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文化产业来自精神产品的生产与传播

(2006-09-27 21:46:26)
分类: 月色撩人:札记篇
        我一直在思考文化产业的本质是什么。
        百度给我的答案是: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的行业。
        这个定义玩的是概念:文化创意是产业的开端,做什么事情总要有想法吧?总要给自己订个目标吧;然后你进行生产,总要有点技术吧;既然是产业,总得有个产业化的形式吧;既然你生产了,当然得有产品吧;有了产品,还得去叫卖、营销一番吧;十六大以后,文化产业要独立存在了,所以又得是个行业吧;这样就给文化产业编造出来上述这个从概念到概念的定义来。
        为什么会出现文化产业?
        我给的答案是:人类要进行物质生产,当人类社会进行社会分工而且物质生产专业化了,生产出来的产品就要流通传输,从生产者那里送到消费者那里,于是就有了物流这个行业。
        同样,人类也要进行精神生产,社会中的人群有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分工之后,精神生产的产品(基本不是用来提供进行自给自足的自我消费、自我娱乐)必须要有一个传播过程,这个传播过程便是文化产业的形态。
        我曾经列出文化产业的13个平台,也即为形态:视听、广告、出版、印刷、发行、演艺、会展、娱乐//收藏、旅游//网络、动漫、移动流媒体。这13个平台不都是精神产品的传播渠道么?
        国家统计局将以下8类列为“文化产业”的范围:(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4)文化艺术服务;(5)网络文化服务;(6)文化休闲娱乐服务;(7)其他文化服务;(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服务。 这个分类可能便于统计部门使用,却不便于研究者分析研究使用。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