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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之魅之六

(2006-01-14 21:58:51)
午夜已过,看着很久没打开过的收音机,我心念一动,也不知道那个叫夜未央的节目还在不在,我随手就扭开了收音机.然后空气中就响起了那个熟悉的声音,这个声音,曾经陪伴我度过许多个漫漫长夜,这个声音,曾经是我的安眠药,而这个声音,熟悉却又陌生,陌生却又熟悉。
他说:“下面这首曲子,送给一片蓝色的叶子。” 我竟呆住了。
于是德彪西的《美丽的夜晚》就回荡在我的房间里,而园子里的姜花也在静静的飘散着馨香。夜风吹来,把我的白色通花窗帘鼓起,象飞扬的裙摆。
我是那么的迫切想要再见到他,那种冲动就象飞舞的窗帘般,在秋夜的凉风里,扯起了猎猎的旗。。。。。。我想我该给他打个电话,可是才想起,今晨他送我回家,我没问他要电话号码,我总以为,女人应该矜持。如果他对我有好感,他自当会再来找我。
突然想起他在酒吧留言版上留下的那个号码,我于是匆匆来到酒吧,说是要找一样东西,小枫和依云正忙着招呼客人,对我的异样也没有过多的疑问。然后我把那个号码,抄在手心,紧握着,就象捧着我的心。打车回到家,按捺不住心跳,颤抖着手指按了那一连串的号码,可是到了最后,却又把话筒放下。这才想起现在他还在工作中,我怎么可以如此唐突,去打扰他呢?
到底是谁发明了电话?几个号码,便可以牵扯人心?它可以让我们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人,可是却也会轻易失去一些人的行踪,只要对方换一个号码,一切便也就事如春梦了无痕。可我总相信,倘若有心,海里捞针也不是不可以,人海纵然茫茫,除非想要故意遗忘,总会找到你我想要找的那个人。可是若想要刻意躲避某一人,那也很容易便可以做到。
我就这样在胡思乱想中不知不觉的睡着了,于是我做了一个梦,梦中的我在一个红色的电话亭里,拔打着这一串号码,可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接通,对方总是告诉我,您拨的号码是空号。。。。。。于是我在惆怅中醒来,那感觉是如此真切,醒来发现收音机也没关。
无端的想起了那个梦,于是试着拨那个号码,好象也为了证明那个梦只是个梦,居然通了,电话那头就响起了他的声音:“喂~”他的声音有些疲惫,好象刚从睡眠中醒来。
有一回看店,无聊中和小枫东扯西掰,讨论一个人的声音什么时候最是性感。小枫说,是做爱的时候的呻吟吧?我白他一眼说:“没品味,还美院毕业的呢,估计你是A片看太多了。”小枫一脸无辜。我说:“错!大错特错!是早晨刚刚自梦中醒来,在清醒与混沌之间,将醒未醒,游走在黑夜与黎明的边缘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的声音。”
小枫当时并没有向往常那般说我有病,而是若有所思,接着说:“要不哪天趁你睡着了我给你打个电话试试?”我含笑:“你没这个机会,本人睡觉之前通常会先拔掉电话线。”然后我看着他笑了笑;“不过,有机会倒想见识见识你的。”他扶额作晕倒状。小枫这家伙从不关手机,常备几块电池,随时待命。不知道他在等哪个漂亮姑娘的电话。
此时他的声音经过话筒传递到我耳边,竟然有那么几分的不真实。其实我并非初涉情海的小丫头,可是这样的感觉于我,真是久违了。我之所以抗拒恋爱,是因为对于恋爱中的患得患失,失魂落魄,相思消瘦,喜怒哀乐皆被那人所操纵,凡此种种,颇为唾弃。我总以为,恋
爱是一件苦远远大于乐的事体。
许多明明本来可以天长地久的友情,经过爱情这一役,从原本的客气到忽然生爱,再到从爱恋到生怨,也有因怨生恨的。直到男女双方基本上是形同陌路,再也回不到从前。就象两国交战,玉帛终成干戈,修好的那一日却始终遥遥无期。所以我对那些分手后仍然能做朋友的人向来是心怀敬意。
可是此刻我听见我在说:“你好,我是叶蓝静。”于是他在电话那头轻呼:“哦,上帝,你就是叶蓝静?”我能听懂,他声音里的喜悦。之前,还从来没有人,把我的名字和上帝他老人家的连在一起叫。
自小我就是个敏感的孩子,善于察言观色,而他的声音里的温暖便如海,弥漫过来。是的,对这个给了我温暖感觉的男子,我承认,我早已,暗里生爱。那些情绪原非我能控制。
我们相约一起晚餐。一整天,我的心情都轻快的象是要飞,在迫不及待的期待着黄昏的到来。就连我自己,也禁不住笑自己的傻。
于是走到我的衣帽间,挑选今夜的衣装。我穿上那件买了很久,却一直没机会穿的V领捆着白边的黑色长裙,腰间一条白色的边,在一侧腰间结成一个小小的蝴蝶形状。那件裙子的领口开的有点低,当时在时装店里,受了店员的蛊惑,倒没觉得有啥不妥。
可是,我做此打扮岂不是摆明了是在诱惑他吗?转念又想,即便是,又如何?我已经有很久没有如此这般的想要蓄意去诱惑一个人了。人海茫茫,两个人能遇上并不容易,我只是不想,轻易的错过。就算日后别过,我也要他记住我今夜的容颜,记住是夜我的盛装是为了他。一直以来,我都是为己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为悦我者容了。
我把长发盘起,挽成一个发髻。在发间插着一根白色水晶发簪。洒了一点香水,这回我用的LANCOM的真爱奇迹,我喜欢这款香水的名字,真爱,的确是奇迹。
穿上那双白色镶着莱茵钻的系带凉鞋,抹上一点口红,对着镜子微微一笑,转身下楼,我能听到鞋跟敲击在地板上清脆的声音。
其实我早已经在卧室的窗边看到了他修长的身影,他穿了一件浅灰色翻领的上衣,碳灰色的长裤,黑色的皮鞋,这身穿着深得我心。
看见我走出门口,他的唇边漾起一个微笑,吹了一声口哨,欣赏的目光一直在我身上流连,让我相信自己是个美丽的女人。我松了一口气,这之前,我还担心自己这样的打扮会不会素了点。难得他会欣赏这袭黑裙。
我问他:“我们要去哪?”
他说:“你这么漂亮,我当然要带你去眩一眩。”
我说:“嗯,不要去人多的地方,我不喜欢热闹。”
他说:“放心,那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
他又问我:“喜欢中餐还是西餐?”
“都好。”我又问“对了,你会做菜吗?”
“岂止会,改天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你喜欢吃什么”
“喜欢清淡,不要太多的调味料。”
我没告诉他其实闲时我也酷爱钻研美食,书架上光是各种各样的菜谱就占了两大格。只是这些年来,总是遇不上一个可以让我心甘情愿,为他洗手做羹汤的人。常常是我自己一人,面对着照着菜谱上做出来的各色菜肴深感寂寥。我们就这样边走边聊,街上偶尔也有行人对我们行注目礼。看着他俊朗的侧面,我的心底涌起几分甜蜜。
就这样,他把我带到一间叫做“站”的餐馆,这里象是一个欧洲的小站,花园里的喷泉流光溢彩,悠扬的音乐在四处游走,在主餐厅外面,南北两面还有两节车厢,静静的卧在铺着枕木的铁轨上,黄色温暖的灯光透过雕花的彩色玻璃散发在黑夜里。
 他告诉我,这是一家地中海餐厅,西餐和海鲜都做的很地道。他问我,是喜欢大厅还是车厢里晚餐,我告诉他,我的梦想是能够乘搭火车环游欧洲,于是我们便登上了南边的餐车。坐在车厢里,看着窗外马路上奔流而过的车灯忽名忽灭,火车好像不知什么时候开了起来。
 我们点菜,他还特地吩咐服务生,少加一些调味料。我们的海螺,煎鹅肝,玻璃生菜,白菌汤就陆续上来了,还有一瓶深红的“伟度尔梅洛红”。
想起一代画匠毕加索对他的情人说过的一句话:“在我狗般生涯中,有你陪我吃饭,乃吾唯一乐趣。”艺术家说话向来夸张,可是确实如此,往往,我们想起一道食物的味道,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当日,与你一同分享那道食物的斯人斯景。要不然,怎么会有:“有情饮水饱”的俗语呢?倘若只是独自一人,纵然满汉全席,估计也是食之无味吧?
正如棋逢对手是一大乐事,同样的,此时我和他,从食物聊到音乐,凡此种种,都很是投契,我甚至以为,他就是另一个我。他还告诉我,他叫傅秋笙,因为他在秋天出生。尽管心底对于他和WINNY,一直怀有疑问,可是我向来要求自己学者做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对于别人的事情,不该如此八卦的诸多疑问,如果他愿意,他自然会告诉我。况且,这只不过是我们第二次私下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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