,而她会有所警惕,也许能够避免那个“必要”的时刻呢。
对于男孩子,父母也该讲一些类似的道理,因为自己的儿子导致女孩怀孕,终归是个麻烦事。这不,我家小时工就为她16岁儿子惹出的后果闹心呢。
既然为人父母,就该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要天真地以为自己的孩子还生活在一个真空中。与其坐在家里怨天尤人,等着接受孩子早熟的“果实”,不如主动出击,用科学的性知识和性道德去引导孩子,让孩子们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