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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浪捧红天仙妹妹真不容易(兼感我见网友记录)

(2006-07-24 14:33:02)
分类: 心情日志

老浪捧红天仙妹妹真不容易(兼感我见网友记录)老浪捧红天仙妹妹真不容易(兼感我见网友记录)

美丽纯真的彝族阿诗玛“天仙妹妹”大红大紫的时候,那回眸凝视的招牌一瞥颠倒世间众生,别说我等俗世男子,便是为数不少的大妈阿姨爷爷奶奶也挺喜欢她,恨不得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女儿来看待。天仙妹妹红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与其经纪人老浪的大力推荐有莫大干连,老浪是天涯社区知名网络推手,也是一个相当自信的人,曾经自豪地喊出“我是中国第一网络推手”,但瞬间遭到了无数网友群起而攻之,兄弟不才,也约摸骂过两句“真不要脸”云云,率先猛拍一砖,但不知何故,老浪并未还手,大约也是不屑与我这等小白级的对手过招的原因。

 

老浪果然有两把刷子,在捧红了天仙妹妹以后,又成功地策划了《非常真人》组合,这个类似《粉红女郎》的组合一问世,便遭到了天涯、网易等门户网站的着力包装,如今也算在网络世界闯下不小名头,当然,和天仙妹妹相比,两者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老浪四十多岁,天仙妹妹不到二十,所以老浪可以说是天仙妹妹的叔叔级人物,天仙妹妹也一直这么称呼他,当然江湖素有传闻说老浪一直希望天仙妹妹称呼他为哥哥,但据说未果。

 

我写以上这些并非八卦,而是有感而发。老浪确实有能耐,能够把一个妙龄少女从巴蜀内陆接到首都北京,知名度扬遍全国,不仅和他们二人有关系,更和天仙妹妹的父母有关,试想在如今骗子满天飞的礼崩乐坏的浮躁世界,能够放心把一朵鲜花一般的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天仙妹妹的父母的魄力也可见一斑,换成我,我是绝对不会让我女儿跟随一个陌生男人走南闯北,我宁可她永远低调地过完这辈子,我便心安理得。当然兄弟我现在还是光棍,生儿生女也是个未知数,当然如果象我这样的男人竟然也要打光棍的话,也算是一种悲哀。

 

闲话少说,周日去了北京火车西站接石家庄来的四位女中学生,她们来北京是仰慕《百家讲坛》,来听讲座的,时间有限,23号下午来,24号下午就要走,四人中的其中一人是金庸茶馆的论坛网友,以前和我有过数次跟帖交流,也在我的博客踩过脚印。作为叔叔和半个地主我自然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接待的任务。

 

去火车站接人是最痛苦的,我来北京半年,北京西站却从来没有去过,因为我一般不是去机场就是去火车总站,所以对西站那边的地理环境相当陌生,北京的交通又素有恶名,虽然我提前一小时出发,然而还是差之毫厘,失去了在月台见面的机会。偏偏她们是学生还没有手机,于是我找她们的辛苦,可想而知。最终在公共电话的帮助下,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捉住她们,总算完成了上级交代的任务。

 

这四个小姑娘都比我小了一轮,算起来五个人是四条大龙加一条小龙,呵呵,我嘛是当之无愧的老龙王。接到了以后先吃饭再送到如家宾馆,今日带去《百家讲坛》,午餐结束后分道扬镳,总算圆满完成任务。

 

其间四女中的一人的爸爸还打了我的电话,听到了女儿和同学的声音,也打消了对我的顾虑,呵呵,我倒很理解,这也是人之常情,能够完成她们的心愿,对于我来说,也是个很好的事情。

 

和这四个小姑娘相处不到一天时间,但四人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倒也值得回味。由此而来我想到两年前我还在上海厮混的时候,我和我的网络妹妹维芳之间的一段故事。

 

她比我小六岁,两人在QQ上认识却有四年光阴,从她大一到大四,我们一直聊天,虽然不算熟悉,却也绝不陌生。转眼间她大学毕业了,想来上海找工作,我那时已经在上海扎根,于是就一口应承接待她。她来上海也算魄力无限,带了一个拎包就出发了,我当时住两室一厅,于是我们一人一室,其他资源共享,就这样合租了两个月,直到她找到工作搬出去为止。这两个月的时间,我一生中终于尝到了有妹妹照顾的感觉,不象以前那样孤家寡人,冷锅冷灶,当然我们也并未庸俗到“由感生情”的韩剧模式,一直都是兄妹相称,后来在我的引导下,还给她找了个BF,至今想起来,我都觉得这是人生最美好的一段回忆之一。都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可在我看来,我不仅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很完美无缺!

 

我想我以后应该也没有再接待年轻女网友的机会了,我也该到了结束长跑的时候,乌贼和水母也到了步入婚姻礼堂的时候。等我年老的时候,我也不会坐着摇椅手上抚摸什么《追忆似水年华》,至少我觉得这三十年来,我的所作所为已经可以完完全全写一本至少二十万字的小说,而且还不知道以后的三十年会发生什么奇闻轶事,等我有时间了再尝试落笔吧。过段时间先连载一篇中篇科幻小说《夜郎夺宝记》,初步估计五万字,在博客里计划一个月连载完毕,以前曾在某武侠网站上连载过三万字的初稿,这次大刀阔斧删减一半初稿,取精华去糟粕,去芜存菁,加入许多新鲜元素,力争写活一个善良可爱、机智勇敢的女卫斯理----甄龙小姐。

 

最后说两点题外话:

 

一马把初次QQ聊天的适龄MM接来住自己隔壁的勇气,我还是做不到,至少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远不如他,这也是我衷心佩服他的原因,当然,绝对是正话,而不是正话反说,他是个热心人,我初来北京也是两眼一抹黑,多亏他帮我找房子落脚,忙了一天,而且连晚饭都没吃就赶回新浪上班去了,从这点来说我永远都承他一个情。大丈夫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等我啥时候中了五百万,一定分他一辆豪华轿车,嘿嘿。(20万以下啊,一马别和我提太高要求,哈哈)

 

还有就是今天乘地铁,我坐在老弱病残照顾位置上,复兴门上来一对年轻的母子,我连忙让座,但小家伙就喜欢玩“吊环”,于是我只好重新坐下。不料不明真相的群众都以为我人品有问题,个个投来鄙视的眼光,乌贼芒刺在背汗出如浆,最终逼这对母子坐我的位置才得以逃脱,特贴照片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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