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未办婚礼,但已大致是个妇人样儿,因此权当婚后了。
婚后,婚前的许多信念被推翻。比如,自我价值。
此时“自我价值”远不如往昔那般高大神圣。
看我男人吃饭吧嗒嘴、给熟睡的他盖被子、高兴时扒拉两下他的头发、写文章时煞有介事地写道“我家男人……”都成了我的自我价值。
他的高大,变成我的高大。他的神圣,亦是我的神圣。
我稀里哗啦地、玎玲哐当地跟丫身后,看见人家羡慕他、崇拜他、暗恋他,我即傻乐。
仿佛他是我儿子。
2、我不知道我的未来会否因此而显得有些悲观。至少一些作家或过来人讲过这码儿事,也就是男人都是白眼狼的那码事儿。
可即便大概有一万年了,一些作家和过来人都不厌其烦地讲“白眼狼”这码事儿,却终归有许多女人重蹈复辙、前赴后继。
因此,大概有一万年了,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白眼狼男人。
许多女人,都愿意相信他们的男人是绝版的那位。甭管有无文化的、有无思想的、有无智慧的,终有那么一批性情女子,把持不住自己,总是把“他我”当“自我”,沉迷其中,乐此不疲。
相比那些工于心计的女子,我更喜欢这种爽情和耿直。
3、我骨子里原也是这号人。
只是我碰到我家这位之前的三十二年,都不得不在计划行事。因为我十九岁即离家,我爹是陕西的一穷工人,人民日报都看不懂的那位、早年靠卖馒头供我读书的那位,我自十九岁亦知道我这一生靠不得我爹、更是靠不得随随便便的外头的那些男人。我自要计划,小心翼翼的做个平凡女子,不出格的恋爱和工作。
因不出格,则工作上的进展多少会慢些。因不出格,则男女关系上却往往会吃些亏。因不出格,三十二岁还是单身,此时,人家外人却纷纷认为我活得太出格。
3、生活,总是这么混账。
你不出格,反而人人都断定你出格。
4、老天保佑,我在三十二岁的时候,有了出格的机会。
我这么一出格,外头的人都不说什么。甚至我的手机大概有一年没响过了。
人们突然没了太大兴趣,谁也不会对一个铁板钉钉了的姑娘有兴趣,除非有一天这姑娘命运突然悲惨起来,比如被白眼狼始乱终弃什么的。
外头的人,这时候会凑在一起交头接耳。总之,至少有一万年了,人人都对男人始乱终弃很感兴趣。但感兴趣的不是批判男人,而是看女人的热闹。
女人哭,大家笑。
5、中国的男女辩证史,那些聪明人总结下的,一万年了吧,都较为糟糕。这些辩证关系都是向恶的,是为了防范苦难,而不是为了追求幸福。
这世上,不是没有苦难,就有幸福。
有时苦难,恰是和幸福紧紧相存的。因苦,则知乐;因难、则知珍惜。因苦难,则互为知己。
世上,偏偏是经历了苦难的一对对儿,最终却是幸福相爱的一对对儿。
6、因为要做饭,先写到这儿,权当结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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