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应建立在信仰之上
信仰可弥补道德与法律的不足,忠诚的信仰是规范道德之首。一旦失去信仰要比道德缺失更猛烈,所以亦为一个健全的社会所不足取。
2、无力的“道德法庭”可休矣
法律肯定有不足道德之处,但健全的社会法律与道德绝不会脱节。法律文本的确立应牢牢契合社会公德。与公德背道而驰的法律,定会导致价值观念的混乱,道德标杆的弯曲。
3、道德说教不能脱离现实
只有建立于现实基础之上的道德教育,才能有的放矢,立竿见影。脱离现实的道德教育将导致可怕的“双重人格”流行于世。
4、道德确立要适用当代
诚如计划经济的道德观念大多已不适用于市场经济社会一样。观念一旦脱节不现实,力量不会大到哪里去。文明的道德观,同样也应是科学的,是引导人性向“利已又利人”方向前行,而不是扼杀人性,妄谈“舍已”。
5、正视“道德榜样”的局限
毋庸置疑,一个道德社会当然是极其重视“道德精神领袖”的,五千年的华夏历史就从来不乏“道德楷模”,“道德楷模”的树立从来没有间断过,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们的影响力却越来越弱。这里暴露的最大问题,是榜样的无常与真实可信性。一些“高大全”榜样简直成了不识人间香火的“神”,最后却很难经受岁月的考验,其效应越来越短,这就形成了道德社会的最大怪圈。
6、现代社会的道德重在奠基人文理念
在健全的法治社会中,人们其实是不需学什么的。法治奠定并保障了人文精神与理念。在这种人文精神与理念支撑下,利己与利他并不矛盾,甚至完全可以达到科学而和谐的统一。人们不必轻视自我生命“毫不利己”,人们也不必轻贱他人“损人利己”。法律保障下的政府与社会服务体系不需路人去忙乎“做好事”,因为那是政府与社会机构份内的事。现代文明社会,并非是一个重榜样的道德社会,而是奠基人文理念的法治社会。
7、正常的私欲无碍道德的归范
8、道德问题不是“无欲则刚”
常在一些官员办公间的墙壁上欣赏到这样一则“座右铭”,曰:无欲则刚。漫谈间总不免有这样的追问:七情六欲是有“原罪”的吗?回答大多是环顾左右而言他的。我于是就做这样一小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今若有人一言九鼎却说“无欲”,则近似虚伪。
9、拯救道德不能自下而上,而只能自上而下
在道德的规范上,笔者始终坚信这样一个常理——拯救道德不能自下而上,而只能自上而下。公众人物委琐,芸芸之众生难振。
10、希望不能寄托在对人性的过高要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