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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一条征集文明城市广告宣传语:

(2009-03-21 02:00:52)
标签:

文明城市

政府门户网站

鄂州市文明办

广告宣传

城市工作

文化

分类: 随手涂鸦

300元一条征集文明城市广告宣传语:

 

非著名作家,非主流写手 邹剑川

2009年3月10日草就草就

 

1、 半城山水,和谐家园。

 

2、 传承  发展  开拓

 

3、 长江以南 吴城新篇

 

 

4、 江南春好 园林胜景

 

5、 距离文明城市有多远 从你投递果皮到垃圾箱开始

 

 

6、  

一个城市的传奇

千年历史

代代深耕沉淀。

今天以你为荣

自身边开始。

 

7、 苏轼、李白来过

他们

并未生活于此

2800

岁月潮汐

长江依旧东流水

而你,

在今天

是这座城市的主人

待客之道

知礼而悦人

 

8、 净土越千年  和谐满吴都

 

9、 以文化人 明目清心

 

 

10、           我们是湖北的深圳

我们更是湖北的江南

温柔水乡  宜居之地

中国 鄂州 国家优秀旅游城市

 

11、           辛亥革命,我们打响了第一枪

中部崛起,我们要做出头鸟。

凤舞九天,中国鄂州。

 

12、           他,在这里看见了凤凰。

建立了一个叫吴的国家。

我们,与世纪同步。

与机遇共搏

开创绿色、和谐新产业

城乡共建 携手跨入武汉城市圈

 

13、           去 武汉 60公里

     去  黄石30公里

      黄州一衣带水

拥矿冶之利 挟百湖之资

沃野千里   鱼米之乡

水陆枢纽

居中得利

 

14、           让不道德行为,统统去躲猫猫。

 

15、           爱护路灯设施,就是爱护您夜晚的眼睛。

 

 

16、           保护电力设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

 

17、           人人都是消防安全的CEO。

 

 

18、           请讲普通话。

 

19、           光缆无铜,盗之无用。电缆有铜,但是有电。

 

 

20、           金属废品物资虽已贬值,偷盗电力物资仍要坐牢。

 

21、220伏电压足以使人丧命,此处电压为220千伏。

 

22、文人是社会的良知,道德的守望者。

 

 

 

 

关于征集鄂州市文明城市形象推广(广告宣传)语的启示

.

2009年03月05日

 

2009年是鄂州市“四城”创建“大迎检、势夺牌”的关键一年,也是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创建提升年。为大力宣传鄂州创建工作、展示市民精神风貌、打造文明城市形象,让全市人民知晓创建、参与创建、奉献创建、享受创建,积极投身鄂州宜居宜业城市建设之中,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鄂州市文明办、鄂州日报社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鄂州市文明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广告宣传)语。

 

一、征集目的

通过本次征集活动,一方面,积极配合全市户外广告整治规范工作,为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语征集和提供新内容,促使提升鄂州城市品味和形象;另一方面,不断激发全市人民的创建热忱,努力在城区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的良好氛围,在农村掀起“清洁乡村、美化家园”行动的创建高潮,促进城乡一体统筹创建,合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二、征集时间

2009年3月5日——4月5日

三、征集要求及范例

要求:

1、推广(广告宣传)语应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涵深刻,有良好的文化感召力和文明感染力,浓缩鄂州文明城市特色和文明市民素质;

2、既能体现鄂州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又能展现全市人民奋发向上、敢于争先的精神风貌;

3、言简意赅,易于传颂,每条字数不超过30个汉字。

范例:

创建文明城市方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每座城都有文明的追求;爱我的城市,城市更可爱;文明言行,优雅你我;文明多点,烦恼少点,等等。

“清洁乡村、美化家园”行动:美化家园我动手,美好生活我享受;一天不扫不明显,三天不扫很显眼;人人动手扫卫生、户户参与保清洁,等等。

 

四、投稿方式

1、邮箱提交,邮箱为ezrbs@126.com;

2、网站提交,登陆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zhou.gov.cn/征集专栏,上传作品。

3、短信提交,通过手机直接将内容发送到13986427855;

4、书面提交,邮寄地址为:鄂州日报社三楼(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收),邮编436000。

承办单位: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

联系人:秦昌林,电话:13886304999。

 

五、奖项设置

采取群众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评出优秀推广(广告宣传)语50条,由鄂州市文明办给予每条300元奖励。

 

六、其他要求

1、所有作品请写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行为,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

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在创作过程中出现相似、雷同的推广(广告宣传)语,以提交的先后顺序择优录用。

3、所有征集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

鄂州市文明办

鄂州日报社

200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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