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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闪亮世界:我看奖与罚

(2007-08-08 22:39:28)
标签:

产经/公司

创业感受

管理心得

分类: 战江湖——操盘自白
 

今天正在惆怅是写提高首付款对房价的影响还是谈谈一个开发商今天以2000万一亩的价格取得了一块土地(我想这个哥们脑子进水了)。结果发现一个博友给我出了一个命题作文,反正好久没有考试的我,突然有想写一下的冲动,在此我特此声明不是所有的要求我都会写,请其他博友不要效法。

在谈奖罚之前,我认为首先要明确一下他的词性,如果按照动词来讲的话,他就是动作,那既然是动作就必然有施力方,也有受力方。既然力产生了,那就肯定有大小、作用点、作用时机、作用冲量、引起的摩擦力等等系列结果。我要表达的意思是:如果将“奖罚”作为动词,在企业内部实施这两个手段的时候,我们不要忘记我们的动机,换句话说就是目的。张瑞敏曾经说过:“一个企业管理者发脾气也没什么不好,关键是是不是能达到你的目的,如果能够,那你发好了;如果不能,你最好别发;”企业是一个以结果为导向的组织,无论是什么都是为了结果服务的,只要对结果有利无论是奖罚都是对的。还有无论是奖罚都有其两面性,所谓好处,无非是管理者通过这两种手段鼓励了某些自己肯定的人或事,打击了自己认为不对的人或事。在这里最关键的首先管理者不是神,他奖的不见得就该奖,罚的也不见就该罚;同时管理者也不见得就是出自公心。所以我认为奖罚一定要有据、有度、有节但是必须及时。

如果将“奖罚”作为名词的话,翻译为“讲法”,也就是无论是采用何种手法,你都必须给大家一个说法,这个说法一定能够取得大多数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否则,你的 “奖罚”就失去了意义。

最后,从我这些年的经历说两句,实际上,每个企业都号称有“奖罚”制度,但是我发现的却是罚比奖多,罚比奖重,罚比奖及时,罚比奖的理由欠缺。一个企业如果要开除一个人可能一个小时就可以决定,而奖励一个人可能需要一个月。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中国人现在没有什么同情心,也没有什么责任心,比如《劳动法》规定,企业辞退员工必须理由充足,而员工辞职却是他的自由。当劳资双方都处于一种无责任感状态下的时候,罚比奖容易,因为罚不会引起别人的嫉妒,却能够引起别人的注意,只要不是太过分很难有兔死狐悲的。但是如果奖励了某些人,那就会有很多人不平衡,此时严重的会让某些人离职,因为“中国人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一位大哥跟我说的。)实际上,老板不用考虑那么多,天天那么累还活吗?对于重要的企业骨干,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同样重要,最好减少惩罚或者除了开除最多就是批评(私下),不要采用什么处罚手段。对于其他人的管理,古人云:上者,尽人之智;下者,尽己之力;下面的管理者按照公司制度执行就可以了,作为一个老板你可以以私人的名义查漏补缺,比如有的人按照制度该罚,可是按照感情或者对公司的忠诚度又有些冷漠,你可以让管理者罚他,你在下面以个人的名义补他就是;有的人按照制度该奖,可是有些人也做出了很多贡献,只不过不是第一罢了,老板可以在底下以红包的名义化解他的不平心理。总之,管理是门艺术,既然是艺术,制度就是一种手段,奖罚只是手段的过程,结果才是目的,只要能够最快实现企业目标,什么手段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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