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穆机灵
凭我现在的身份,我总归是不敢过多评论上海的。但我知道起码在梅陇,有这么一批光鲜的流浪者,他们有排场的学历和思想,早晨上班的时候也都漂亮帅气。可当你拣在傍晚,路过这个社区,准会碰见同样的这群人拎着一些劣质的快餐盒从你身边经过,有些甚至刚从菜场出来,就像我的女友程艾艾。西装香水总也抵不过残酷现实的琐碎邋遢,他们需要面对得不光是这大都市里奋进的号角,更要浆洗自己奔波的衣裳、在各个老居民楼间搬运铺盖卷、钻在书桌底下寻找另一双袜子、或者有个不甚满意的将就的情人。
我和我的爱人程艾艾,都已经三十岁了。我们似乎应该像其他所有在这个城市奔波的外乡情侣一样,期望在这城市占到一个小小的空位,属于我们自个儿的,把房产证和结婚证装裱在客厅的墙上,天天望着它傻乐。家乡的亲戚来时,扯着嗓子嚷:“随便坐,这就是咱家!”。
如果我和我的精灵程艾艾共同建立了这样一种梦想,我们就会因此而平凡下来,并且沿着这个理想行进下去。几年后,你将在某一趟通往儿童医院的公共汽车,看见那么一家三口,一个戴着眼镜瘦男人、一个长着雀斑的胖女人、和一个哇哇啼哭的高烧孩子,那必定是个清早的高峰期,没人愿意给他们让座,所以他们挤在人们的胳膊肘底下,轮换着抱孩子,孩子到谁手里,另外一个就皱着眉头不断的瞅他(她)俩。
如果你愿意继续当这一家三口的观众,你还能看到他们如何拥挤在一套二手小房子里,如何在幼儿园门口排队,如何在春节拎着大包小包挤火车回家乡……反正,好多在这个城市必然发生的惨烈的生存境遇,都会在他们身上发生。
所以,我和程艾艾都心照不宣的回避着这样一种梦想。我们打算拖延这个梦想,放远些,再远些,像是两个长不大的孩子嘴里衔着棒棒糖,小心翼翼的不敢大口吃。
我和程艾艾是不甘于平凡的,可恰恰我们正不得不面对着平凡。我总是斜着一只肩膀扛着沉重的电脑包,打扮成一个标准的电脑客服,为各个写字楼里的白领们修理电脑。一旦弄好了电脑,写字楼里那些可爱的姑娘们就充满敬意的望着我,可终究我还是要斜着肩膀扛着我的破包儿回公司,和那些憧憬我的姑娘们永别,她们似乎也并不留恋。
我通常每天都奔波在各种交通工具上,把脸贴住车窗打盹儿,急刹车的时候,腮帮子几乎能在玻璃上蹭掉一层皮。我脸贴着车窗,也悄悄规划我的远大理想,至少是成为一个成功人士。关于成功人士没有具体的标准,赚五位数以上的月薪?别人称呼我为穆总?有几个比程艾艾漂亮几倍的女朋友?
但不管哪一条标准实现起来似乎都很难。或许是我没脑子,或许是我运气不好,总之有很多原因,让我日复一日的干着修理电脑的营生,看不到未来。目前,唯一让我欣慰的是程艾艾,那么一个女人,不很漂亮,却让人踏实。当我下班的时候,这么个女人会在路口遇到我,老远的,拎着装满蔬菜的塑料袋冲我笑,老是微微歪着头,作出撒娇状。一天的工作下来,让她的脸色暗淡而粗糙,可在那样一条繁芜的街区,她在那儿专注的等着我,就像个光芒四射的精灵。
我看得出,程艾艾对我俩的现状不很满意,她也有她对上海的设想,那是一间属于她的“小屋子”,里面养着四季常青的花儿,腿开窗就是太阳,不用炒菜做饭,花香就足以养活她。显然,我给的不是她想要的。她或许和我一样,没脑子,或者运气不好,因此我也成为了她目前唯一欣慰的,只好守着我,暂时不离开。
这就是我和程艾艾在一起的原因。崇高些,是我们相爱的原因。我在这个城市,顶多遇到另外一个程艾艾,不会有多大不同,如果我还继续是一个可怜的修电脑的三十岁的单身男人。
如果那一天我没有遇到方大器,我的生活准要这么下去,和程艾艾不无遗憾的相守,貌似相爱。
那天,方大器突然从什么地方冒出来,锤着我的肩膀说:“嗨,哥们儿,你这样下去,太屈才了!”他是辽宁人,所以像个演小品的。
方大器是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始终不知道在哪儿混,今年在深圳搞电子,明年在云南搞旅游,有时候也到北京搞出版。原名是叫方大琦的,后来大家看其神通广大,必成大器,也就改名叫做方大器了。我再次见到这位大器,他说是来上海做马桶生意,浑身穿戴倒像是个卖导弹的,名牌西装很能压得住阵势。
方大器请我在衡山路一家酒吧里坐下,周围乱哄哄的,我头皮发麻。他灌我喝了一种味道奇特的洋酒,灌进肚子里火烧火燎,他锤着我的肩膀又说:“穆达兄,男人该怎么样?嗯?想过没?要干大事业,而不是拘泥于小日子?你能行,不能被女人拽住手脚。女人?嗯?只要咱成功了,到处是,呼啦啦的都跑过来,都崇拜着咱,养着头看咱,咱不吭声,谁也不敢低头。这,才是男人。兄弟,你是什么样的人?这样下去,太屈才了。”
不知何时,我给方大器留下了如此好的印象,他说话的时候也特真诚。所以,整晚上那洋酒都在灼烧着我的五脏六肺,吧里流转的灯光如火苗一圈圈撩拨着我,我仿佛觉得该被熔化了,成另一个自己,说实话都不好意思不熔化。
最终结帐的时候,方大器甩手掏钱的样子又深深刺激了我,我缩在方大器的后面,与其是被动的或主动,倒不如说是下意识的。我已经习惯了被某些别人请吃饭,在许多场合,我总是缩在买单者的屁股后头,像是他衣服后襟上的一块饭店的油花儿,他抹把嘴,只消把高级西装送到洗衣店去,我就没了。我是个平凡得几乎不争抢买单的男人,程艾艾的可怜的男友,一个有着可笑名字的穆机灵,而不是穆达。
那天晚上,我火烧火燎的回了家,程艾艾在我身边絮絮叨叨,无非说了些电视连续剧里妇女们经常说的那些台词。她就是我放在家里多年的一个妇人,穿着睡衣,盘着头发,拖鞋在走在地上踢踢蹋蹋的,这不该是个我爱的女人,连那种起码仰着脖子崇拜我的女人都不是。
我坐起来对她吼,也无非是电视连续剧里那种暴戾的丈夫的台词。
她目不转睛的看了我一会,把我看怯了,便只好倒头就睡。和程艾艾的每一次对峙,都是以我的失败告终,她不是个强势的女人,可我还总是失败,这是我个人的原因。
我用被子蒙着头,想:“如果我离开了程艾艾,会不会更出色?”
那晚,我始终没听见女人的抽泣,她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钻进被子,浑身冰凉冰凉的,却从后头紧紧地搂住我,推也推不开,只听见她趴我耳朵边说:“咱俩早晚有分开的一天,肯定的,急也不管用。”
说完,却更紧的贴着我,像一张冰凉的纸;我能真切感受到来自于女人身体的曲折,于是又像一幅冰凉的画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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