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何时消失?
文/天涯默客
本月11日,武汉市民丁先生到市房产管理局档案室复印自己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被告知:复印两份4页纸的房产买卖合同,加盖公章,须缴纳120元,名为档案证明费与档案保护费。(1月13日《长江商报》)
我记得好像去年这条新闻刊登过,同样是武汉,同样是在房产局复印几份证明,同样是缴纳120元左右的费用。说实在的,刚刚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本以为自己发现了媒体的一个丑闻:将去年的新闻拿出来重新刊发。于是上网搜索了一下才知道,不是媒体的丑闻,而是实实在在的“新”闻。
与丁先生遭遇不同的是,去年八月份是一位姓姚的先生复印8张材料,被房管局收取119元的“咨询费”,而丁先生被收取的费用是120元的“档案证明费与档案保护费”,前者,据说是没有依据的“乱收费”,后者是物价局批准的“合法费用”,同样的收费,不过是更改了一下名称,便发生了质的变化,便可以堂而皇之有依有据的疯狂收取了,看来,名称真的是一门深不可测的大学问。
复印8张纸的费用,在市场上的价格不过是区区的几元钱,何以到了房管局之后就被连带上这费那费的,以至于让价格上涨了几十倍呢?我不知道,房管局所谓的“经物价部门批准”是否属实,倘若是真的,那么物价部门是依据什么标准定出这样的一个天价来呢?难道房管局用的复印纸是最新的高科技产品不成?
其实,在我看来,这纸不过是普通的复印纸而已,唯一特殊的地方是,他姓官、姓权而已,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姓,所以才让自己的身价倍增。说白了,房管局买的不是纸,而是权力盾牌遮挡下的丑恶。这就难怪有评论文章发出“撼山易,撼‘随心所欲收费’难”的感慨了。
我们整天呼吁加强对公权部门的监督,而复印费穿上“证明费、保护费”的马甲而再度出现,让我们看到,加强监督还是停留在口头上的阶段,离真正的落实还有一段艰难漫长的距离,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让公权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现象彻底消失呢?
于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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