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极难得地,景辉回来家里,并且是清醒的,不是因为醉酒走错了地方。几日未见,他还是英姿勃发。他这样的男人,一看就是要发达的。所以人人都说我有眼光,买了一支潜力股。可当年我真没看出来,不知道只数年他竟然会升值至此。
“伶俐,我父母要我回家过年,想问一问你的意见。”
哦,原来是有事。
“我当然没有问题。”
“老人家想念我们,可我只能给自己三天假,年三十到初二,如何?”
“好的。”
“伶俐”,他搓着手,顿住,“算了,没有事情。”
“那么你忙你的吧,我倦了,晚安。”
我站起来,双手插进浴袍的口袋,转身要走进睡房。
“伶俐”,他拉住我的衣角,“我们生个孩子吧。”
那柔情漫溢得到神情,我已多久没见过?
“刚结婚那时,你不是说舍不得我去吃那个苦的,现在舍得了?”我堆笑。
他的表情凝固,随后附之一笑。
“同你开玩笑的。”
“别太累着了,Good Night。”
我躺在床上盯着黑幽幽的天花板,听见客厅有琐碎的收拾东西的声音,开门,然后关门。最后,整个屋子都静止下来。
每一次都是这样,不欢而散。我们不争吵,只冷战,无声无息的拉锯。
第二天中午段立雯请我吃饭,想必是找到工作了。她是供不应求的人才,一来确实能力出众,二来这样的美女用来装点门面愉悦眼目着实惬意。我若是老板,也会毫不犹豫的给她开高工资。
“哈,我找到工作了,请你吃饭。”她神采飞扬。
“早猜到了,你这样的人才啊,非让Boss们把头抢破了。”
“哪里哪里,过奖过奖。”
“可你炒他们鱿鱼的时候,那绝情的姿态真伤死人啊。”
我们笑起来,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周围投来目光。
“段小姐,你真是魅力不浅,看,周围的男士们都为你着迷呢。”
“No No No,都在看你呢。可惜人家不知道你已婚,白痴情一场。”
“我都老成这样了,还有谁看?”
“你老?这不在讽刺我吗,我比你还大了三个月!你去照一照镜子吧,哪儿不像刚大学毕业的小雏子?”
“最近怎么老听见别人恭维我年轻啊,是不是在安抚我?”
“是吗?还有谁夸你了?”
“没有谁”,我顿一下,“昨晚景辉回来的。”
“哦?他找你有什么事吗?”
“要我陪他回老家过年,顺便和我商量是不是该要个孩子。”
“你怎么回复的?”
“当然不愿意。”
“你傻呀?”
“怕痛呢。”
“痛!再痛能痛过独守空房?”
“啊”,我偶然瞥见餐厅墙上的钟,“我得走了,下午有事呢。”顺便收拾起东西。
“你赶着去见谁?想通了要生孩子了?”
“忙呢,不和你贫了,亲爱的,Bye Bye。”
那个男孩儿,他在等我。看电影,我无法拒绝。
这一次是《长日留痕》,也是看过好几遍的。
他比我到的早,坐在第三排——我的专座之后一排。我没有同他招呼,径直走过去,这个时候没什么比看电影更重要。
好压抑,英国人的爱情故事,总被礼教约束着难以释放。可也自有其道理,爱情并不是一切。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他完场后对我说。
“是吗?我也喜欢。”
“James Ivory是我的最爱。”
“他不太为人知呢,我只看过他几个片,都觉得好。”
“我佩服他改编小说的能力,总有一日,我也要他这样。”
“很好。如果让你选呢,你会改编谁的小说?”
“张爱玲。”
“我喜欢她,喜欢她的男孩子不多呢。”
“她的故事实在很妙。你呢?有没有想过要拍电影?”
“从来没有。”异常坚定。我想我的耳朵一定很红,我一说谎话耳朵就会发烧。
“我从未看过你这样的影迷……”
“影迷?我不是”,我笑着打断他,“只是电影比较能打发时间罢了。”
“你没有事情做?”
“全职家庭主妇!”
“哦,真想不到。我叫陈珉昌,耳东陈,王民珉,上下两个日那个昌。你呢?”
实诚的名字,人如其人。
“昕伶俐。‘日’加‘斤’那个‘昕’,伶俐就是那个伶俐。你也可以叫我麦太太。这一回是该我走了,有事情呢。明天我会来看电影,再见。”
晚上,景辉他们公司开年终Party,老板娘总要露个脸。
我很怕这些场面。
我怕我的Celine礼服会同别人撞上;我怕我被人看出憔悴;我怕我与景辉之间的裂痕会显山露水……我甚至总是觉得会有一个女人,光芒万丈,咄咄逼人,剑拔弩张,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个女人,你无法给景辉幸福还要霸占着他,他早不爱你了!”
惊出一身汗来。我是配不上景辉的,也许。
Party完毕,景辉开车送我回家,他说晚上还有工作要我先上楼睡觉。啊,陪伴另一个女人也是工作呢。我想不想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其实兴趣不大。听段立雯说,她25岁,是某艺术学院模特班出身,早先走秀的时候与景辉相识——有什么好?当然身材过得去,她是什么出身,就靠这个吃饭的!长相别提了,景辉太没眼光。又比你不小多少,成天黏人身上,嗲兮兮的,令人作呕!
段小姐的口才从来这么好,她偶然逛街撞见景辉同那女人一起,气急败坏的告诉我。其实,我早知道,我并不是笨女子,那种自以为与丈夫恩爱半生绝对是天上一对地下一双肯定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到最后才发现丈夫在外面的女人有一打的笨女子,不是我。我只是不知道怎么样去管,也不想去管。夫妻之间的裂痕,自己应当最清楚,景辉的不忠,我早洞悉。嗲兮兮的?这似乎正是我缺少的,景辉应该能从那位小姐身上找到快乐。
我与那个男孩子,陈岷昌逐渐相熟起来,几乎每日一起看电影,往往还要一起喝茶聊天——都是关于电影,我是说不过他的——我早说过,我只是用电影来打发时间,哪比的上他,全身心扑在上面。后来干脆给了他手机号码,有事无事发发信息,也是打发时间。无事可做的家庭主妇,有比我更空闲的人吗?
陈岷昌告诉我,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拍电影。“如果我能拍出一部好象《愤怒的公牛》一样伟大的电影,真是马上去死都愿意!”口气颇夸张的。真是少不更事,想来我也有少不更事的时候呢,那时候也做过很傻的事情,可是到今天?今天我放下了一切,马上要我断了五根去当尼姑,也没什么舍不下的。要有的话,恐怕就是段立雯,虽然只得两年多的感情,可是就好象半生一起走下来了似的。
我羡慕她,她过着我想要过的生活,可是这只能是愿望了。我凭什么做到她那样?我没有年少拼命啃书的背景,名牌大学的文凭,处事多年的经验,铿锵有力的工作风格。她能为她的老板谈下千万Case,可以为了一个项目几日不眠,那种魄力,那种拼劲,我几世也学不来。她偶尔也有抱怨,她说“好象苏青说的,这屋子里的一桌一凳都是我自己挣回来的,可是又有什么?”“女强人?家是冰冷冷的家,我不在的话连点人气都没有;在工作单位要受老板的气,还有刚从校园走出来的小雏子们跃跃欲试,一把年纪还要皮厚胆大。累都累死了。”或许各人有各人的苦衷吧,她毕竟是能主宰自己的人,比起我这样的傀儡装饰,总要好一些。
至于景辉,娶我不过是意气之事,想来若没有了我,他可以活得更好。还可以成全了另外一位女士,那位站在景辉背后的女士,想来可以正名了吧。
从心里地,我感激景辉。
没有他,我会是什么样呢?恐怕还是在暗无天日的三里屯唱歌,在乱七八糟的男人身边转来转去,在追悔与不甘中一点点堕落下去。是景辉救了我。现在的生活,安逸的让我连回忆都嫌累。他不问我的过去,就这么娶了我,他说对我一见钟情。一见钟情?看上了唱歌的小女子在台上凄楚的风姿,可是娶回了她,才发现她是个大花瓶实在空无一物,缺乏情趣无法沟通。
有一日,陈岷昌发信息给我,约我出去,他喊我姐姐,我乐得收下一位这样可爱的弟弟。
“我打算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研究生。”他涨红了脸,想必是开心所致。
“有把握吗?你的主修科目呢?”
“不管了,只要这边一毕业,我就去北电应试。我已经浪费了大学四年,现在我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听说北电很难考哇。”
“那总有人是考的上的,姐姐,你会支持我吧。”
“我当然支持你,只是,你父母同意吗?”
“管他们同意不同意,我已经按照他们的意愿生活了这么多年,下面的岁月,我总该为自己活一活!”
等一等,这话,曾经也有人对我说过,并且说服了我。可是最后呢?最后他抛弃我,最后他给的那种生活也抛弃了我,最后我彻底的堕落直到遇上景辉。
“啊,你真要想想清楚。”
………………
就是写到这里,我便不知道该如何继续下去了。
因为越看越像亦舒啊,刚上中学开始看亦舒,到今天已经渗透进骨子中,恐怕再难脱离。
而且分心的事情实在太多,很难全心全意的投入一篇小说中。
偏偏这又是个长篇。
不过我很Enjoy当时写的状态。我拿着笔,在本子上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只有我很喜欢很喜欢的人或事物,我才会用手写。昨天整理发上博客的时候才晓得,原来都不止一万字了(大概两万吧),吃惊于自己居然用笔写下这么多的字。
也许有一日,兴致上来,我会将之写完吧。
我人生中第一个小说。
名字是哥哥的歌曲:路过蜻蜓。
我非常喜欢这一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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