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婚姻相反的围城 情人系列之十一
在我的博客文章中,除去那篇上了娱乐版的“超女海选”外,阅读量最大的是情人系列。从之一到之十,最多的一篇已经有八百多人进去阅读,虽然它们都是我开博“早期”的文字,但是仍然不会被人遗忘。究其原因,也许有本人剖析的深刻,但是更重要的,是因为情人现象是现实生活中一种较为常见的关系:说不上普遍,却有些潜在的“汹涌”。我能感觉到,在相当一部分人的博客当中,那种不明朗、含糊的烦恼和自我纠缠的状态多与情人有关。
情人的城外,是那些徘徊、犹豫的人,不想或者说是不太敢去进入“情人”的城门。他们通常不知喜欢的另一方是否有勇气进城,也不知自己是否能够把握这样一种完全没有法律保证的松散的关系。更不知道这城里的水究竟有多深。虽然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是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外恋并不在法律调整的范围,但是情人毕竟是与传统家庭观念相悖的,它可以出现在影视作品中、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但是很少有人公开承认情人,也很少有人带着情人出席正式的场合。因为它可能对现有家庭造成冲击,继而带来一系列的麻烦和纠纷,所以没有进城的人小心翼翼,虽然禁不住诱惑,却在城外边反复踱步。
已经成了情人的人,在城里日子不一定都好过,但是他们也不轻易解体、出城。主要是因为没有共同生活,所以距离总是可以产生美感和吸引力,男人看不到睡眼惺松的黄脸婆,女人也看不到家里男人那些令人反感的细节,双方的纠纷只与情感有关,而不会受到家庭琐事的羁绊,即使矛盾激化,也因为时空的分割,也就发展不到反目为仇的地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情人虽然是一种松散的结构,但是男女之间相处久了,也会对人形成惯性,即使不那么满意,也比重新再去挖掘一个要省力。
当然,情人当中,也有很多想走进婚姻的围城,如果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愿,就会使情人关系破裂、解体,通常这时就会在一方产生比较强烈的痛苦体验或者是疯狂报复的行为。
写了这么多,大家自己掂量着办吧:对于徘徊的人,城里的风光并不那么诱人,一个对现有生活状态充分满足的人,一个没有能力把握自己和异性的人, 一个对自身家庭和配偶缺乏掌控能力的人,不进城也罢;对于已经在城里的人,想出来也有出来的风险和麻烦,既来之,就要安于忍受没有保障的痛苦,能够与几方关系相安无事最好,没有十分的把握,轻易别撞他人婚姻的城墙。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