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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冯威,可也有人喊我王二。我在黑龙江出生,可他们都说我来自北京。也就是说总有些人善于颠倒黑白,并且能够颠倒的名正言顺。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应当说是我20岁以后,我就开始随便别人怎么叫我了。我曾经试图探究过为什么我成了这样一个倒霉蛋,可得出的结论让我觉得很晦气,那就是我看起来比较像倒霉蛋。
但我还是能找到我成为王二的最初渊源。1996年我在上海读大学,那时候我经常孤身一人在操场跑步。孤身一人和早起跑步一定有些必然联系,反正那时我看起来很健康向上。跑了两个礼拜之后就凭空出现了一个女孩子,她每天都一声不响地跟在我后面。我头也不回的在前面跑,以为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把她甩掉,但是她始终都跟在我后面。
她追上我说:“吃糖不吃?王二。”
我说:“我不叫王二,我叫冯威”。
女孩不断把糖吹成很大的泡泡,这时候她的鼻子便皱成了个可爱的小蒜头。她说:“你就是王二,因为我喜欢王二,也就是喜欢你”。
后来她成了我女朋友,我也就理所应当的成了王二。
*****
她让我叫她小白,我断定这名字也是她杜撰的,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第三个人在场,而她离开后也没有第三个人提起过小白这个名字。有段时间,我总和她一起坐在黄埔江边看星星,我们一起辨认星座,我说:“夜空像筛子筛麦粉,星星的眼泪在撒落”。她说:“满天的星星,好像一场冻结的大雨”。她的长发像被月光洗了一样泛着清澈的光泽,而她的手总是冰凉冰凉。
那时候我还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学生,没有人能告诉我将来的去处,也没人告诉我自己是什么人。看着身边的小白腮帮一鼓一鼓的吹着泡泡糖,我心里有一丝迷惘。我想如果我能和小白多呆些日子,我就能变成一个诗人或者作家,反正是那类有头有脸的男人。
******
几年前我还是大学生的时候,我也同时更像一个哲学家。天黑以后我总是化石一样的趴在教室肮脏的桌子上看书,那时候小白总是嚼着泡泡糖在我身边发呆,这姑娘有很多毛病,发呆是其中的一种。我读到笛卡尔的著名思辨“我思,故我在”,我不诧异笛卡尔能想出这种东西来,我只奇怪自己为什么不是笛卡尔。我接连抽了三根香烟,仍然思绪不宁。我用胳膊捅捅正发呆到登峰造极的小白,我说我要推出一个迪卡尔式的思辨。
她说:“王二,推,快推!”
以后就有了我的毕业论文。
我的论文是这么开头的:假若笛卡尔是王二,他不会思辨。假若堂吉柯德是王二,他不会与风车搏斗。王二就算到了罗得岛,也不会跳跃。因为王二不存在。不但王二不存在,大多数人也不存在,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当时小白要求我删掉这个开头,甚至要求我换一个论题。她说:春天里一棵小草生长,没什么目的,风起时一匹公马在发情,它也没什么目的,这些都绝非表演给什么人看的,这就是存在本身。
*****
可是我和小白共同存在的本身在我的论文完稿之后就结束了。她曾经说:“王二,我要做你一生的朋友,和你形影不离,为此不惜做你的老婆”。和一个朋友在一起过一辈子可够累的。所以我这么和她说:“也许咱们缘分不够,也许你能碰到一个人,不是不惜给他当老婆,而是原本就是他老婆”。
我们如此交谈的时候仍是个满天星星的夏夜,那一瞬间小白的嘴唇有些抖动,像是要哭的样子。可她马上就恢复了平静。她说:“你走吧,不过要记得你叫王二”。那一刻我有种冲动把小白抱在怀里,并且不堪设想的让她做我的老婆,可小白没有继续要求,我也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了。
当时已经半夜两点钟,当时小白嘴里没有吃糖。我还记得有一个清晨,这个女孩子追上我说:“吃糖不吃,王二?” 鼻子皱在一起像个小蒜头。
******
我23岁生日的这天,靠在广州街头喝啤酒。天色微微向晚,半空里飘着懒洋洋的云彩,每一块云彩都被空间作用而分割成了黑白两截,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里。这一天我23岁,这时我还有很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半明半暗的云彩。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挨宰的过程,人一天天的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成蔫了的病牛。可我当时还年轻,预见不到这一点,我觉得我会永远的生猛下去。
当时,我是一家通讯公司的软件工程师,我每天煞有介事的西装革履,我的个子很高,人却很瘦,所以我脖子里箍着领带的样子像只鸵鸟。当时,我狂热的断定我的未来只有两种选择:当傻×或者当亡命之徒。我当然不会选择当傻×,所以我就做了亡命之徒,这种说法听起来绝对的浪漫,但更容易让人觉得是在扯淡。
那时候我正在编一套软件,确切的说是某一个小组的成员之一。可我却不认为我只是个群众,我把整个心思都用在了编程上。我把自己关在房里一个礼拜编写程序,后来整个房间都充满了一股艘味儿,像是死人的味道,而且是得痨病死的那种。那时我笃定的认为程序的极致在于简约,所以就曲折性和弹性而言,我编的那段程序绝对达到了此种境界。别人编十行,我只用一行。等到交活时,头儿看了一惊:“这么短,能run吗?”我说试试嘛。试完了头儿和我握手说谢谢。但是到了分钱时,我的钱比别人的都少,原来这活是按行算钱的。这么一来,我就不想再做软件工程师了。
******
一度我失业了,只是流窜在各个酒吧里鬼魂,然后我半夜醉酒回来几乎吐空了五脏六肺,浑身轻飘的,头却重的抬不起来。那时我正在读一本叫《看不见的骑士》的书,我只知道那骑士可以出操,站队,可以骑马打仗,但是他是不存在的。如果你揭开它的盔甲,就会看到一片黑洞洞的。这时候我发觉亡命之徒的下场就是玩完儿,所以要当亡命之徒的揭开盔甲来都成了黑洞洞的,所以亡命之徒的下场都是傻×。
这样,我否定了我未来仅有的两种选择,如果照这么推论,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未来。可是我离开广州时仍然壮志激扬的对着天说:“往后,王二我准备在云端倒立啦”。今天我再度回忆这话真觉得我当年是个蠢蛋,倒立或者直立你总有半截隐在黑暗里,也就是说:当傻×或者当亡命之徒等同于当亡命徒或者当傻×。
******
回到北京过冬是不堪忍受的,那年冬天没有一个好天。北京城的上空总是飘着一层混了煤烟的脏雾,好像被谁吐了一口粘痰。如果你愿意在上个世纪末去北京过冬,那么你就是拿自己过不去,尽管我每天都用晃悠来打发时间,但我仍然觉得身心疲惫。
有天我在西山的一个公园里瞎转,当时天色将晚,公园里的光线幽暗,游人稀少。我走在山路上,左边是山林,故而相当黑;右边是山谷,故而比较明亮,我在明暗中间走着。后来我拿出香烟叼在嘴上,又拿出打火机,打了两下没打出火。于是我决定下山,扭过身来我看到有个人从小路上走来,走得飞快,踢土扬尘的姿势很熟悉。走近了,还没等我看清楚,她就欢呼起来:“他妈的是你呀,怎么是他妈的你呀!”我说:“是我,可我是谁?”“王二,你小子不认识我了,我霏霏呀!”
确切的说我不知道霏霏是谁,但她说我是王二就说明她曾认识我。可其实除了小白没有人知道我还有这个名字,她不是小白,却还这么叫我是不符合逻辑的。不过我也并没打算和她解释,因为她看起来相当好看,小巧而调皮的身材,齐肩的黑头发覆盖着肩膀。
霏霏扯着我的胳膊让我下山请她吃烤羊肉,于是我和她在尘土飞扬的路边坐下来,她一口气吃了20串,我看得有点呆。她擦完嘴,眯着笑眼说:“王二,做我男朋友吧!”并用手胡乱的拨拉我的头发,嘴里唠叨:“你看我说你头发长点好看的,而且要往左边分”。我知道大多数女人都是语无伦次的,所以我毫不茫然得做了霏霏的男朋友。
男朋友的定义,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沙发和毛毛熊,前者用来让对方躺在我身上,后者用来让我靠在对方圆满的胸前。可霏霏对于男朋友的理解如下:沙袋和狗皮膏药,前者是让对方挨霏霏的拳脚,后者是让同一个对方敷平霏霏的伤痛。
显然,霏霏的理解是自相矛盾的,揍人的是她,受伤的却也是她。我这么跟她争论的时候,她白着眼睛并又拨拉我的头发说:“踹你是因为我爱你,踹疼了你所以我心疼,综上所述我爱你所以我心就疼,很合理”。说到这里,我也想综上所述“大多数女人也是不可理喻的”。我还要补充的是狗皮膏药缓解不了心疼,这是很简单的医学常识。可我没必要再理论,那样我显得太狗屁了。
因为爱我所以会心疼,这是霏霏无意的一句话吧!
******
北京初春的时候我仍然没有心思专注于任何一种工作,完全处于颠三倒四的混乱状态。夏天我在大街边的露天排档里喝了一种青梅酒,这东西喝起来味道尚可,事后却头疼得像是脑浆子都要从耳朵里流出来,此时我便很随便的给一个朋友打电话,有几次听到人声就叫人家小白,人家说我小子无药可救,赶紧栽酒坛里淹死自个儿得了。真活见鬼,我没喝酒的时候几乎忘了有小白这个人,所以我怀疑是否酒醉后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
我从来不主动找霏霏,因为我想这个女孩需要我的时候自然会凭空冒出来。菲菲需要我的时候往往就是和我搞一些隐私的事情,我的意思是我们的终极目的就是搞隐私,尽管之前也有花前月下举案齐眉。她和我那个的时候,不时的会咬我拧我掐我,所以我和她那个的时候,总是次牙咧嘴的相隔变态狂。我们完事儿后,霏霏趴近我的脸问我是不是爱她,我说不知道,于是她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我的眼睛,好像要从那里面钻进我的脑子里,我往往把眼睛闭上装睡觉,而霏霏看累了就扭过身睡了,看上去对我刚才的答案还算满意。
时间过去了六年,我几乎忘记了小白的模样,而我也压根没想过要从霏霏身上找到小白的影子。应当说我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健忘因此不负责任,或者说不负责任因而健忘。我经常用酒精来灌嘴自己,只是因为我无所事事,而不是要特立独行或者借酒浇愁。小白消失了,也可以说小白死了。
******
当北京的太阳足以把人烤焦的时候,霏霏突然忙了起来,和我搞隐私的时候,也不怎么对我拳打脚踢了。她的解释是她成熟了,说这话的时候她嘴里嚼着泡泡糖,吹出泡泡的时候可爱的小下巴翘着。我突然又想到了1996年的小白,想到了那个同样吃着泡泡糖,但却是皱着鼻子的女孩。我这么回忆着就沉默了片刻,片刻以后霏霏对我说:“王二,你不做我的男朋友了吧?”我说:“好的,其实我压根不叫王二”。
霏霏把头靠上我的肩膀说:“你所丢失的,都是原本不该拥有的”。这么富有哲理的话从霏霏嘴里说出来,倒不能引证出她多么成熟,却表明我该抓紧时间和霏霏拜拜了。随后,她低下头,有眼泪滴在湖面上,因为我看到了一丝涟漪。
******
2004年,我是一个30岁的瘦子,在另一个不起眼的城市里晃荡,干着一些任何白痴都能干的工作。我时常会拉住些无关紧要的人闲扯,我对他们说我的理想,我说我小时候想当画家,可总怀疑自己是色盲;想当音乐家,却又怕自己是个幻听;后来想当哲学家,却又怀疑自己有妄想症。
所以,如今我就只能孤身到处闲逛,如同一台布满锈渍的机器招摇着自己的无能。我本该为我过去的十年而羞愧,可是伟大的雨果仿照霏霏说“凡人分内所没有的东西都属于上帝”。我相信雨果是个明白人,也相信上帝是个无所不能的好色之徒,所以我大可以心安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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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一个模仿王小波游戏的旧文,今天因为重读小波,就想起来了自己的青春锈.两年来,自己应当已经进步了.
我叫冯威,可也有人喊我王二。我在黑龙江出生,可他们都说我来自北京。也就是说总有些人善于颠倒黑白,并且能够颠倒的名正言顺。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应当说是我20岁以后,我就开始随便别人怎么叫我了。我曾经试图探究过为什么我成了这样一个倒霉蛋,可得出的结论让我觉得很晦气,那就是我看起来比较像倒霉蛋。
但我还是能找到我成为王二的最初渊源。1996年我在上海读大学,那时候我经常孤身一人在操场跑步。孤身一人和早起跑步一定有些必然联系,反正那时我看起来很健康向上。跑了两个礼拜之后就凭空出现了一个女孩子,她每天都一声不响地跟在我后面。我头也不回的在前面跑,以为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把她甩掉,但是她始终都跟在我后面。
她追上我说:“吃糖不吃?王二。”
我说:“我不叫王二,我叫冯威”。
女孩不断把糖吹成很大的泡泡,这时候她的鼻子便皱成了个可爱的小蒜头。她说:“你就是王二,因为我喜欢王二,也就是喜欢你”。
后来她成了我女朋友,我也就理所应当的成了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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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让我叫她小白,我断定这名字也是她杜撰的,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第三个人在场,而她离开后也没有第三个人提起过小白这个名字。有段时间,我总和她一起坐在黄埔江边看星星,我们一起辨认星座,我说:“夜空像筛子筛麦粉,星星的眼泪在撒落”。她说:“满天的星星,好像一场冻结的大雨”。她的长发像被月光洗了一样泛着清澈的光泽,而她的手总是冰凉冰凉。
那时候我还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学生,没有人能告诉我将来的去处,也没人告诉我自己是什么人。看着身边的小白腮帮一鼓一鼓的吹着泡泡糖,我心里有一丝迷惘。我想如果我能和小白多呆些日子,我就能变成一个诗人或者作家,反正是那类有头有脸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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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还是大学生的时候,我也同时更像一个哲学家。天黑以后我总是化石一样的趴在教室肮脏的桌子上看书,那时候小白总是嚼着泡泡糖在我身边发呆,这姑娘有很多毛病,发呆是其中的一种。我读到笛卡尔的著名思辨“我思,故我在”,我不诧异笛卡尔能想出这种东西来,我只奇怪自己为什么不是笛卡尔。我接连抽了三根香烟,仍然思绪不宁。我用胳膊捅捅正发呆到登峰造极的小白,我说我要推出一个迪卡尔式的思辨。
她说:“王二,推,快推!”
以后就有了我的毕业论文。
我的论文是这么开头的:假若笛卡尔是王二,他不会思辨。假若堂吉柯德是王二,他不会与风车搏斗。王二就算到了罗得岛,也不会跳跃。因为王二不存在。不但王二不存在,大多数人也不存在,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当时小白要求我删掉这个开头,甚至要求我换一个论题。她说:春天里一棵小草生长,没什么目的,风起时一匹公马在发情,它也没什么目的,这些都绝非表演给什么人看的,这就是存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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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和小白共同存在的本身在我的论文完稿之后就结束了。她曾经说:“王二,我要做你一生的朋友,和你形影不离,为此不惜做你的老婆”。和一个朋友在一起过一辈子可够累的。所以我这么和她说:“也许咱们缘分不够,也许你能碰到一个人,不是不惜给他当老婆,而是原本就是他老婆”。
我们如此交谈的时候仍是个满天星星的夏夜,那一瞬间小白的嘴唇有些抖动,像是要哭的样子。可她马上就恢复了平静。她说:“你走吧,不过要记得你叫王二”。那一刻我有种冲动把小白抱在怀里,并且不堪设想的让她做我的老婆,可小白没有继续要求,我也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了。
当时已经半夜两点钟,当时小白嘴里没有吃糖。我还记得有一个清晨,这个女孩子追上我说:“吃糖不吃,王二?” 鼻子皱在一起像个小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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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岁生日的这天,靠在广州街头喝啤酒。天色微微向晚,半空里飘着懒洋洋的云彩,每一块云彩都被空间作用而分割成了黑白两截,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里。这一天我23岁,这时我还有很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半明半暗的云彩。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挨宰的过程,人一天天的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成蔫了的病牛。可我当时还年轻,预见不到这一点,我觉得我会永远的生猛下去。
当时,我是一家通讯公司的软件工程师,我每天煞有介事的西装革履,我的个子很高,人却很瘦,所以我脖子里箍着领带的样子像只鸵鸟。当时,我狂热的断定我的未来只有两种选择:当傻×或者当亡命之徒。我当然不会选择当傻×,所以我就做了亡命之徒,这种说法听起来绝对的浪漫,但更容易让人觉得是在扯淡。
那时候我正在编一套软件,确切的说是某一个小组的成员之一。可我却不认为我只是个群众,我把整个心思都用在了编程上。我把自己关在房里一个礼拜编写程序,后来整个房间都充满了一股艘味儿,像是死人的味道,而且是得痨病死的那种。那时我笃定的认为程序的极致在于简约,所以就曲折性和弹性而言,我编的那段程序绝对达到了此种境界。别人编十行,我只用一行。等到交活时,头儿看了一惊:“这么短,能run吗?”我说试试嘛。试完了头儿和我握手说谢谢。但是到了分钱时,我的钱比别人的都少,原来这活是按行算钱的。这么一来,我就不想再做软件工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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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我失业了,只是流窜在各个酒吧里鬼魂,然后我半夜醉酒回来几乎吐空了五脏六肺,浑身轻飘的,头却重的抬不起来。那时我正在读一本叫《看不见的骑士》的书,我只知道那骑士可以出操,站队,可以骑马打仗,但是他是不存在的。如果你揭开它的盔甲,就会看到一片黑洞洞的。这时候我发觉亡命之徒的下场就是玩完儿,所以要当亡命之徒的揭开盔甲来都成了黑洞洞的,所以亡命之徒的下场都是傻×。
这样,我否定了我未来仅有的两种选择,如果照这么推论,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未来。可是我离开广州时仍然壮志激扬的对着天说:“往后,王二我准备在云端倒立啦”。今天我再度回忆这话真觉得我当年是个蠢蛋,倒立或者直立你总有半截隐在黑暗里,也就是说:当傻×或者当亡命之徒等同于当亡命徒或者当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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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北京过冬是不堪忍受的,那年冬天没有一个好天。北京城的上空总是飘着一层混了煤烟的脏雾,好像被谁吐了一口粘痰。如果你愿意在上个世纪末去北京过冬,那么你就是拿自己过不去,尽管我每天都用晃悠来打发时间,但我仍然觉得身心疲惫。
有天我在西山的一个公园里瞎转,当时天色将晚,公园里的光线幽暗,游人稀少。我走在山路上,左边是山林,故而相当黑;右边是山谷,故而比较明亮,我在明暗中间走着。后来我拿出香烟叼在嘴上,又拿出打火机,打了两下没打出火。于是我决定下山,扭过身来我看到有个人从小路上走来,走得飞快,踢土扬尘的姿势很熟悉。走近了,还没等我看清楚,她就欢呼起来:“他妈的是你呀,怎么是他妈的你呀!”我说:“是我,可我是谁?”“王二,你小子不认识我了,我霏霏呀!”
确切的说我不知道霏霏是谁,但她说我是王二就说明她曾认识我。可其实除了小白没有人知道我还有这个名字,她不是小白,却还这么叫我是不符合逻辑的。不过我也并没打算和她解释,因为她看起来相当好看,小巧而调皮的身材,齐肩的黑头发覆盖着肩膀。
霏霏扯着我的胳膊让我下山请她吃烤羊肉,于是我和她在尘土飞扬的路边坐下来,她一口气吃了20串,我看得有点呆。她擦完嘴,眯着笑眼说:“王二,做我男朋友吧!”并用手胡乱的拨拉我的头发,嘴里唠叨:“你看我说你头发长点好看的,而且要往左边分”。我知道大多数女人都是语无伦次的,所以我毫不茫然得做了霏霏的男朋友。
男朋友的定义,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沙发和毛毛熊,前者用来让对方躺在我身上,后者用来让我靠在对方圆满的胸前。可霏霏对于男朋友的理解如下:沙袋和狗皮膏药,前者是让对方挨霏霏的拳脚,后者是让同一个对方敷平霏霏的伤痛。
显然,霏霏的理解是自相矛盾的,揍人的是她,受伤的却也是她。我这么跟她争论的时候,她白着眼睛并又拨拉我的头发说:“踹你是因为我爱你,踹疼了你所以我心疼,综上所述我爱你所以我心就疼,很合理”。说到这里,我也想综上所述“大多数女人也是不可理喻的”。我还要补充的是狗皮膏药缓解不了心疼,这是很简单的医学常识。可我没必要再理论,那样我显得太狗屁了。
因为爱我所以会心疼,这是霏霏无意的一句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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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初春的时候我仍然没有心思专注于任何一种工作,完全处于颠三倒四的混乱状态。夏天我在大街边的露天排档里喝了一种青梅酒,这东西喝起来味道尚可,事后却头疼得像是脑浆子都要从耳朵里流出来,此时我便很随便的给一个朋友打电话,有几次听到人声就叫人家小白,人家说我小子无药可救,赶紧栽酒坛里淹死自个儿得了。真活见鬼,我没喝酒的时候几乎忘了有小白这个人,所以我怀疑是否酒醉后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
我从来不主动找霏霏,因为我想这个女孩需要我的时候自然会凭空冒出来。菲菲需要我的时候往往就是和我搞一些隐私的事情,我的意思是我们的终极目的就是搞隐私,尽管之前也有花前月下举案齐眉。她和我那个的时候,不时的会咬我拧我掐我,所以我和她那个的时候,总是次牙咧嘴的相隔变态狂。我们完事儿后,霏霏趴近我的脸问我是不是爱她,我说不知道,于是她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我的眼睛,好像要从那里面钻进我的脑子里,我往往把眼睛闭上装睡觉,而霏霏看累了就扭过身睡了,看上去对我刚才的答案还算满意。
时间过去了六年,我几乎忘记了小白的模样,而我也压根没想过要从霏霏身上找到小白的影子。应当说我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健忘因此不负责任,或者说不负责任因而健忘。我经常用酒精来灌嘴自己,只是因为我无所事事,而不是要特立独行或者借酒浇愁。小白消失了,也可以说小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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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北京的太阳足以把人烤焦的时候,霏霏突然忙了起来,和我搞隐私的时候,也不怎么对我拳打脚踢了。她的解释是她成熟了,说这话的时候她嘴里嚼着泡泡糖,吹出泡泡的时候可爱的小下巴翘着。我突然又想到了1996年的小白,想到了那个同样吃着泡泡糖,但却是皱着鼻子的女孩。我这么回忆着就沉默了片刻,片刻以后霏霏对我说:“王二,你不做我的男朋友了吧?”我说:“好的,其实我压根不叫王二”。
霏霏把头靠上我的肩膀说:“你所丢失的,都是原本不该拥有的”。这么富有哲理的话从霏霏嘴里说出来,倒不能引证出她多么成熟,却表明我该抓紧时间和霏霏拜拜了。随后,她低下头,有眼泪滴在湖面上,因为我看到了一丝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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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是一个30岁的瘦子,在另一个不起眼的城市里晃荡,干着一些任何白痴都能干的工作。我时常会拉住些无关紧要的人闲扯,我对他们说我的理想,我说我小时候想当画家,可总怀疑自己是色盲;想当音乐家,却又怕自己是个幻听;后来想当哲学家,却又怀疑自己有妄想症。
所以,如今我就只能孤身到处闲逛,如同一台布满锈渍的机器招摇着自己的无能。我本该为我过去的十年而羞愧,可是伟大的雨果仿照霏霏说“凡人分内所没有的东西都属于上帝”。我相信雨果是个明白人,也相信上帝是个无所不能的好色之徒,所以我大可以心安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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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一个模仿王小波游戏的旧文,今天因为重读小波,就想起来了自己的青春锈.两年来,自己应当已经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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