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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局限的“国六条”能否驯服当前楼市

(2006-05-26 09:08:29)

 

 

                            

     一年前的“国八条”还余韵未息,新的“国六条”一出台,又扣紧了房地产市场的心弦。“国八条”初步抑制了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但房地产领域中的根本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那么,这新一轮的宏观调控号角将会吹响什么调控节奏呢?“国六条”将引出一系列什么样的具体政策呢?

     一、房地产市场矛盾激化引“国六条”出台

     去年一年的宏观调控,房价并未真正的得到有效控制,“国八条”虽然明确提出了要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尽管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房价、供房结构等矛盾仍很突出。进入2006年以来,尤其以北京、广州等城市为代表,房价开始“报复性反弹”,社会上反映强烈,老百姓怨声载道的同时也给房地产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如果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不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也势必将威胁到整个社会的稳定。房地产的泡沫已经初露端倪,因此,中央有必要在此时采取措施,开展新一轮的宏观调控,稳定房价。

二、“国六条”VS“国八条”有哪些提升?

     1、对土地与供给问题认识深化。

     “国六条”不再是严格的限制土地的供给,而是科学的确定土地供应规模,以此来调节需求与房价。过去的调控思路主要是控制土地供给,减少投资,但需求并未受很大的影响,甚至导致了供求关系更加失衡,房价不但未降,反而更涨。“国六条”明确指出,“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尽管存在着“地荒论”,但是,用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来调节房价,已经成为中央与社会的共识。适度的调整供地规模,增加供给与抑制需求同步而行,从而根本的解决供给总量与部分城市需求过多之间的矛盾。

     2、对地方政府在调控中的角色和职能的强化

     去年的调控主要是两个阶段,先是对控制房地产投资,然后是对供给和需求进行双向调控。这些措施都是针对房地产市场或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和消费主体的。但“国六条”与以往几次调控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将调控的着力点转移到地方政府身上。对于政府的管理、监督、规范和引导进行调控,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市场中的结构性矛盾,这对房地产市场是非常有利的。

     3、住房结构成为调控的重中之重。

     “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对城市小户型小面积的供应量占多少,经济适用房占多少、廉租房占多少、高档房占多少做出明确要求,对住房的面积和供应量、价格的三限政策在规划时要做出明确要求,否则不予审批。这也是以往调控中未曾提出过的。各地方建设部门将会相继出台具体措施,对新开工的住宅建设项目采取限制。以后这些通过限制的住房将成为市场的主要供应。并以此对住房的结构性矛盾和高涨的房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新一轮调控强调“区别性”

     有区别的调整住房信贷政策 第一次指出了“区别对待”和“分类指导”的方针,这是“国六条”提出的关键之处,告别了以往的“一刀切”政策。由于我国各地的发展程度差异较大,房地产带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很难用统一的政策分别解决不同地区的不同问题。中央的政策应作为大的方向性指导,又给地方留有余地,“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不搞全国“一刀切”。

 

5、加强监管、信息透明。

房价之所以高涨,跟信息不透明是分不开的。开发商通过摇号、内部认购、限制房源、发布虚假销售信息等多种措施制造紧俏假象,以逐步提价等措施制造升值假象来蒙骗消费者。消费者由于处于信息劣势,很容易成为上当受骗者,并进一步成为开发商导演紧俏戏的道具。“国六条”针对房地产市场混乱指出,今后的房地产市场,政府将给予监管。要求开发商公开各方面信息,将成为今后监管的重点。

6、税收和信贷将成为调控杠杆。

“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国六条”将对房价过高过快的城市,政府部门有可能出台对买第二套房的购房者,同买方的首付比例有可能会提高到首付4成或5成、对第二套房转让过程中增加个人所得税或流转税,来抵制第二套房的投资或消费。

三、“国六条”的局限性和对解决当前楼市问题的其它几条认识。

 尽管“国六条”比以往的调控政策有了明显的进步,但其并非十分全面,例如:对于“土地高价拍卖”等问题就并未列举。而且,由于房地产调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是短期且轻易就能到位的。根据过去的的经验也不难得出,很多政策往往失败于执行环节中出现的偏差和不力,所以“国六条”仍然存在着局限性,政策是否能达到预初的效果,还需要经历严肃的考验。

其实,政府应将抑制房价快速上涨的措施分为短期见效的措施与长期见效的措施。例如,加息和提高首付虽暂时增加消费者的购房压力,但对于抑制需求有速效,通过抑制需求迫使房价下跌,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利用行政措施规范销售环节的管理,打击开发商的囤积、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信息不透明是房价能够炒起来的重要原因,禁止这些问题的发生,对于稳定房价将有很好的效果。

为了使房价长期稳定,还需要采取一些长期见效的措施,包括:确定合理的商品房供应结构,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住房政策,配置合理的土地供应政策,消除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官商为了某些共同的利益,不顾社会效益而过分追求房地产业的经济效益等等不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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