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变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方式为“费改税,税随房走”
日益高涨的土地价格一次性全部摊入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成为我国近年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解决居民住房难问题关键要在土地使用税征收、拍卖导向、土地供应量政策方面做出调整。房价高的最主要原因是高地价推动了高房价,高房价反过来又诱发高地价。他说,从多年的实践看,我国现行政策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即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为70年、土地出让金应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天内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存在三大弊端。一是导致地价一般占到房地产开发成本的20%至30%;二是房价总数非常庞大,以此作计税基数增大了交易成本;三是造成地方财政对土地收益和高房价下房地产交易税费的过度依赖,刺激政府养成“快卖地、多卖地、卖好地”的利益冲动。应采用“费改税,税随房走”的模式,即开发建设期间土地使用费由开发企业交纳,业主入住以后由房屋的产权人交纳。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城镇政府有了稳定的土地收益,有利于土地的集约使用;庞大的土地出让金从房价中调出来,有益于调动住房消费;减轻了资金压力,开发企业参与项目开发建设投标时,可以把资金集中用于开发项目,楼盘的水平会提升;不同楼盘之间的开发建设成本有了可比性,土地增值税也有了较为清晰的依据;标准的主导权在政府手里,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同时,会有效的稳定地假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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