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便如此,在夜晚出行,在白天睡眠。我是夜的孩子。外表沉静,然在玄衣包裹下的内心却总是喧哗。有一种叫做寂寞的声音时不时的在我心底反反复复地唱着咏叹调,时而底吟,时而高亢。
每晚总有红男绿女相携而来,每到凌晨,总是众人皆醉,唯我独醒。总有酒色撩人,我想我之所以要开这样的一个酒巴,是因为在黑夜里,有那么多和我一样寂寞孤独的人,他们无处可去,或是无家可归,或是有家不想归,或是有家不能归。
而我的夜阑静,恰好能把他们收留,其实也收留了我自己。
我已经很久没醉,男人们喝醉了,永远豪言壮语,称兄道弟,海阔天空,任其翱翔。而女人嘛,则会又哭又笑,又唱又跳,数落那个曾经弃她而去的负心郎。
这些场景让我无端的想起古龙的一句话:男人喝醉了会想起女人,不过,是许许多多的女人。而女人喝醉了,想起的,永远是那个伤了她的心的男人。
也会有初入情关的小情侣相携而来,我总会吩咐伙计,给其中的女孩子送上一朵我自家园子里种的蔷薇花。或红,或黄,或白,或粉。惟独不舍得送黑色的。
我喜欢微醺的感觉,三分清醒,七分沉醉的感觉,就象做爱的时候,接近高潮的那一刹那。
我尤其喜欢在傍晚,坐在落地的玻璃窗前,看这城市的华灯初上,黑夜象海,而我在此独酌,独自沉醉,外表沉静,而心却因酒精而飞舞。
每到零点,我都会准时的拧开收音机,听一个叫做“今夜未央”的电台节目,当时我并不知道,主持这档节目的,那个有着黑夜般令人迷醉的嗓音的男人,就是秋笙了。
我绝对是先爱上了他的嗓音,爱上了他给这个寂寞都市里,许许多多和我一样,舍不得睡,或是无法入睡的人们,放的一些歌曲,和诵读的一些或感性,或带着些许冷幽默的文字。那些感性的字句会让我心领神会,而那些幽默的篇章又会让我忍俊不禁。于是常常,我听着听着,就会沉沉睡去。
从此,我养成了这么一个习惯,每个凌晨,非要听着他的声音才能入睡,他常常会在电波里说:“黑夜已过,谢谢你们,陪伴了我,渡此长夜。”其实我想,若有机会,我更该谢谢他。或许他并不知道,他的声音,他放的那些歌,他的那些或言简意骇,或明媚灵动的字句,温暖了一个如我这般的小女子,许许多多个,漫漫而又孤清的长夜。
而最让我疑惑的是,每过零点,他总会说:“早上好!新的一天又来了”此时窗外夜色正浓,而我亦过着晨昏颠倒的日子,根本分不清什么时候是白天,什么时候是黑夜。我没有时间概念,有一回,还打电话给好友问:“今天到底是星期几了?”
渐渐的,我不知道,我是在等待着秋笙的夜未央还是在等待着黑夜的到来。
四
直到那天,秋笙走进了我的酒吧,我才深深的明白,原来这个城市是如此的小,因此成全了我和秋笙的日后的那些纠缠。无端的想起,《卡萨布兰卡》里,那句经典的台词,世界上的酒吧那么多,不早不晚,偏偏他就走进了我的这间。世界上的男人那么多,为什么又偏偏是秋笙,走进了我的内心?
人们常常把这样那样的邂逅称之为缘。可照我看来,都是寂寞惹的祸,这些来我的酒吧的人们,无非是因为害怕寂寞,才从城市里的每个角落里汇集到此,殊途同归到此。可到了天亮,打佯的时候,他们却又借助着各种交通工具急不可待地奔向某个屋檐下的某张床上,或大或小的一张床,有时侯是两个人,而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吧。我常常想,孤独和寂寞是和人的呼吸一样,生死与共的。
是夜,我亦如往常般,梳洗打扮好,夜色正好,霓虹闪烁。满天繁星亦如钻石般镶在蓝色丝绒似的夜空里。我的心情也不好不坏。一切都毫无一丝征兆。生命如此沉闷,让我恨不得世界末日能在此刻来临。渴望有一颗核弹能在此刻爆炸。
小枫因此笑我变态,小枫是美术学院毕业的,我的伙计之一,一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笑容的大男孩,其英俊明朗为我招徕了不少女客人。因此我给他所支薪水亦丰。
我佯怒,斥之:“小孩子,懂啥?”
他急:“喂喂,你不就比我大了三岁而已,别倚小卖老。”他最恨我叫他小孩子。
我逗他:“怎么着,没见人双胞胎,先出来一秒的都是老大。”
小枫气结:“哼,好男不跟恶女斗!”不理我了。
我让他叫我静姐,他不肯,从来就不肯。
今晚,我站在柜台后,漫不经心地调着一杯酒,此酒叫做火舞夕阳,有着下午四点钟之后的阳光的颜色直到黄昏日落,夕阳折射大地直到最后一丝太阳的余辉褪尽的那几种颜色。奇怪的是,衣服我喜欢黑色的,可是我调出来的酒,都有着缤纷的色彩,店里有种酒叫虹之玉的,一共有七种颜色,就是彩虹的颜色。
店里的点唱机放着一首《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最近此歌大热,任是多百炼成刚的人,听起来也会无端地变成了饶指柔。那种略带沙哑的声音在反反复复吟唱着: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月亮她可以代表我的心~
虽然我总说恋爱猛如虎,可是此时此刻听着此歌,禁不起神情恍惚起来,要是能有个人也这么惦记着我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