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原告:魏﹡﹡(笔名西门),男,
被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法定代表人:田胜立
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北大街17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稿酬240328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2005年3月,原、被告签订了一份《图书出版合同》,双方约定:出版图书暂定名称《香粉世家》,作者署名“西门”,原告于2005年3月30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誉清稿交付给被告,被告于2005年5月31日前出版该作品,最低印数为68000册,作者的稿酬计算方式为:图书定价×10%版税率×印数,即270640元人民币,支付时间为出版后90日内向作者支付。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期向该出版社交付上述作品的誉清稿,被告以知识出版社的名义于2005年6月以上、下册的形式出版了该图书,出版名称变更为《香粉》,图书定价为:39.8元人民币。被告并没有按照《图书出版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稿酬,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拒不支付。
鉴于由出版社代扣作者稿费或版税的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的税法规定,本次稿费应纳税额为30311.68元人民,被告最后实际应支付稿酬240328元人民币。
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稿酬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侵害了作者获得报酬的权利。为此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稿酬240328元人民币及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日万分之2.1计算)30908元人民币,共计 271236元人民币。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恳请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