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中国企业界,谈起产品营销问题的时候,通常是把它当作一种纯粹的商品推销。这其实忽略了营销的真正目的和意义所在。
营销的终端最起码是一种服务,不是单纯的买卖,而是企业提供服务,使民众生活获得更大的便利,同时企业也在行善。营销必须使企业精神与人民的利益相结合,才能占领“人心”从而产生经济利益,营销的真正意义在于结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企业管理名家彼得·杜拉克说:“企业不只是贩卖他的产品而已,真正的企业家是为顾客提供信得过的产品的人。”美国的营销学者拿破仑"希尔也曾说过一段名言:“我销售的不只是产品,是一种服务,更是一种理想”。
美国城市大学的市场营销教授玛闰拉女士提示:“新市场营销思想是,我们一旦理解了人们的思想、他们生活的坏境(和他们如何使用我们的产品)以及他们如何定义他们的生活,那么人们将把我们的方案纳入他们的生活中。因此市场营销管理者的目标和业务也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她说,这是“从市场份额到思想份额(mind
share)到内心份额 (heart share)”。
玛闰拉教授评论说:“企业通常把产品放在中心,而不是人。经理对人们的兴趣只在于当人们是‘客户’的时候,他们并不能看到全面的人。”她指出,经理们更应该做的是:“把焦点从分析产品中移到分析人们的思想、动机和情感”。
真正希望有所作为的企业,都相对注重“内心份额”的获得。世界上许多业绩卓著、长盛不衰的企业,其企业精神中,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都不约而同地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价值理念:把顾客作为关注的中心,考虑如何更好地为顾客服务。研究跨国集团长盛不衰之道的《基业常青》一书的作者表示:大多基业常青的跨国公司都“把产品和服务看成可以对顾客的生活做出有用和重要贡献的东西”。
日本前首富堤义明的营销哲学中,就处处显示出对人的关心。比如推销吸尘器时:不卖厂牌,卖的是经久耐用;不卖构造,卖的是使用方便;不卖机器,卖的是省时省力;不卖吸力,卖的是洁净健康。又比如:以“同理心”为客户设身处地着想,凡事易地而处,以对方立场为出发点。这无疑都是把对人的关心作为产品营销的中心点的体现。
现代企业管理者越来越认同这种价值观:企业的自利性是天经地义的,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是其安身立命之本。但是,“自利”的根本是在“利人”的前提下,也就是经济效益存在于社会效益之中,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不可分割的“不二”的共同体。营销的中心不应该是产品,而是“人心”。因此营销应该从产品到市场到客户最终回归到人心。
把营销简单化为商品的推销,其心理背景是西方固有的二元论的思维。这种思维之下,人与物、人与自然走到对立,无法回归到和谐。这种对立,也促使了重商主义的抬头,只取利而不言义,只关注物而不关注人,也就是只重经济效应,而漠视社会效益。
近代西方一些有良知、德性的各个事业领域的学者都认识或觉悟到西方二元式的思维法则已经日趋僵化、分化,需要突破。比如玛闰拉教授新的营销理念,可以说正是西方当代精英学者从物化到人性乃至到心性的一种回归。
但就严格意义而言,西方的这种回归,比如诺基亚所扛出的“以人为本”的大旗,实质上还只是在初级层次:认识到的只是人作为手段的价值,或称为“手段善”,即善待于己有价值者,也就是把人当为“资本”的“以人为本”。
真正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只有在中国文化精蕴中才能存在,才能体现,才能实现。中国文化最伟大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以心为本”,诸如“天人合一”,“参天地而化育”,正是五千多年一直传承不断的人文精神。
具体到商品营销上,让营销真正回归到“人心”,也在中国文化的精蕴中早有体现。例如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名著《管子》中,就清晰表露出“以人为本”的精旨。《管子》思想体系中最为精要的是自利与利人的辨证统一。“非吾仪,虽利不为;非吾当,虽利不行;非吾道,虽利不取。”“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民之从利也,如水走下,于四方无择也。”这种自利与利他和谐统一的精神,在《易经·乾文言》中也有明确体现:“以美利利天下,而不言所利,大矣哉”。也就是说,只有回归中国文化的真正的精蕴,现代企业营销也才能真正回归其本应有的意义。
笔者以为,当西方理性跟中国文化精致的智慧和精神相遇时,必然会使西方从理性的桎梏中超越出,从而更人性化、更心性化,从而回归到天人合一的伟大文明中。(王绍璠 郑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