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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1 20:25:12)
标签:
杂谈 |
分类: 重返中国后 |
再过几个小时,D就应该在他向往的阿姆斯特丹了,在法兰克福和阿姆斯特丹之间衡量了许久,D还是选择了他更喜欢的阿姆斯特丹,如果换做是我,当然毫不犹豫选择法兰克福啦,何况还可以省1000大洋呢。D想的是到阿姆斯特丹去见识红灯区和weed,我是想不通,只有5个小时的逗留时间他是如何能完成这些伟大的壮举呢?希望D在西班牙也玩得愉快吧。
送走D也差不多意味着我在北京和美国人的生活至此告一段落了。要说sorry的是,这段日子里,C和D的中文水平没有多大进步,除了些骂人的话之外,而我倒是又加强了英文口语了。实在不能怪我,C和D也太懒了,在家里和我只说英文,除非他们要做作业;到了外面,凡是和中文打交道的事情统统交给我。昨天和D去ship东西到美国,那个ship的单子上面都有英文,我想D估计自己看懂就填写吧,结果呢,他直接把单子给我,说你告诉我怎么填,填哪里吧。哎,估计他看到有中文就没兴趣去研究了。打车也是,我在的话,很方便由我告诉司机,我不在的话,他们会把他们要去的地方提前告诉我,让我把中文写在纸上,到时候给司机看就好了。碰见偶然突发状况,就打电话给我,然后再让我和司机说。
哎,反正我就是一个translator了。我就奇怪了,D连中文都不大会说,为什么他还希望留在中国呢?D说他就是要留在中国让所有中国人都学会英文,然后他就不用学中文了,可以开开心心的住在中国了。哎,天真的D啊,尽管你是英文老师,可是中国的英文教育这么多年,也没有完成你的心愿啊。
D还有个特点,就是不到last
second不行动。出国这么大件事情,他前一天才买的机票,到了临出发前才packin完毕。前一晚还想着要去club玩,还说要带我去,介绍nice
guy给我认识。我不在家的那天,他自己大半夜凌晨1点跑出去玩,先是vics,然后mix,结论是mix比vics好,但总的来说club里的hot
guys远多于hot girls,让他很是郁闷。呵呵。
D曾经告诉我,他去club就是要找hot
girls make out的,get drunk然后do what he wants
2do,像我这种去club就是换个地方和朋友hang out的,哎他觉得浪费了club里的资源。不过all
americans应该都是和D一样的想法吧,不然也不会有usher的那首"love in this club"里面可是很直接的就说"i
want 2make love in this
club"哦。BTW,usher这首复出之作,是2008年最受欢迎的歌哦,我的手机铃声。hoho.
恩,coz im gonna move
soon所以我决定把冰箱里的东西都吃完,于是开始做饭。在咨询了妈妈如何做滑溜鸡片之后,发现我做的是所谓的锅塌鸡片,(sorry
锅塌两个字我还不知道怎么写)和我预计的效果基本不一样,但是很像我喜欢吃的鸡蛋裹馒头片然后油炸的制作方法,所以,决定再把馒头也这么做一下。但是,方法是对了,面粉的量又放错了,于是……哎,总之,我做的基本都失败了,可以吃,但是绝对不是我预计的东西。不过人生都没有计划好的,计划好的就不是人生了,是剧本啦。算了,等着春节回家,还是妈妈做吧。噢噢,我有两年春节都没有在中国呆着了,快要忘记火车票是很难买的啊。
推荐大家听一下几首我最近常听的歌吧
love in this club by usher, so what by Pink, sober by Pink, run by Leona Lewis, better in time by Leona Lewis, rehab by rihanna, take a bow by Rihanna, hot N cold by Katy Perry,……
如果早晨起不来,强烈推荐50 cents的get up,绝对你就get up了。
明天 Monday Blue啊,大家打起精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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