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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六号凌晨三点快半,我的失眠爱情故事开张了。前面交待了一大堆背景资料,足有两页纸那么多。还好还好,我已经有注意控制自己别太啰嗦。而且今晚幻想的这个故事好段,几乎是一句话就能概述的小桥段。我会尽量写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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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晴朗的周末,让人们很容易变得开心和宽容。慵懒的星期六早上被他的起床声弄醒,但一眯缝开眼看到满屋的阳光,和阳光中那个赤裸上身的男人,尤非一点也没气恼或郁闷。
“哎?这么早?”尤非突然从床上弹起来,像小狗一样趴在正往粉色T恤里钻的林志身边。他站在床和衣柜之间,衣柜的大门敞开,里面密密地挂起来的衣服们有被翻过的痕迹。
尤非毫无意义地瞪大眼睛看了一眼衣柜里的世界,耳边响起林志的声音:“今天公司活动,同事聚会。”
“嚯。你们公司还真热闹。不带家属么?”
“男人的聚会。”林志已经整理完毕,转过脸狡黠地看着她,“我烤了面包,你现在起床的话可以吃,黄油在冰箱里。牛奶已经没了。”
“好哇。”尤非夸张地应了一声,一头又栽进床里。她在林志远去的脚步声中沉沉睡去。
突然手机响起,尤非本能地抓起,期待着手机屏幕上出现林志的名字。结果一看,是森。
“三木兄,别来无恙啊。”连一声“喂”都省略了,这是尤非喜欢的接电话方式。朋友们都想不通,这么泼剌剌的一个人怎么同时能那么啰嗦。但尤非自己清楚,物极必反。
“尤非,我在北京。”电话中传来森温和而期待的声音。
“好啊,哪儿见?”
“那么着急见我,呵呵。”森并没有接出这种无聊的话茬,这正是尤非喜欢他的一点。森说:“来我这儿吧。”
尤非钻进衣柜,迅速地挑选了一身衣服。初秋的北京已经颇有些凉意,不过今天阳光温暖。因此她只穿了粗布连衣长裙,裹了条披肩就出门。
在远离闹市的这条街上,有家尤非和林志都很喜欢的书店。店面宽敞,简洁明亮的装潢。周末下午人稍多些,却跟平常一样安静。慢悠悠地翻着《隋唐演义》的老人,放下梵高的画册又拿起莫奈的年轻女子,眼睛在各种印刷粗糙的外文原版书上扫来扫去,却始终伸不出手的学生模样的人。
“你在这儿呢。”森的声音在耳后响起,“穿得挺漂亮呵,差点认不出你。”
“半年没见,季节不同,衣服当然也不同。”尤非浅笑,却直直地盯着他。
尤非随手拿了本莫奈,跟森并肩走出书店。太阳已经斜下去大半了。
捧着一杯热乎乎的奶茶,他们依偎着坐在宾馆房间宽大的窗台上。抬眼望去是城市里的车水马龙,万家灯火。尤非想起自己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常喜欢问别人一些诸如“你更喜欢看离你远去的车屁股灯,还是喜欢向你开过来的车头灯”这样的无聊问题。后来逐渐长大逐渐明白,人生哪有那么多可回答的问题,好多问题在心里放一放,自然就没了。全都揪出来的话,没人能受得了。
短信的声音响起:“老婆我回来了,你怎么不在家……”
“又喝酒了。”尤非脑子里浮现出林志说这话时微醉的孩子气的神情。“我该回去了。”她转脸对着森说话,依旧是坦然地浅笑。
森的脸庞依旧英俊,却突然像断了电似的不再散发出迷人的光彩。他仿佛有些懊恼,却马上转换成无奈的笑。“这么早就回去啦。”
“嗯。再见,三木兄。”尤非像一只刚睡醒的小鸟,愉快地拍拍翅膀飞走。
打开车窗,空气中已经可以嗅到秋天的味道,虽然到了晚上但外面散步或闲逛的人并不见少。车子轻快地驶在宽阔平整的大马路上,偶尔也会掠过一对对年轻的情侣们。尤非想到《牛虻》里的那个吉普赛女郎。虽然牛虻并不爱她,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做他的情人。有时会有短暂的分离,但当牛虻的身影一出现,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扔下裙边蜜蜂一样围成一团的年轻军官们,着了魔似的只跟随牛虻的脚步。在那本小说里,吉普赛女郎最终还是无法忍受而离开了牛虻。但有什么关系呢,尤非想,那只是故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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