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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样的乱开

(2009-10-06 15: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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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花儿样的乱开

 

1、最近每天追着看电视剧《蜗居》,还不知道它是不是出名儿,反正偶遇上一个台在放,看几分钟就觉得颇有意思。

   昨晚,剧里夫妻间的一段话很有意思。

   丈夫:“你原来那么喜欢文学”

   妻子指着桌上一盘鱼,道:“文学是什么?文学就是这鱼上的香菜。有鱼的时候,香菜是好看。可没有鱼,你会吃一盘香菜吗?”

 

2、电视剧讲的是在上海打拼的外来年轻人,里面的情节,对我而言,太多都是切身经历。若我早几年有鱼吃,恐怕我也该能写出这样一个剧本儿。

   我热爱那座曾经呆过十三年的城市,我的十九岁到三十二岁!

   与其说我热爱那座城市,不如说我热爱当年的自己,和那样一种勇敢、坚韧的生活方式。

  

3、突生感慨。然后,翻阅电脑里的各种夭折的随笔和小说,更是感慨。

   发现一篇文章,比较应景。大概是几年前,为了出版什么集子,写来给出版商观摩的。集子终未出版,文字便在电脑里存着,像是早年间妈为我结婚置办的喜被,蒙了层灰,但还放肆、热闹。

 

ps:

 

                              花儿样的乱开 

 

我始终认为我天资不凡、当成大器,但很多人并不同意。

 

比如我爹,我出生那年他都四十了,当过几年煤矿工人,嗓子里总有痰,指甲缝洗不干净。我爹对于我的出生并不怎么兴奋,懒得好几个月都不给我起名字,直到片儿警过来说“给娃报个户口吧”。我爹当即随口说了仨字,除了姓氏,其他俩字儿大概是从邻居闺女“王小花”那里泊来的。

我爹当年没想那么远,想不到我有出人头地的一天。他认为我会跟周围的小花儿小朵儿一样长大、出嫁,周末背个胖娃娃回娘家。

 

那是七十年代末,我的家乡陕西省铜川市和今天一样不为人所知,那个城市只有一条街、沿街两排灰砖房、墙上刷着计划生育的标语。我可能正穿着一条水蓝的裤子和一件白色的褂子,我在屋檐底下跳皮筋儿,有好事者在我周围朗诵诗歌:“朱小花,朱小花,八戒头上一枝花!”

我不搭理他们,因为我当年学习那么好,胳膊上常年戴着三道杠儿,自然会遭人忌恨。

何况,我比我爹想得远,我当年最喜欢的读物是一本中国地图册,我熟稔全国所有省份的地级市以及主要铁路线。我认为沿着这些铁路线,终有一天我定能走到那些用大红圆圈表示的城市,比如上海。

 

终于,我在十九岁那年高考到了上海。这事儿把我爹弄得一度有点晕头转向,那阵子哪儿人多我爹就往哪儿扎,等着别人说“将来可以跟你家女娃到大上海享福了”之类的话,我爹早想好了答复词,他会漫不经心的说:“嗨,娃的福气是她自己的福气。”

由于内心难免激动,老头儿说话间比平时多出了些唾沫星子。

 

我临行前,我爹兴师动众地传给我一个红皮箱,盖儿上画着延安宝塔山和“大好河山”四个大字,箱子被我妈擦了一整天,差点抹上一层红鞋油,但已经明晃晃的了,煞是吓人。我觉得将来我不把这红箱子里塞满钞票,还真不好意思回乡省亲。

 

临走那天,是一个晌午,我爹不好意思流泪,只能把眼泡儿憋红了,咬着嘴唇,像只悲伤的老青蛙。我妈后来站在桥头儿手搭凉棚的望我,我回头一看,家乡的山也都明晃晃的,仿佛蒙了层水,不知是谁的眼泪在飞。

 

那年,我脸蛋上还有两团西北红、穿了一件红衣裳、携着一个红皮箱,浑身喜庆。初到上海,连红绿灯都看不懂,只敢跟在别人的屁股后头走路,觉得上海人的屁股都比家乡人的脸好看。

 

当年我读的专业是金融,有时候会在寝室里用纸片当钞票数,后来老师说我们这群人将来是做证券、炒外币、弄期货的,不必上柜台点钞。于是,我们一起认为将来我们这批人可以拯救世界,或者糟蹋世界,最起码能把我爹的那个红箱子用钞票装满!

我爹妈却没想那么远大,他们在我大学四年里一直蒸馒头卖,起得比鸡早,馒头出笼屉了,鸡才扯开嗓子叫。每天能挣十几块,攒下来寄给我。

我也常常书包里装着《西方经济学》去当传单派发员,没什么人伸手要,就硬塞到别人手里,别人眼睛都不抬地走两步就扔了。可一想到将来我能够拯救世界,就内心坦然了。

但在没拯救世界之前,还是常会饿肚子。我那年轻的胃像长满了嘴,每天都饿得嗷嗷叫。我可真想每顿饭都能吃上一块教工食堂的红烧大排啊。最糟糕的是我还没有男朋友,那些长着青春痘的男生整天躲躲藏藏的,仿佛对女色还不感兴趣,或者太感兴趣。

 

大学毕业后,我为了弄到留沪指标,跑到了上海郊区一家工厂上班,住在厂区宿舍,夜晚池塘的青蛙贴着耳朵叫。我的工作与金融专业全无干系,只有发工资的时候,才会进银行。

一年后,我拿着到手的上海户口跳槽到了浦东陆家嘴,每日里抬着脑袋数楼,然后傻乐儿。

租了毛坯房、打上地铺。一到傍晚,就趴阳台上四处张望,远处世纪公园四周聚满了建筑工地,高耸的吊塔昭示着这个城市正在出现的纷繁变化,这变化无论如何都让我振奋。我趁黑向楼下吐了一口唾沫,那唾沫在风中飞舞降落,姿势还算美妙,最终,“啪”的砸在地上,和我一样,生猛

 

当年,2000年,我的理想是拥有自己的第一部手机、遇到自己的第一个男人,或许还有第一次性爱,但这最后一件事儿想想怪害怕的,索性就先寻找爱情吧。 

可,爱情也够玄乎的,受了一些摇滚歌曲或者摇滚文学的影响,我打开始就净挑颓废青年来爱。与他在外滩吹过风儿、在南京路留过影儿、爬到高楼上挥过手儿,在ktv发现他有一把好嗓子,一唱beyond我就伤感,一伤感就认为遭遇到了爱情,一遭遇爱情就得身体力行,没多久却发现:“哦,爱情原来就是这么一档子事儿啊!”

 

 

等发现爱情原来不过是那么一档子事儿,就开始叛逆,染了黄头发,敢自个儿在家喝闷酒,喝得手指甲都发红,便对着镜子大哭一场,发现没有韩剧里哭得好看。酒醒了,想起来毕业已然几年,越来越不能拯救世界了,糟蹋世界更没戏,糟蹋自己倒还可以。

 

二十四岁那年,和一姑娘合租了一间房,我俩常常望着天花板吹牛,说是五年后咱们得多有钱啊,手下管十来号人,出门必打texi、喝水只喝juice、高跟鞋下面钉铁掌儿,人未到,声先临。

但四年后,和许多二十八岁的姑娘们一样,开始发现成为一个女强人可真不容易。若不是能力超群,就得多和男人睡几种觉。

 

也罢,去应聘。可一些人力资源经理开始关注我的子宫,他们会皮笑肉不笑的问:“何时结婚,何时生孩子?”

我曾经的男友们,简直都不如这些人力资源经理。

如果有那么一位男士,英雄般的对我说:“结婚吧,再给我生个孩子!”我才就不去想法子当女强人呢,我会挂在他身上,像条粘嗒嗒的小软虫。

 

如果早几年有这么一位男士,死心塌地的或者心灰意冷的把我收归名下,我就再无非分的想法,起码再无非分的做法。

 

我可知道如果你不是一个女强人,就不能造次,最保险的方法是先像个良家女。

我可不怎么敢造次,因为我已年满三十,还有着那么一种幻想:一座云端的金色房子、房门打开现出一位白衣男子,明眸皓齿,朝我款款而来,带来了一股子爱情的气息。

如果一直抱有这么一种幻想,我就不想造次。生怕“上头有人”,对我进行监视。

这辈子,没有比碰不到爱情更糟糕的事儿了。不能让爱情埋汰到我自己手里,当然很有可能埋汰到男人手里,但这不归我管。

 

如果没有爱情,我可真不想活太久。

当然我也不反对有这么一位大哥。远看他,不是爱情,近看他,也不是爱情。可一旦他给我一套大房子、一辆小车子、一张厚折子,他就有点像爱情了。

这么一位大哥,力大无比,能把我从浪漫的半空拽下来。我可能会叹口气说:“那就这么着便宜大哥您了吧!”

说完,却心下窃喜,觉得和他吃吃苦、享享福、陪他聊聊天、睡睡觉,我还且愿意活下去。

 

    但无论是披星戴月的白马王子,还是笨嘴拙舌的邻家大哥,都不大容易出现。于是我蹲在屋里等、奔到街上寻,我像追求理想那般,追求我这么一位男人,追到三十了,也并不觉得丢人。 

 这一路走来,很多朋友都让我整理个集子吧,他们说,“你比我们混得还惨,这肯定好看。”

 

我又想起了我爹,他挺没有远见,他认字也不多。我取个笔名也没经过他同意。他仍然小花儿小朵儿般的叫我,别无他求,只是期盼我有天能够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背着一个胖娃娃,如此这般的回娘家。

可我天资不凡、终成大器,且耐心过活,花儿样乱开。

不急,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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