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稿酬标准
(2011-12-28 2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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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稿酬版权保护刊物单词杂谈 |
分类: 杂七杂八 |
关于稿酬标准,不少论者引用国外的例子来批评国内的稿费现状,出发点虽好,但由于论据的误差,导致了结论的似是而非。我恰好曾有国外和国内自由撰稿人的双重经历,因此可以谈谈中外稿酬标准的一些问题。
首先需要厘清的问题是国内的稿酬究竟有多低?以美国做个参照,目前大部分“职业化”文学和小说刊物的稿酬标准是每个单词三美分到六美分之间,相当于一千单词30到60美元,折合人民币只有190到380元。考虑到一篇中文千字文用英文表达大约只要五百个单词,这个稿酬便要减半了,大约是千字95元到190元人民币的水平;再考虑美国的人均收入,这个稿酬标准简直就低得几乎一文不名了!
相比之下,这一块儿国内似乎还好些。国内自由撰稿人的阵地大部分在于文学小说或类似的虚构作品如故事笔记等等。一年假如发表30万字,按“每千字30元到100元”的稿酬标准,在国内最高可以拿到最高3万元,可以算是一份普通工资;而在美国,30万字的内容大约相当于15万单词,最多只能拿到9千美元,大约只相当于普通工资四分之一。这样比来,国内的稿酬标准似乎并不低。
这和国内论者的印象大相径庭。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文学创作这条路子在国内外皆同,都是一条明星之路。明星之路是一条金字塔之路,塔底是无数的群众演员,只能混个饭盒吃吃;塔尖则是寥寥可数的几位大牌明星,日进斗金。美国英国的教育水平高,无数作者想成为畅销小说家,但只有极小一部分人能够成功,而绝大部分则无法靠写作养活自己;他们在文学刊物上发表文章,收入微薄,只是希望能够由此提高被市场认知的机会。中国也一样,塔尖有郑渊洁等人,塔底的则是些一边发表豆腐块儿赚些外快、一边维持着梦想的撰稿人。
国外也有些发行量很高的报纸刊物能够提供高稿酬,但这完全要靠市场决定。比如时尚杂志有高利润商品的广告支撑,可以给出较高稿酬,如我给美容杂志LaunchPad、NailPro等写的文章,稿酬标准在一千单词500美元左右。最普遍的则是工业或商业类的报刊杂志,美国的稿酬一般在千单词200到600美元之间,英国的稿酬大多在千单词100到200英镑之间。这些杂志的稿酬标准虽然可以,但是要赚到年均3万到4万美元的美国普通工资,也需要一年发表十多万单词,大约相当于30万汉字的内容,不是个容易的活儿。稿酬再高乃至于每字两美元的报刊杂志虽然也有,但这些数量很少而且很难上稿。至于传说中的“千字几千美元”的撰稿人,也大约相当于国内的撰坛名角儿一样了,并非人人能够拿到这样的报酬。
由此可见,国内外写作市场的差距并不在于稿酬标准,那么,差距究竟在哪儿呢?
其一在于版权保护和高版税。版权保护最终保护的是作者和出版社的利益。在美国,撰稿人取得稳定收入的途径之一是写技术或者商业类的书籍。我给英国美国几家出版社写的工商业方面的书籍,每本售价均在几百美元以上,最高的售价是每本大约5000美元。这样的价格在国内不可想象,因为大家都不会买,只会去看盗版的。版权保护可以使高附加值的作品得到相应的市场回报。此外,这些书籍的版税都在20%到25%之间,远比国内为高。版权保护和高版税可以保证作者得到良好的收入。
其二在于法律的执行上。比如,我给美国、英国和印度的数十家刊物写过数百篇文章,赖稿费的大约只有1%,而且都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另一方面,我给国内上百家刊物写过稿子,赖稿费的比率则在30%以上,对于这些“老赖”,大部分作者是老鼠拉乌龟,无从下口。
其三在于尊重作者的劳动上。在美国,除了文学出版物之外,其他的大部分刊物都会先和作者探讨选题,选题通过了再写作;而且一般通过选题了的作品都会发表。就算万一不能发表,很多刊物也会有1/4到1/2的稿酬补偿。这样,作者就会少做无用功。而国内这点差距就很大。很多高稿酬的杂志通过了选题之后出来的作品也要经过一审二审终审,过不了的话就连的水漂都没有,辛苦劳作便付之东流。还有,国外很多刊物是接受稿件付酬甚至于预付的,类似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国内通常要文章发表数月后才能付酬,这期间往往长达数月乃至于超过一年,作者往往只能守着西北风等到花儿也谢了。类似的细节差距还有很多。
当然,以上分析都是基于写作市场化的分析。而国内的不少报刊实际上吃的是财政饭,与市场关系不大。对于这样的刊物,用法律手段来提高最低稿酬标准就显得很必要了。
首先需要厘清的问题是国内的稿酬究竟有多低?以美国做个参照,目前大部分“职业化”文学和小说刊物的稿酬标准是每个单词三美分到六美分之间,相当于一千单词30到60美元,折合人民币只有190到380元。考虑到一篇中文千字文用英文表达大约只要五百个单词,这个稿酬便要减半了,大约是千字95元到190元人民币的水平;再考虑美国的人均收入,这个稿酬标准简直就低得几乎一文不名了!
相比之下,这一块儿国内似乎还好些。国内自由撰稿人的阵地大部分在于文学小说或类似的虚构作品如故事笔记等等。一年假如发表30万字,按“每千字30元到100元”的稿酬标准,在国内最高可以拿到最高3万元,可以算是一份普通工资;而在美国,30万字的内容大约相当于15万单词,最多只能拿到9千美元,大约只相当于普通工资四分之一。这样比来,国内的稿酬标准似乎并不低。
这和国内论者的印象大相径庭。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文学创作这条路子在国内外皆同,都是一条明星之路。明星之路是一条金字塔之路,塔底是无数的群众演员,只能混个饭盒吃吃;塔尖则是寥寥可数的几位大牌明星,日进斗金。美国英国的教育水平高,无数作者想成为畅销小说家,但只有极小一部分人能够成功,而绝大部分则无法靠写作养活自己;他们在文学刊物上发表文章,收入微薄,只是希望能够由此提高被市场认知的机会。中国也一样,塔尖有郑渊洁等人,塔底的则是些一边发表豆腐块儿赚些外快、一边维持着梦想的撰稿人。
国外也有些发行量很高的报纸刊物能够提供高稿酬,但这完全要靠市场决定。比如时尚杂志有高利润商品的广告支撑,可以给出较高稿酬,如我给美容杂志LaunchPad、NailPro等写的文章,稿酬标准在一千单词500美元左右。最普遍的则是工业或商业类的报刊杂志,美国的稿酬一般在千单词200到600美元之间,英国的稿酬大多在千单词100到200英镑之间。这些杂志的稿酬标准虽然可以,但是要赚到年均3万到4万美元的美国普通工资,也需要一年发表十多万单词,大约相当于30万汉字的内容,不是个容易的活儿。稿酬再高乃至于每字两美元的报刊杂志虽然也有,但这些数量很少而且很难上稿。至于传说中的“千字几千美元”的撰稿人,也大约相当于国内的撰坛名角儿一样了,并非人人能够拿到这样的报酬。
由此可见,国内外写作市场的差距并不在于稿酬标准,那么,差距究竟在哪儿呢?
其一在于版权保护和高版税。版权保护最终保护的是作者和出版社的利益。在美国,撰稿人取得稳定收入的途径之一是写技术或者商业类的书籍。我给英国美国几家出版社写的工商业方面的书籍,每本售价均在几百美元以上,最高的售价是每本大约5000美元。这样的价格在国内不可想象,因为大家都不会买,只会去看盗版的。版权保护可以使高附加值的作品得到相应的市场回报。此外,这些书籍的版税都在20%到25%之间,远比国内为高。版权保护和高版税可以保证作者得到良好的收入。
其二在于法律的执行上。比如,我给美国、英国和印度的数十家刊物写过数百篇文章,赖稿费的大约只有1%,而且都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另一方面,我给国内上百家刊物写过稿子,赖稿费的比率则在30%以上,对于这些“老赖”,大部分作者是老鼠拉乌龟,无从下口。
其三在于尊重作者的劳动上。在美国,除了文学出版物之外,其他的大部分刊物都会先和作者探讨选题,选题通过了再写作;而且一般通过选题了的作品都会发表。就算万一不能发表,很多刊物也会有1/4到1/2的稿酬补偿。这样,作者就会少做无用功。而国内这点差距就很大。很多高稿酬的杂志通过了选题之后出来的作品也要经过一审二审终审,过不了的话就连的水漂都没有,辛苦劳作便付之东流。还有,国外很多刊物是接受稿件付酬甚至于预付的,类似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国内通常要文章发表数月后才能付酬,这期间往往长达数月乃至于超过一年,作者往往只能守着西北风等到花儿也谢了。类似的细节差距还有很多。
当然,以上分析都是基于写作市场化的分析。而国内的不少报刊实际上吃的是财政饭,与市场关系不大。对于这样的刊物,用法律手段来提高最低稿酬标准就显得很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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