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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析中国农民向何处去:希望的田野路在何方

(2006-07-10 20:24:19)
续析中国农民向何处去——
        

            希望的田野路在何方?

 


  中国建设“新农村”的使命面临着无税费时代的严峻考验,“两补一免”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村财政怎么办?“讨饭财政”的乡镇政府怎能化解沉重的负债?杀鸡取卵,集体企业没了,地快卖光了,农民向何处去?笔者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新闻督导员的视线,续析中国农村的普遍困惑,也是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
    取消农业税后,伸向农民的手要收回来,基层政府的唯一希望就在于转移支付了,但目前的转移支付力度并不能解决问题。表面上看,由于中央将对因取消农业税所造成的财政缺口的80%进行转移支付,省、市两级政府也要对剩余的20%的缺口予以填补,基层政府的财源好像不受影响,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国家依据的是2002年农业“两税”的征收额进行转移支付的,而2002年税费改革已使基层政府的财力有所下降,所以,维持在2002年水平上的转移支付是低于税费改革以前的农业税费收入的。因此,若国家的转移支付维持在2002年的水平,2004年以后,地方财政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严重的亏空,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亏空必将迅速增加。在目前财政管理体制下,当县级政府财政出现困难时,层层截留势必要发生,乡、村两级的日子就更难过了,最后很可能再次向农民伸手。
   取消农业税后,由于转移支付并不能解决收不抵支的问题,基层政府的财源将会进一步减少,本来就十分严重的农村县、乡、村债务问题将更加恶化。但是,地方政府债务如果得不到解决,不仅会影响地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而且会影响当前农村基层组织的功能,这样势必会造成新的问题。解决老问题的同时又造成了新问题,这显然不是理想的选择。
  当“两补一免”作为一种单项制度进入农村,而规避了中国农村的整个制度环境的创新时,它对于中国“三农”不会起到根本性的作用,所谓“二次革命”,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如果经济体制上的费税等举措不与农村制度创新同步进行,光有费税的变化而没有生产关系的改变,那么其效果必然事倍功半。而只有制度创新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三农”问题的解决才会事半功倍。这应该成为中国打造希望的田野的最大方略。
  回望30多年前的“土地承包制”,开天辟地地激发了世界最广大群体——中国农民的活力。但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以及农村的土地性质变化引发的新的生产关系矛盾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再加上现实所期待的以工业化现代化为基础的农业现代化远未完成,而今,必须清醒地看到,30多年前的“土地承包制”所激发的“三农”活力已近枯竭,希望的田野必须制度创新,必须注入新的生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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