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抗灾小英雄”是价值观的倒退
四年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活动。而今,评选“抗灾小英雄”的出现,难道是想背道驰,鼓励未成年孩子一往无前、奋不顾身地担当救援员的使命……
汶川8级强震,抗震救灾感天动地。这里,出现了很多不仅感动中国、而且还能感动世界的人和事。这里,当然也包括那些临危不乱的灾区孩子。
然而,感动归感动,不能因为感动而出现价值观的混乱与倒退。
如果说,震后为记住那些临危不乱的灾区孩子,评选“自救少年”尚可理解,而评选“抗灾小英雄”的出现,却令人深感价值观退回从前。
什么是英雄?见义勇为、舍己救人。面对灾难,我们应该鼓励未成年孩子这样一往无前、奋不顾身地担当救援员的使命吗?
即便是面对成人,我们都不应该鼓励牺牲,何况是未成年的孩童!
四年前,随着教育部颁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各校园纷纷摘下“少年英雄”赖宁照片。
十几年前,全国的少年儿童都学习过这个名叫赖宁的中学生,他是扑救山火时牺牲的。这是一个让人无法遗忘的孩子,他的在天之灵令鼓励孩子“奋不顾身”的大人羞愧。我曾想何时可以告慰小赖宁的在天之灵,那时终于有了一份礼物——
2004年教育部颁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活动。
奋不顾身救火而亡的少年赖宁无疑是令人尊敬的,但更多的是扼腕叹息,一位才走过十四个春秋的孩子,在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中,学会安全疏散要比奋不顾身重要、也有效得多。赖宁的榜样作用,客观上隐藏着无谓牺牲的危险,在“以人为本”的现代文明社会,显然是不被提倡的。
四年前,就有人对北京各校园纷纷摘下“少年英雄”赖宁照片的举动表示“遗憾”,称“这一作法很可能影响孩子们对人间美德的否定”,甚至是“对‘见义勇为’的否定,对‘先己后人’思想的肯定……”。
那时笔者就对质疑者予以了坚定反驳。
难道“遗憾者”真的不明白,校园此举是为了强调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吗?“遗憾者”如此留恋赖宁的榜样作用,难道是想让今天的中小学生在大火面前像消防员一样一往无前、承担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吗?
四年前,我们已经取得了人文价值观的进步,那就终于不再鼓励牺牲,而今,我们为了延续那一进步,应该把灾区少年由“舍己”导向“自救”,而评选“抗灾小英雄”理应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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