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数天,荒废了很多事。回来一看,这第三个根据地竟然稀里哗啦的有了那么点热闹。我搞不清初原因何在,我搞不清楚的还有很多。
我很怕出差,不是害怕出差本身,而是害怕出差回来的境遇。
几年来,下了车船飞机,似乎往往都是夜晚。看同事都面貌安稳的往家去了,并早早的在电话里说:“喂,我半小时后到家。”电话那便有个谁说“好”,一个“好”字就把家的饭香热炕给递了过来。
而我则是头晕目眩、腰酸腿疼得赶回不同的临时宿舍,到楼下抬头,那窗口的黑暗就扑了一脸。于是打开门,房中的花草大约都干枯的垂着头,厨房间的走前的剩饭已在碗中结了疤,床铺零乱却各个缝隙都透着阴凉,没有水也没有食物,往四壁一瞅,只能反射出自己的黑影。在上海的时候,会打电话叫小区门口餐馆送饭来,如今在此地,没有这类服务,所以要么饿着睡觉,要么还要拖着身体到外面随便凑合去,躲在街边排挡的黑暗里,佝偻着背吃一碗热面条。摊主很随和,总会给我倒一杯茶水,黑夜里,他看不清楚我的脸,可他一定能够闻出我身上那种孤单的气味。
我曾经不止一次对朋友说:“家,对我的意义就是我深夜回家窗内亮着的一盏等我的灯。”只有孤独和漂泊惯了的人,大概才能理解吧。
我认为黑发已经逐渐成了流行,且或多或少能体现些淑女气质。所以时隔6年之久,我把头发从黄黄红红的花哨带回了原生态。这是我近几天在上海做的唯一正事。我顶着乌发照镜子,虽说挑染的几条红发隐约可现,但那黑仍让我觉得自己里外都像了本人,平和的、温柔的、沉默的、还有些害羞的。
但我的同事们看到我后都不满意,她们认为没有原来时尚。时尚和黄头发没多大关系,我黄了六七年了,可我从没自觉时尚过。在连云港街头,甚至曾有几个女人堵着问我当初那头花哨的长发是哪里做的,也有店员对我的长发啧啧。可到了上海,我就低到了尘埃里,连同那头小城市里惹眼的发,这并不是因为我喜爱这个城市。所以,既然有如此的一低,我就想干脆返璞归真、化尘化土了吧!
数月前,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人说喜欢徐静蕾片里的雅致以及黑发,其实我那时候就已经想下次染发时间便弄成黑的。不为了那人的喜好,而是为着那种女人深情中的宁静,如含在琥珀的一只纤巧的小虫,在生计的束缚里射出光来,那光是持久的,稳定的。
而如今黑色的背景里,弄出几缕鲜艳的大红,倒正好符合了我“朱墨”的这个名号。实为巧合,但这寓意却让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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