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一阵子,我想得比较多的是一个名字问题。
我很想改名叫作“胡石榴”。
第一,因为我出生的月份恰是石榴花开的初夏,那个月份被称为“石榴月”。陕西关中地区又素来是石榴之乡,我那故乡地处关中北部,倒也占了便宜,山坡上、农家的院子里就常能看见石榴树——未开花时是一树干脆硬朗的绿;开了花则是一树干脆硬朗的红;而等石榴成熟,个个儿在枝杈上缀着,又是一树干脆硬朗的果子;把那果子剖开来,又是一粒粒干脆硬朗的籽儿。所以,我总想,我也许该是一颗石榴变化的,得以过上干脆硬朗的生活。
第二、我曾背过一首诗,名叫《我在一颗石榴里看见了我的祖国》,其中说“掏出一颗拳拳的心,丰韵的身子挂着满树的微笑”,这句子写得性感而高尚。性感而高尚——这明明也是我想要的。
但是,因为我姓朱,不姓胡,所以这件事就变得很难办了。我爸可能会同意我叫朱石榴,但朱石榴实在太煞风景了。
所以我就只好将来找一位胡姓男子结婚,生个女孩就取名叫作胡石榴。如果是儿子就叫作胡石头,都很好听。
2、但我的女儿未必喜欢“胡石榴”这个名字,就像我对我爹给我起的大名不满意一样。我爹给我起名字,比如叫朱小花的时候,也未曾想到我后来的发展和朱小花完全不相符。
那么,我将来的女儿“胡石榴”呢?可能也不是性感而高尚的,可能是个碎嘴巴、小心眼,像朱小花那样。
到时候她不抗议,我就先抗议了,我说:“哎呀,胡石榴,你太对不起你这名字了。”
她答:“哎呀,朱小花,你太对不起我了。”
所以,在对待孩子这件事上,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她)。
但,如果你有个孩子,又怎能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她)呢?
她简直是你重新长过了一回,她仿佛踩着你的往昔演电影般的走了一遍,而你有幸当了一回你自己的观众。
你这个观众可真想时刻对这位小演员说:“如此不对,如此才对,因为你这部电影我也演过。”
但她可能对你翻白眼,说:“你可真是个不识时务的老顽固。”
我们现在对我们的爹妈也是这样的,时常对他们翻白眼。但若干年后,我们也一定重蹈覆辙。
我很高兴于我这种的变化。至少和两年前不同了,在我编纂的未来里逐渐有了那么一个孩童的位置,且他(她)越来越活跃、越来越调皮。
可不,我就就腻歪我自个儿了,而这孩童将会让我体验到一种更崭新的人生。等我没什么花头儿的时候,我就多么需要这一位小家伙,让他(她)像根触角那样为我探索另一段人生,他(她)仿佛我生命顶端生出的风筝。因为他(她),我可能会终于成为一个歌者、画家、作家和思想家。所以虽他(她)还未曾出生,但我得提前对他(她)表示衷心的感谢!
3、作为女人,总要在一个年纪开始变得温情起来。不仅仅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对待男人也一样。
我可不能再是个武断的女权主义者了,浑身戴着刺儿一点儿也没个性,反而招人烦呢。有时候如果还会表现出些许的女权,那也简直也是为了讨好一部分略有女权意识的男性。我起码已经一年半没说过“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类的话了。
当然,有人也会摇头叹息说:“看吧,看吧,早几年犟,现在该稀罕男人了吧,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仿佛,我当年甩的男人是他家亲戚似的,何况当年我都没甩过什么男人。
还是那句老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懂得生存的不易和美丽,所以觉得应该对更多男人温情些。不说他们是东西,也不说他们不是东西了。
温情和乞怜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认为有必然联系的人都是心怀不轨分子,他们就认为你要对谁温情,就是要有所企图,或者是你被攥了把柄。
这些人和我不是一路的,所以我觉得我没必要写点什么劝导和调教他们。劝导和调教别人,是最没意思的。最好的方式是,对他说:“滚你那一边儿去。”
4、关于温情,你也常能在一些文学作品中看到,但我认为都不怎么合格,要么是缺少温情,要么就是太过温情,总而言之都有些做作,装蒜。这在一些女性文学里更是普遍。
我看的书虽不多,但却常被这种装蒜温情和装蒜非温情给恶心到了。今天就说说装蒜非温情的例子。
比如,老早那本池莉的《小姐,你早》,开篇就是在路边骂自己老公那什么什么皮过长,又找来一个妞儿勾引和祸害老公,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女权主义过瘾行为。
我们都知道这样的美事儿不会发生,我们也都知道读这本书的女性读者再怎么急也不会把“包皮”这垢语说出口,于是只是拿来过把瘾就算了,警醒不了男人,教唆不了女子。其实小说倒没必要非警醒和教唆世人,但我总觉得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警醒和教唆世人,那么连这种最低级的目的都没达到,就更失败了。
同样,亦舒的书该是女性励志的模范读本,但我不怎么喜欢。比如,前阵子看了本她最近的《我的前半生》,也和“小姐”那书有类似的调调::丈夫有外遇离婚、妻子奋发图强、男人又舔着脸想要回头的故事。书中把女人大彻大悟、改头换面的过程写得非常之玄乎,似乎女人洗把脸、换个发型、胸罩里加上海绵就真能脱胎换骨,优秀男人便能从天而降挡在脸前。读来倒确实过瘾,但生活岂是这么容易?不过是麻痹人而已吧,不过是离婚女性的精神兴奋剂。
作为一个让广大女性读者信任的女作家,不应该这样迷惑她们。
多年前香港有部类似的电影《家有喜事》,也有这样相似的情节,这倒没多大迷惑性。吴君如演那位女主角,大家看了不会当真的。
同理,前阵子流行过的六六的《双面胶》,也很有夸大嫌疑,最后儿媳妇与婆婆分崩离析,并且闹出人命,更是把非温情主义写到极致,显得很无聊。这本书的作用只是让一些女性读者开始更关注于家庭关系的细枝末节,越发觉得委屈和不幸,愈发要回到屋里头闹事儿。这书就像是一个很损的女邻居,喜好在人耳边添油加醋、煽风点火,等你家里闹开锅了,她就在门缝里偷乐。这类书,也是我所厌恶的,它太过低于生活,倒还不如假惺惺的励志。
5、非温情主义和滥温情主义,都源于作者一种“蛊惑人心”的目的。你如果拿它们陶冶情操或规整人生,可能发现放在生活里这些主义并派不上多大用场。
那好吧,那就不要妄图写蛊惑和劝导的小说。
这一点,张爱玲就很好。虽人人说她尖刻、凉薄。但她至少没用文字来劝导和教化人。她不过是把生活的情绪往内收了些,收成能够用文字表达的东西。那文字上来往的人都是跟着境遇走,一点点儿的沉迷或改变境遇,这是真实的。
她不过是用文字诗意了生活,却没有在篡改生活,麻痹大众。她更是从不会大咧咧的告诉你:“瞧,像我这书里这样就能战胜困难,瞧像我书里这样就完蛋了。”
另外,我觉得其实人的真实本质大概就是如此的——“往内收”,生命的行为也大概都如此——“往内收”。
外露的情绪,往往都是假的。沾了空气以后,就会变质。
因为露出来的话语,是说给别人的听得,则要顾及听者的感受。
因为露出来的行动,是做给别人的看得,则要迁就看者的态度。
真和假组成了一种非常具有立体感的人生体验,它们俩倒没有什么优劣之分,它们只是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谁是我,谁是别人。
那么对于文学作品而言,可能就是要寻到真与假的界限、并把它们准确的表述出来吧。假的假写,真的真写才对。如果搞乱了,比如假的真写,那就是文革时期的样板戏;真的假写,那就是安妮宝贝们的小说。
7、无论文学也罢,无论我闺女也好,我总是喜欢“石榴”这样的模子,我喜欢平实外壳里包容着的晶莹之心、吃了肉还有一棵棵鲜明的籽儿,那是情操一样的东西。
我和我的女儿,大约都不可能叫做胡石榴。但即便如此,我希望等我女儿三十岁的时候,会成为一个石榴样的女子。当时我都六十多了,整天和一位老同志在院儿里晒太阳,她哪还好意思再跟我翻白眼呢,只好听命于我。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