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要和老K永别,具有深层次的意义,跟自由、尊严什么的有点关系,可当时我并没有总结出来,我只觉得老K自己不要我,还不让猫眼要我,罪大恶极。
我卷走了老K的床单,可能也有深层次的意义,但自己也并没有总结出什么感动。
时隔一年,我又跳入了这城市,街巷都是我熟悉的名字,不再会迷路。可顶多城市的死物都成了熟人,而活人却仍是死物。我路过一家理发店,剪了个短发,剃头师傅都对我的造型很不满意,他说“老气,老气,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
“恩,很好,我喜欢。”我望着镜子里面那个男生头、大饼脸的女人,她也在望我。她像未来的我,但更加丑陋,这让我有点悲怆,可却心存刺激。
我想,老K这家伙是个贼小子,他腿脚好,说不定在什么地方就能逮住长头发的小三儿了,而如今,却无论如何也逮不住新造型的我。总是离家出走,总是被人逮回去,挺没意思,让人怀疑出走的真诚度,觉得是在扎势、装蒜。
可尽管我出走的很真诚,却仍然在上海呆着。上海很大,大得足以你这辈子都遇不到那个找你的人,如果真有这个人。
我只顾得偷老k的床单,却忘了带出自己的夜大电脑培训证,所以后来就只当了“红辣椒”火锅城的服务员。我又换上了久违的民国初年蓝底白花的打扮、穿着布鞋鬼魂一样的飘荡,但并没有谁被我吓着,也没人说:“哎,你多吃点饭!”
我和小妮、小凤、小兰等等另外七个女孩住一间屋子,她们都很相像,所以只要认识她们中的一个,就算是认识了她们全部。她们凭借我的发型,判断我是个从老家私奔出来的农妇,尽管我的胸看起来并没经历过哺乳。在18岁女孩眼里,22岁简直是很老之后的若干年。
虽然我很快看到了晚报上的寻人启示,内写:“小妹,因误会出走,当未走远,哥盼,速归”,字是写给我看的。并附了一张我四年前在老k茶馆的工作照,无奈我早已面目全非。 我捧着报纸端详了一晚上,“哥盼、速归”,几个字翻来覆去看,流了一夜的眼泪。可我把报纸藏好了,第二天洗把脸,却仍然一切如常。
“哥盼、速归”支撑着我继续平静的生活。就如理想中的一个城堡,云端立着,不会动摇。
眨眼间,一个月,两个月。没有老k,时间似乎就总走得快些!
之后,我和玉米好,并不因此否定我对老k的忠贞。城堡仍立在云端,土豆摸不到够不着,他所能捞到的不过是个短头发的火锅店服务员,并不是真正的小三儿。
玉米是个好人,如果没有老k,他准能做城堡的主人。
玉米是火锅店隔壁美发厅的美发助理,是个染着黄头发的时髦青年,但因为头发过于花哨,所以打眼看过去,就是个美发助理。
玉米和我好,是因为我每个月都去剪头发,因为我只花8块钱,所以就分配给助理玉米来服务。玉米总说:“你这还短着呢,不用剪!”
我说:“有钱你不赚呀!”
玉米说:“我才不缺你那8快钱。”可最终还是要为我服务,一边剪一边抱怨。
我剪发是为了拒绝老k突然找到我,虽然红辣椒在浦东最东边,而老k在浦西最西边,可老k总是神通广大。我的频繁剪发,却让玉米以为我是想和他好,加上其他人煽风点火道:“玉米,隔壁那妞儿总来找你,肯定对你有意思。”
逐渐玉米当真,反而对我好起来,再不说“不用剪”之类的话,每次花费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一边剪一边唠叨家常,他的家乡,他的妹妹,他的做高级美发师的理想。
这是一场以误会开始的恋爱。城堡还在云端,我只是暂时在城外过会儿小日子。
11
2000年12月31号,是我爸50岁的生日。之前,我买了一件皮茄克寄回了家。我已经忘了我爸的样子,可却记得他说过:“我就看人家穿上皮夹克,拽得很。”
我爸,可不是个好爸爸。他赌博,酗酒、揍人。但即便如此,他还是我爸,这辈子都脱不了这个干系。
但是,12月31号那天,我收到了退回的包裹。包裹单上盖着一个“地址不详”的模糊印章。我的脑袋顿时“嗡嗡”响了一天,像断线的风筝找不到方向,结果打翻了一锅锅底,热辣辣的油泼了我自己一身,手烫成了一双红萝卜,但仍然被老板骂了一顿。
玉米捂着我的手带我去医院,我一路连哭都不知道,脑袋仍然嗡嗡响。
在医院里,并没有人过于热情的张罗我们,一个黄头发的美发助理和一个穿着印花布的服务员。有个小护士往我手上涂了一层黄色的药膏,闻起来像是芝麻糊,然后用纱布把我手包起来,哼着鼻子说:“行啦,走吧”。
我抬头看玉米,他在病房的角落里站着,手都不知道应该插在兜里,还是拿出来,总是甩头发,好像也察觉到发型的过分。玉米,一个刚刚来上海几个月的福建小伙子,说普通话都会误伤舌头。出了美发厅就要迷路,外表的过分时髦掩饰不了身处大城市的慌张和羞涩。
如我有他,如他有我,是不是我们彼此都能胆儿大点呢!?
“玉米,我买了个皮夹克,给你的!”我说。
玉米穿上了样式陈旧的皮夹克,和他的头发很不协调,他老板因此训斥过几次。可周围的美发助理们都很羡慕玉米。他们都是些孤单的小伙子,奔到这个大城市,在旋转的彩条灯后面打发所有都市生活。他们的梦想是从洗头工变成美发助理,从助理变成美发师。
这梦想单薄得像他们脸皮儿,有个丑姑娘送件皮夹克,就会幸福得满脸红彤彤。一个冬天都捂着,不舍得脱下。
我和玉米彻底好了。整个冬季的夜里,我们会躲在某个小区花园的长椅上,在灌木丛后紧紧抱着。他掀起皮夹克裹住我,解开我的外衣扣子,用冰凉的手伸进我胸前,我打一个激灵,他则立刻把手取出来,在自己脖子上暖,暖热了又重新探进去。
他不像是个外科医生,他是掉落在小三儿身体上的一颗玻璃球儿,随小三儿起伏、陷落、突兀、舒缓。我说稍息,那玻璃球儿就笑眯眯的眨巴眼睛看我。我说行动,那玻璃球就热滚滚得试探进我的身体。
那是冬季,天总下着冻雨,长椅、树丛都像结了霜。说话间,两个人的脸就在嘴里的热气中腾云驾雾,活像一对跌到凡间偷情的仙子。
我的城堡在云端待了一个冬天,它觉得特寂寞。它想:“小三儿这个丫头,敢情把我忘了吧?”
所以城堡赶着春暖花开的时候,决定下山。它的第一件事就是让白美丽做先锋,先打探以下小三儿的动向。
2001年春天,我遇到了白美丽。她还是那么白,不过眼角似乎有点下吊,该是老了些,可这样反而显得她更加漂亮。白美丽身边没有老k,却是个面目模糊的男人。
白美丽见到我的时候,“哇”得大叫了一声。我以为又把什么汤汤水水泼在了顾客身上,后退几步,抬头一看,遇上了白美丽的美丽脸庞。顿时老k的脸就影影绰绰的泛出来,在我面前飘呀飘的。“哥盼,速归”,又在耳边响了起来。
“小三儿,你怎么在这儿,你怎么把头发剪短了?你。。。。。”白美丽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晃着眼泪。我没想到她会这样,就也跟着眼睛里晃起眼泪。
咱哥老k,好吗?
我的城堡,还好吗?
12
那一年,2000年秋天吧,上海的另一角,老K在小三儿离家出走后,恍惚了很长一阵子。
他曾连续几天开车在城里四处溜达,把头伸出窗外,由于车速过慢,后面的就总摁喇叭,把老K弄烦了。他下车冲到后面,往人家车门上踹了两脚。人家就下车又和老K打了一架。最终,老K眼圈被人家锤紫了,却还要赔人家医药费和修车费。
半夜,老K趴在家里的阳台上抽烟,低头看见小区里晃过一个黑影子,就以为是小三儿,冲下楼四处找,结果吓坏了不少下夜班的人。
老K还爬了趟佘山,上了趟南浦大桥,去了趟外滩,在苏州河边四处绕了几圈。询问有关人等是否曾有命案发生,一无所得的回到家来,不知道是应该为没有消息欣慰还是难过。
最后,想去登报纸,只找出小三儿四年前当服务员的照片,这才发现小三儿跟自己四年,竟几乎什么都没留下。于是在启示里写:“速归,哥念”的时候,自己也差点掉了泪。
“老K眼看就要疯了。”白美丽,在2001年春天是这么给我形容的。
白美丽还说,我就抱怨了那么两句,说“小三儿真是你表妹?我看,没了她你魂都快丢了,这表哥当得可真不简单。”。白美丽说,我就抱怨了这一句,老K就给了我一拳,眼睛瞪出火来。白美丽又说,我可不会跟一个打我的男人好的,即便他喝过了酒。
老K的体质是不善饮酒,喝了以后就全身发红。所以,当年我每见他喝酒,就在旁边担心,怕他喝着喝着就自燃了,“噗哧”一声着了,化成一股烟成了仙。老K不到万不得已就不会喝酒,所以常被一些男人笑话说:“老K,你还是男人不是?”
老K当然是男人。我见过他穿三角裤的样子,饱满的呼之欲出那种。老K还在我跟前乌漆马黑的撒尿,很有劲儿,盆底被敲得咚咚响。虽然我这么说挺下流,可却对老K没什么身体欲望,充其量是意淫。
对于老K破例喝酒、还破例打女人,这让我很高兴。如果在我离开的这个冬天,老K能够持枪杀人的话,我的快乐可能会更强烈些,当然,前提是老K已经成功脱逃。
白美丽最后在我的快乐里说:“小三儿,回到老K身边吧,他其实最需要你,他还留着你住过的那套房子呢,特意等你。”
白美丽大彻大悟的样子,连她自己都感动的要哭。这说明,一个总是花男人的钱的漂亮女人,也会真心爱这个男人。花钱和爱,没有必然联系。
我决定去找老K前,认为我对老K顶多是思念和意淫,意淫不是爱情,我跟玉米的才是爱情。当时,我就是这么说服自己去见老K的。
我去见老K前,玉米从二手市场弄到一个手机,是砖头形的摩托罗拉,打电话的时候还要拉天线。那已经是2001年了,虽然我和玉米,以及那些服务员和美发助理们都还用着BP机,但在市面上用砖头形手机已经很丢人了,不如不用。
玉米却不这么认为,他让我没事儿就给他打电话。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我每天都要发癔症的一样,跑到200米外的公用电话亭给我隔壁的玉米打几次电话,问他:“想我不想?”他在那边哼哼唧唧的不好意思说想,却嚷道:“真烦人,别总打电话!”
然后恐怕会刻意潇洒的把天线往回一推,把手机往裤兜一放,顿时裤裆就被压得往下一沉。
到了晚上,在胡同拐角的地方,我不断捏玉米的胳膊,嗔道:“羞死了,羞死了,还说我烦人!”
他浑然不觉的搂着我亲,在我耳边说:“不烦,不烦,明天还要给我打啊。”
我的小爱人玉米,就是这个样子的,至少和我很般配。不像老K,很有内涵的样子,可偏偏这辈子只着迷漂亮女人,并且心甘情愿的豢养她们。
可,我还是要去见老K,去看看没有我的半年里,他会变成什么鬼样子了。老k也是我的“砖头块儿”手机,能够满足当下的虚荣心。
13
我“扬鞭策马”、“春风满面”的赶往老k的地盘。事先特意到襄阳路给自己买了一套行头:运动服,胸前有个勾,仿耐克的;牛仔裤,裤边秀着花纹、缀着亮片儿,仿only的;内增高的旅游鞋,大概是仿还珠格格的。
我还染了头发,把短头发弄了个粟米烫,造型很符合玉米同志的品位,他一边弄还一边打听:“你表哥真是大款?”
“嗯,老板,有私家车呢。”
“那你还回来不?”
“废话,我不回来,你咋办?”
“就是,就是。”
“哎呀,怎么像个触电的刺猬!”头发弄完后,我看着镜子尖叫。
玉米就说:“要么是触电,要么像刺猬,触电的刺猬算个啥!”
这人是个傻冒儿,和我很般配。我们俩,谁也不好意思甩了谁。
我和老k重逢,一定要把自己打扮的光艳迷人,让老k知道没他的日子我滋润得很。而老k和我重逢,最好是个潦倒沧桑的老男人,让我证明没我的日子他痛苦不堪。
当然我也曾想过,他为我杀人放火的。可想必这样的话,虽去探监很煽情,可却有点残忍。
所以,我在家门口等老k,特希望能看到一个秃顶的大胖子走上来,对方抬头,则看见是老k的脸,我扑将过去,把他扑一个趔趄,他定睛看我,然后老泪纵横,言道:“乌哑哑,等得我好苦啊!”
我一直在脑袋里预演这个场景,越想越兴奋,不觉已然天黑,男主角却还没来,我这才意识到,人家也许只是给我留个空屋,人早不见影儿了。我颓唐的坐在地上,靠住门,打起盹儿来。待得有人推我肩膀,我抬眼一看,就看见了老K。
我立刻站起身来,把“耐克”给捋平了,揉着鼻子看老K。这家伙,没有一丁点儿蜕化,该丑的地方还丑着,该美的地方也还美着,不像是个“寻亲未果、终日以泪洗面”的哥。
我正揉着鼻子想,就被老K抱了起来,像抱他家一个刚刚长大的闺女,嘴里还大煞风景的说:“来,看看你胖了还是瘦了。”
我的身体蹭过他的身体,胸膛还结实,但那个地方却软塌塌的。我是过来人了,我知道如果这个男人对我有意思,起码是意淫程度的话,在思念半年多后猛然一抱,大概那个地方也会跟着激动。而却软塌塌的,就说明,老K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当成“遗失的闺女重返家门”了。
这就是我和老K的重逢,原本觉得十年桃花儿记里,这该是个小高潮,可被“光鲜靓丽”的老K给搞砸了。我连眼泪都没来及流,就被老K带到馆子里大吃了一顿,他靠着椅背翘着二郎腿抽烟,优哉游哉的吐着烟卷儿,看这我的吃相,就总噗嗤一笑,一幅得意忘形的样子,十足一个人贩子。
老K开车把我送回到浦东的红辣椒火锅城,所有人都被镇住了,他们排着队、半张着嘴看老K,把老K吓得走路差点一顺儿。隔壁美发厅也引起了骚动,那些黄头发、红头发的脑袋贴着玻璃门看我们,我瞄见一排脑袋后面的玉米,小小的暗影子,躲在别人后面。
“那个后面的黄头发,就是玉米,我男朋友!”我立刻指给老k 看,老k眼睛移过去,饭店门口和玻璃上的脑袋们也都移向了玉米。被关注的那位,却立刻猫儿腰坐在椅子上,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抽拔天线玩了。
那天晚上,老k和玉米就是这瞬间的相逢,可却给他们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后来,老k形容道:“一看那个毛孩子就没多大出息,是个瘦猴,头发搞得像个瘪三,穿一件过时的皮夹克,也不怕捂出虱子来,你怎么就会看上他的?”
后来,玉米形容道:“开个破车就张狂成那样了,绷着个驴脸,裤腰带上别着两个手机,就一暴发户,还有点儿罗圈腿,你怎么就能看上他的?”
他俩怎么看对方都无所谓,要命的是都认为我看上的是另外一位。当时,我没注意到这一点的严重后果,我只是回嘴说:“我就喜欢瘦猴!”和“我就喜欢罗圈腿。”
其实,我到底喜欢谁简直是个大麻烦。这不是因为我傻,在很早之前,即便是现在,我们总是搞不清同一个问题:“我究竟喜欢不喜欢他?”或“我喜欢他还是更喜欢他?”
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人一辈子,最终死翘翘的时候才吸着鼻子“哦”一声,可答案没来及全部揭晓就咽气了,嘴角上流下来一条色情的哈喇子,“爱情”则成了绝世谜团。
嗯,还是继续我的事情吧。
我要和老K永别,具有深层次的意义,跟自由、尊严什么的有点关系,可当时我并没有总结出来,我只觉得老K自己不要我,还不让猫眼要我,罪大恶极。
我卷走了老K的床单,可能也有深层次的意义,但自己也并没有总结出什么感动。
时隔一年,我又跳入了这城市,街巷都是我熟悉的名字,不再会迷路。可顶多城市的死物都成了熟人,而活人却仍是死物。我路过一家理发店,剪了个短发,剃头师傅都对我的造型很不满意,他说“老气,老气,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
“恩,很好,我喜欢。”我望着镜子里面那个男生头、大饼脸的女人,她也在望我。她像未来的我,但更加丑陋,这让我有点悲怆,可却心存刺激。
我想,老K这家伙是个贼小子,他腿脚好,说不定在什么地方就能逮住长头发的小三儿了,而如今,却无论如何也逮不住新造型的我。总是离家出走,总是被人逮回去,挺没意思,让人怀疑出走的真诚度,觉得是在扎势、装蒜。
可尽管我出走的很真诚,却仍然在上海呆着。上海很大,大得足以你这辈子都遇不到那个找你的人,如果真有这个人。
我只顾得偷老k的床单,却忘了带出自己的夜大电脑培训证,所以后来就只当了“红辣椒”火锅城的服务员。我又换上了久违的民国初年蓝底白花的打扮、穿着布鞋鬼魂一样的飘荡,但并没有谁被我吓着,也没人说:“哎,你多吃点饭!”
我和小妮、小凤、小兰等等另外七个女孩住一间屋子,她们都很相像,所以只要认识她们中的一个,就算是认识了她们全部。她们凭借我的发型,判断我是个从老家私奔出来的农妇,尽管我的胸看起来并没经历过哺乳。在18岁女孩眼里,22岁简直是很老之后的若干年。
虽然我很快看到了晚报上的寻人启示,内写:“小妹,因误会出走,当未走远,哥盼,速归”,字是写给我看的。并附了一张我四年前在老k茶馆的工作照,无奈我早已面目全非。 我捧着报纸端详了一晚上,“哥盼、速归”,几个字翻来覆去看,流了一夜的眼泪。可我把报纸藏好了,第二天洗把脸,却仍然一切如常。
“哥盼、速归”支撑着我继续平静的生活。就如理想中的一个城堡,云端立着,不会动摇。
眨眼间,一个月,两个月。没有老k,时间似乎就总走得快些!
之后,我和玉米好,并不因此否定我对老k的忠贞。城堡仍立在云端,土豆摸不到够不着,他所能捞到的不过是个短头发的火锅店服务员,并不是真正的小三儿。
玉米是个好人,如果没有老k,他准能做城堡的主人。
玉米是火锅店隔壁美发厅的美发助理,是个染着黄头发的时髦青年,但因为头发过于花哨,所以打眼看过去,就是个美发助理。
玉米和我好,是因为我每个月都去剪头发,因为我只花8块钱,所以就分配给助理玉米来服务。玉米总说:“你这还短着呢,不用剪!”
我说:“有钱你不赚呀!”
玉米说:“我才不缺你那8快钱。”可最终还是要为我服务,一边剪一边抱怨。
我剪发是为了拒绝老k突然找到我,虽然红辣椒在浦东最东边,而老k在浦西最西边,可老k总是神通广大。我的频繁剪发,却让玉米以为我是想和他好,加上其他人煽风点火道:“玉米,隔壁那妞儿总来找你,肯定对你有意思。”
逐渐玉米当真,反而对我好起来,再不说“不用剪”之类的话,每次花费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一边剪一边唠叨家常,他的家乡,他的妹妹,他的做高级美发师的理想。
这是一场以误会开始的恋爱。城堡还在云端,我只是暂时在城外过会儿小日子。
11
2000年12月31号,是我爸50岁的生日。之前,我买了一件皮茄克寄回了家。我已经忘了我爸的样子,可却记得他说过:“我就看人家穿上皮夹克,拽得很。”
我爸,可不是个好爸爸。他赌博,酗酒、揍人。但即便如此,他还是我爸,这辈子都脱不了这个干系。
但是,12月31号那天,我收到了退回的包裹。包裹单上盖着一个“地址不详”的模糊印章。我的脑袋顿时“嗡嗡”响了一天,像断线的风筝找不到方向,结果打翻了一锅锅底,热辣辣的油泼了我自己一身,手烫成了一双红萝卜,但仍然被老板骂了一顿。
玉米捂着我的手带我去医院,我一路连哭都不知道,脑袋仍然嗡嗡响。
在医院里,并没有人过于热情的张罗我们,一个黄头发的美发助理和一个穿着印花布的服务员。有个小护士往我手上涂了一层黄色的药膏,闻起来像是芝麻糊,然后用纱布把我手包起来,哼着鼻子说:“行啦,走吧”。
我抬头看玉米,他在病房的角落里站着,手都不知道应该插在兜里,还是拿出来,总是甩头发,好像也察觉到发型的过分。玉米,一个刚刚来上海几个月的福建小伙子,说普通话都会误伤舌头。出了美发厅就要迷路,外表的过分时髦掩饰不了身处大城市的慌张和羞涩。
如我有他,如他有我,是不是我们彼此都能胆儿大点呢!?
“玉米,我买了个皮夹克,给你的!”我说。
玉米穿上了样式陈旧的皮夹克,和他的头发很不协调,他老板因此训斥过几次。可周围的美发助理们都很羡慕玉米。他们都是些孤单的小伙子,奔到这个大城市,在旋转的彩条灯后面打发所有都市生活。他们的梦想是从洗头工变成美发助理,从助理变成美发师。
这梦想单薄得像他们脸皮儿,有个丑姑娘送件皮夹克,就会幸福得满脸红彤彤。一个冬天都捂着,不舍得脱下。
我和玉米彻底好了。整个冬季的夜里,我们会躲在某个小区花园的长椅上,在灌木丛后紧紧抱着。他掀起皮夹克裹住我,解开我的外衣扣子,用冰凉的手伸进我胸前,我打一个激灵,他则立刻把手取出来,在自己脖子上暖,暖热了又重新探进去。
他不像是个外科医生,他是掉落在小三儿身体上的一颗玻璃球儿,随小三儿起伏、陷落、突兀、舒缓。我说稍息,那玻璃球儿就笑眯眯的眨巴眼睛看我。我说行动,那玻璃球就热滚滚得试探进我的身体。
那是冬季,天总下着冻雨,长椅、树丛都像结了霜。说话间,两个人的脸就在嘴里的热气中腾云驾雾,活像一对跌到凡间偷情的仙子。
我的城堡在云端待了一个冬天,它觉得特寂寞。它想:“小三儿这个丫头,敢情把我忘了吧?”
所以城堡赶着春暖花开的时候,决定下山。它的第一件事就是让白美丽做先锋,先打探以下小三儿的动向。
2001年春天,我遇到了白美丽。她还是那么白,不过眼角似乎有点下吊,该是老了些,可这样反而显得她更加漂亮。白美丽身边没有老k,却是个面目模糊的男人。
白美丽见到我的时候,“哇”得大叫了一声。我以为又把什么汤汤水水泼在了顾客身上,后退几步,抬头一看,遇上了白美丽的美丽脸庞。顿时老k的脸就影影绰绰的泛出来,在我面前飘呀飘的。“哥盼,速归”,又在耳边响了起来。
“小三儿,你怎么在这儿,你怎么把头发剪短了?你。。。。。”白美丽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晃着眼泪。我没想到她会这样,就也跟着眼睛里晃起眼泪。
咱哥老k,好吗?
我的城堡,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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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2000年秋天吧,上海的另一角,老K在小三儿离家出走后,恍惚了很长一阵子。
他曾连续几天开车在城里四处溜达,把头伸出窗外,由于车速过慢,后面的就总摁喇叭,把老K弄烦了。他下车冲到后面,往人家车门上踹了两脚。人家就下车又和老K打了一架。最终,老K眼圈被人家锤紫了,却还要赔人家医药费和修车费。
半夜,老K趴在家里的阳台上抽烟,低头看见小区里晃过一个黑影子,就以为是小三儿,冲下楼四处找,结果吓坏了不少下夜班的人。
老K还爬了趟佘山,上了趟南浦大桥,去了趟外滩,在苏州河边四处绕了几圈。询问有关人等是否曾有命案发生,一无所得的回到家来,不知道是应该为没有消息欣慰还是难过。
最后,想去登报纸,只找出小三儿四年前当服务员的照片,这才发现小三儿跟自己四年,竟几乎什么都没留下。于是在启示里写:“速归,哥念”的时候,自己也差点掉了泪。
“老K眼看就要疯了。”白美丽,在2001年春天是这么给我形容的。
白美丽还说,我就抱怨了那么两句,说“小三儿真是你表妹?我看,没了她你魂都快丢了,这表哥当得可真不简单。”。白美丽说,我就抱怨了这一句,老K就给了我一拳,眼睛瞪出火来。白美丽又说,我可不会跟一个打我的男人好的,即便他喝过了酒。
老K的体质是不善饮酒,喝了以后就全身发红。所以,当年我每见他喝酒,就在旁边担心,怕他喝着喝着就自燃了,“噗哧”一声着了,化成一股烟成了仙。老K不到万不得已就不会喝酒,所以常被一些男人笑话说:“老K,你还是男人不是?”
老K当然是男人。我见过他穿三角裤的样子,饱满的呼之欲出那种。老K还在我跟前乌漆马黑的撒尿,很有劲儿,盆底被敲得咚咚响。虽然我这么说挺下流,可却对老K没什么身体欲望,充其量是意淫。
对于老K破例喝酒、还破例打女人,这让我很高兴。如果在我离开的这个冬天,老K能够持枪杀人的话,我的快乐可能会更强烈些,当然,前提是老K已经成功脱逃。
白美丽最后在我的快乐里说:“小三儿,回到老K身边吧,他其实最需要你,他还留着你住过的那套房子呢,特意等你。”
白美丽大彻大悟的样子,连她自己都感动的要哭。这说明,一个总是花男人的钱的漂亮女人,也会真心爱这个男人。花钱和爱,没有必然联系。
我决定去找老K前,认为我对老K顶多是思念和意淫,意淫不是爱情,我跟玉米的才是爱情。当时,我就是这么说服自己去见老K的。
我去见老K前,玉米从二手市场弄到一个手机,是砖头形的摩托罗拉,打电话的时候还要拉天线。那已经是2001年了,虽然我和玉米,以及那些服务员和美发助理们都还用着BP机,但在市面上用砖头形手机已经很丢人了,不如不用。
玉米却不这么认为,他让我没事儿就给他打电话。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我每天都要发癔症的一样,跑到200米外的公用电话亭给我隔壁的玉米打几次电话,问他:“想我不想?”他在那边哼哼唧唧的不好意思说想,却嚷道:“真烦人,别总打电话!”
然后恐怕会刻意潇洒的把天线往回一推,把手机往裤兜一放,顿时裤裆就被压得往下一沉。
到了晚上,在胡同拐角的地方,我不断捏玉米的胳膊,嗔道:“羞死了,羞死了,还说我烦人!”
他浑然不觉的搂着我亲,在我耳边说:“不烦,不烦,明天还要给我打啊。”
我的小爱人玉米,就是这个样子的,至少和我很般配。不像老K,很有内涵的样子,可偏偏这辈子只着迷漂亮女人,并且心甘情愿的豢养她们。
可,我还是要去见老K,去看看没有我的半年里,他会变成什么鬼样子了。老k也是我的“砖头块儿”手机,能够满足当下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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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扬鞭策马”、“春风满面”的赶往老k的地盘。事先特意到襄阳路给自己买了一套行头:运动服,胸前有个勾,仿耐克的;牛仔裤,裤边秀着花纹、缀着亮片儿,仿only的;内增高的旅游鞋,大概是仿还珠格格的。
我还染了头发,把短头发弄了个粟米烫,造型很符合玉米同志的品位,他一边弄还一边打听:“你表哥真是大款?”
“嗯,老板,有私家车呢。”
“那你还回来不?”
“废话,我不回来,你咋办?”
“就是,就是。”
“哎呀,怎么像个触电的刺猬!”头发弄完后,我看着镜子尖叫。
玉米就说:“要么是触电,要么像刺猬,触电的刺猬算个啥!”
这人是个傻冒儿,和我很般配。我们俩,谁也不好意思甩了谁。
我和老k重逢,一定要把自己打扮的光艳迷人,让老k知道没他的日子我滋润得很。而老k和我重逢,最好是个潦倒沧桑的老男人,让我证明没我的日子他痛苦不堪。
当然我也曾想过,他为我杀人放火的。可想必这样的话,虽去探监很煽情,可却有点残忍。
所以,我在家门口等老k,特希望能看到一个秃顶的大胖子走上来,对方抬头,则看见是老k的脸,我扑将过去,把他扑一个趔趄,他定睛看我,然后老泪纵横,言道:“乌哑哑,等得我好苦啊!”
我一直在脑袋里预演这个场景,越想越兴奋,不觉已然天黑,男主角却还没来,我这才意识到,人家也许只是给我留个空屋,人早不见影儿了。我颓唐的坐在地上,靠住门,打起盹儿来。待得有人推我肩膀,我抬眼一看,就看见了老K。
我立刻站起身来,把“耐克”给捋平了,揉着鼻子看老K。这家伙,没有一丁点儿蜕化,该丑的地方还丑着,该美的地方也还美着,不像是个“寻亲未果、终日以泪洗面”的哥。
我正揉着鼻子想,就被老K抱了起来,像抱他家一个刚刚长大的闺女,嘴里还大煞风景的说:“来,看看你胖了还是瘦了。”
我的身体蹭过他的身体,胸膛还结实,但那个地方却软塌塌的。我是过来人了,我知道如果这个男人对我有意思,起码是意淫程度的话,在思念半年多后猛然一抱,大概那个地方也会跟着激动。而却软塌塌的,就说明,老K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当成“遗失的闺女重返家门”了。
这就是我和老K的重逢,原本觉得十年桃花儿记里,这该是个小高潮,可被“光鲜靓丽”的老K给搞砸了。我连眼泪都没来及流,就被老K带到馆子里大吃了一顿,他靠着椅背翘着二郎腿抽烟,优哉游哉的吐着烟卷儿,看这我的吃相,就总噗嗤一笑,一幅得意忘形的样子,十足一个人贩子。
老K开车把我送回到浦东的红辣椒火锅城,所有人都被镇住了,他们排着队、半张着嘴看老K,把老K吓得走路差点一顺儿。隔壁美发厅也引起了骚动,那些黄头发、红头发的脑袋贴着玻璃门看我们,我瞄见一排脑袋后面的玉米,小小的暗影子,躲在别人后面。
“那个后面的黄头发,就是玉米,我男朋友!”我立刻指给老k 看,老k眼睛移过去,饭店门口和玻璃上的脑袋们也都移向了玉米。被关注的那位,却立刻猫儿腰坐在椅子上,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抽拔天线玩了。
那天晚上,老k和玉米就是这瞬间的相逢,可却给他们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后来,老k形容道:“一看那个毛孩子就没多大出息,是个瘦猴,头发搞得像个瘪三,穿一件过时的皮夹克,也不怕捂出虱子来,你怎么就会看上他的?”
后来,玉米形容道:“开个破车就张狂成那样了,绷着个驴脸,裤腰带上别着两个手机,就一暴发户,还有点儿罗圈腿,你怎么就能看上他的?”
他俩怎么看对方都无所谓,要命的是都认为我看上的是另外一位。当时,我没注意到这一点的严重后果,我只是回嘴说:“我就喜欢瘦猴!”和“我就喜欢罗圈腿。”
其实,我到底喜欢谁简直是个大麻烦。这不是因为我傻,在很早之前,即便是现在,我们总是搞不清同一个问题:“我究竟喜欢不喜欢他?”或“我喜欢他还是更喜欢他?”
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人一辈子,最终死翘翘的时候才吸着鼻子“哦”一声,可答案没来及全部揭晓就咽气了,嘴角上流下来一条色情的哈喇子,“爱情”则成了绝世谜团。
嗯,还是继续我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