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夜晚,我从办公楼里出来,终于没有如愿以偿的迷失在这座熟悉的城市。哪怕是在地铁里错过一个站台,一个出口也好,这样我就能有借口在春天的晚风里漫无目的的走,时快时慢,不用担心饭桌上渐凉的晚餐。
下班前,我又看见向力兄,穿西装,梳着干净的短发,坐在电脑屏幕前,不苟言笑。这是个30岁的男人,娶了妻,有家,做一个部门的经理,过一份安静的生活。十年前,他不是这样,那时候,他留长发,蓄须,在大学里一个叫做“彩虹”的乐队中弹吉他,唱周华健和beyond的歌。十年之间,有过梦,梦醒了,揉揉眼睛,洗脸,刷牙,看镜子里的自己剪短头发,剔去胡子,变得沉稳,变得体面。恍惚间十年光景,全被无形的手划到从前里,没有一点动静,只有琴弦听得到,在每一个灰尘弹落的瞬间,泛起一个回音,泛起一点关于往昔的记忆。
我忽然感觉孤独,于是向耳机里Bob Dylon的歌声求一点温暖。那个老男人17年前还不是很老,他轻描淡写的唱,
Ring them bells for the time that flies
For the child that cries
When innocence dies
在这沧桑却不绝望的歌声中,我再次萌生了全身而退的念头,不要再做那些没有灵魂的事,纵然我曾经短暂的看到过希望。我想出去走走,用半年的光景,我已攒足路费,只是,还没有攒足勇气。
耳朵里的声音真好,如同泛着泡沫的啤酒,饮一点,能暂时忘记一些事情;又或者是抽屉里那一方缀满蓝色墨迹的信纸,轻轻的摩挲,就会想起一些以为遗忘的曾经。忘记了,想起了,我骑自行车从鼓楼桥下穿行而过时,转身看一眼天边的彩霞,橙色、红色、紫色,弥漫开,从未改变。17年前,我是个7岁的孩子,我的耳朵里没有歌声,只有嘀嗒嘀嗒的敲打声。他们说这是一种罕见的病,于是妈妈每周带我坐375路公交车,在西直门终点站,转乘地铁到同仁医院看病。从医院出来,我总能得到一只三宝乐的圆筒冰淇淋,闻不到甜,只有入口的冰凉。17年后,我的耳朵依旧丁冬作响,375路也依旧停靠在西直门桥下,我虽已学会控制耳膜的跳动,却还是无法控制脑中那些想要逃脱的声音。说,去一个空旷却不落寞的地方。
我无处可去,只能回家,坐在书桌边,听马路上公交车的报站声,沿着春天慢慢温热起来的晚风,爬进我的窗口。还不晚,夜色不曾逃出都市里橙红色灯光的逼仄,无处落下浓墨的笔,只能悬在半空中,画一弯微凉的月,和几点恍惚的星。于是,没有地平线被黯然抹去时的沉重,也没有风吹进窗口,吹起窗帘时的轻快,在这个春天的夜晚,我听到的只有报站声,走过几百米,走到我家楼下,催开了满树的新桃。那一秒间,忽然很希望自己昏迷过去,听不到一点声音,也就不再有时间的概念,或许还有梦。这多好,总还会醒来,不必担心在什么时候,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